湛江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
根据《全国人口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快速汇总任务。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699330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07288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920420人,增长15.16%,年平均增长率为1.42%。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734156户,家庭人口为663943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8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15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648713人,占52.17%;女性人口为3344591人,占47.8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2.00下降为109.09。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640391人,占23.46%;15-64岁人口4729018人,占67.62%;65岁及以上人口为623895人,占8.9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26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9.3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4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4169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92266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3057836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203542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477人上升为4886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9670人上升1319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8450人上升为4372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9591人下降为29105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31992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03803人,文盲率[5]由5.53%下降为3.32%,下降2.2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