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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都]台内政部门通过桃园县升格“直辖市”改制计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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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2-12-29
回 境由心造 的帖子
境由心造:还是有点疑惑。
依据《地方制度法》第四条第四项,人口聚居达十五万人以上未满五十万人,且工商发达、自治财源充裕、交通便利及公共设施完全之地区,得设县辖市。
既然县辖市与乡镇的行政权限完全相同,那么有改制的必要吗?据说甚至部分乡镇有合并改制的呼声。
....... (2012-12-29 21:35) 

當然有必要

名字比較好聽啊呵呵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2-12-29
回 境由心造 的帖子
境由心造:还是有点疑惑。
依据《地方制度法》第四条第四项,人口聚居达十五万人以上未满五十万人,且工商发达、自治财源充裕、交通便利及公共设施完全之地区,得设县辖市。
既然县辖市与乡镇的行政权限完全相同,那么有改制的必要吗?据说甚至部分乡镇有合并改制的呼声。
....... (2012-12-29 21:35) 

乡改镇与镇改县辖市都很有必要,虽然三者为同一级别,细分比笼统要好
一个人在多大年纪上成名,他的心理年龄就会停留在那个年纪
http://weibo.com/u/1345017411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2-12-30
台湾地区行政再改革,也就那么大。但是对岛内各势力的范围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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