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4日电(记者王希)记者14日从海关总署获悉,目前中国已在中西部地区设立了29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中西部发展外向型经济、承接产业转移搭建了平台。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国关境内,赋予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区域。中国先后批准设立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6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数据显示,去年中国中西部地区出口保持快速增长,重庆、河南和四川等中西部省份的出口增速分别为94.5%、54.3%和32.5%,其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作用突出。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关在牵头办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申请过程中注重向中西部倾斜,并在入区项目上加强指引,促进了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还促进了所在地就业和周边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据初步统计,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吸纳就业14.6万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带动区内外就业25万人,周边个体工商户数量增加了4.3倍,各类服务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