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新东:让农村城镇化才是有质量的城镇化
2013-02-17 02:35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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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化的实质就是破解“三农”问题。可以说,“三农”问题,不仅过去是中国一切问题的缩影,如今仍然是中国一切问题的钥匙;不仅是中国历史革命成功的力量源泉,也是中国未来持续发展的希望所在。
当我们说到各种红利时,不要忘记,红利的获取首先是要有投入的。这就意味着,当我们寄希望城镇化成为未来一段时间中国的最大红利所在时,我们当下就必须对“三农”问题特别是农民问题进行最大的投入,而且这种投入不仅要有言论上和道义上的,而且更需要物质上和行动上的。
笔者认为,中国城镇化下一步必须两条腿走路。一条就是我们最常说的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即城市接纳农民的发展老路,却并不涉及对农村本地的带动与提升,城市与农村依旧处于“两相忘”的状态。另一条则是我们一直所忽略的推进农村就地城镇化转型的路径,也就是通过农村自身各方面大发展,使得虽然农村还是那个农村、地还是那块地,但矗立其上的人和物已经赶上城市的品质。如果说前一条有点类似解决增量问题的话,那么后一条就是有点类似消化存量的意思。而且,后一条路径意义更加重大,不仅具备第一条城镇化路径所带来的所有红利好处,如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等,而且将极大限度规避如城市病、户籍难等多重问题。
第一条路径姑且叫做农村以外的异地城镇化,就是现在运用最多的不断建设与扩容大城市、中小城市,以及试点提升有条件的镇街来加以推动,从而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或农民身份转为市民,最终提高城镇化率的模式。
第二条路径叫做农村本土的就地城镇化,在保留农村自然环境和生态条件的同时,改善农村贫穷落后面貌,提升农民各项技能素质,发展规模化现代农业的模式。这也是我们真正应该追求的城镇化发展路径,不是简单的农民进城成为市民了,使城镇化率看上去提高了;而是“三农”问题得到真正改观的城镇化,特别是农民包括进城的农民工能够真正从人格精神上找到无异于一般市民的自信、自尊、幸福感等自我感觉时的城镇化,以及反过来市民看待农民或农民工时自然具有的一种对等与尊重时的城镇化。我们说,这样的高城镇化率是可取的、进步的、成功的。
据此,笔者认为“有质量”的城镇化可以有这样五条标准:不损害农民现有的一切权益而应该是有所增益;不降低市民工作与生活方方面面的品质而应该是有所提高;不产生新的城乡与区域发展的巨大差距而应该是有所缩小;不激发或者增加新的社会矛盾困难而应该是有所缓和;不以生态环境破坏为代价而应该是有所美化。只有这样,中国社会转型才可平稳推进。▲(作者是中共浙江省委政策研究室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