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jiangxi.gov.cn/zxfb/201304/t20130418_866607.htm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
内容摘要
一、全省城镇化发展目标
二、全省城镇化发展战略
三、全省城镇空间发展总体结构
四、优化城乡居民点体系
五、构筑“高效、便捷、绿色、安全”的综合交通体系
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推进绿色发展
七、重视公共服务体系与住房体系建设,促进和谐发展
八、加强省级空间管制,科学推进建设项目选址管理
九、推进近期行动,完善城镇化考核评价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历史机遇,以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为目标,全面落实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要求,围绕全省“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总体发展战略,探索出一条内生和外源发展动力相结合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为保障江西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互动有序发展提供平台支撑。
一、全省城镇化发展目标
规划确定全省城镇化发展目标为:走“多元发展、城乡一体、生态宜居”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到规划期末建立起以鄱阳湖生态城市群为示范,以都市区、城镇群为城镇化核心载体,以一批综合承载力强的县(市)域中心城市和重点镇为支撑,生态、低碳、宜居指标全国领先,城乡居民安居乐业、山水特色和文化特色突出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规划确定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为53%左右,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为60%左右,到203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为68%左右。
规划确定省域城镇人口及城乡建设用地发展和控制目标为:到2015年全省城镇人口为2450万左右,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3320平方公里左右,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7650平方公里左右;到2020年全省城镇人口为2900万左右,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3800平方公里左右,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8260平方公里左右;到2030年全省城镇人口为3500万左右,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4260平方公里左右,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8500平方公里以内。
二、全省城镇化发展战略
“多元发展、开放对接”策略。以增强经济效益和就业为导向,建设区域性物流园区、生态工业园区、文化创意区、休闲旅游区、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和绿色农林产业基地,实现经济多元发展。从产业聚集、交通枢纽、区域服务和城市品质等多方面切实提升中心城市的内聚活力。发挥江西省出省交通大通道和空港、内河港和内陆港的门户口岸优势,加强与周边省市的产业合作对接。以鄱阳湖生态城市群、都市区、城镇群为主体全面对接周边省份的城镇群、都市圈。
“统筹发展、城乡一体”策略。提升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沪昆(浙赣)交通走廊沿线及其以北地区城镇的综合实力和产业聚集能力;立足于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条件合理引导沪昆(浙赣)交通走廊以南地区的人口和产业有序聚集。按照城镇化优化拓展地区、城镇化促进地区、城镇化培育地区、城镇化适度发展地区(特色乡村发展地区)、人口疏解与生态保育地区等五类城镇化发展分区,引导城乡走差异化发展道路。优化城乡居民点体系,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县市及乡镇的空间规划一体化、设施建设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生态环保一体化。
“绿色生态、山水融城”策略。构筑以鄱阳湖、赣江-东江源为生态核心区,赣江、抚河、信河、饶河、修水及其支流为重要生态廊道,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为主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的全省生态安全格局。全面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促进城市新能源、洁净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进一步提高城乡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建设生态城镇和低碳城市。合理利用城镇周边低丘、江河水系、湖泊湿地等自然生态要素,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遗址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构筑区域绿道及城市开敞空间,营造山水环境与地域文化相融的江西城镇风貌特色。
三、全省城镇空间发展总体结构
在全省范围内构筑 “一群两带三区”的省域城镇空间发展总体结构。
“一群”:建设以鄱阳湖和赣、抚、信、饶、修五条水系廊道为生态本底,以网络化、开放式的交通体系为骨架,以(南)昌九(江)城镇走廊地带为重点,景德镇、鹰潭、新余及其它县(市)域中心城市为支撑,滨湖田园风光城镇为补充的鄱阳湖生态城市群。
“两带”:分别为沪昆(浙赣)和京九两大城镇发展带,为推进新型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的主要载体。加快沪昆(浙赣)沿线中心城市的产业集群基地、专业化区域服务职能建设;强化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交通走廊沿线及其两侧30-50公里范围内城镇、旅游区的一体化发展。提升京九城镇发展带的聚集能力,促进南昌大都市核心区和九江都市核心区的综合交通枢纽的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京九南段走廊地区中心城市的聚集能力。
“三区”:分别为南昌大都市区、九江都市区和赣州都市区。南昌大都市区进一步健全综合交通枢纽、生产组织与服务、科教与文化服务、技术创新、旅游集散中心等区域性服务职能;培育战略新兴产业、休闲度假、后台服务、文化创意等功能,建设成为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核心增长极之一,建成中部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低碳经济示范区。九江都市区建设成为长江中游地区的重要门户和经济中心之一,长江中下游及京九沿线综合交通枢纽,著名的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和国际知名的休闲度假旅游区。赣州都市区建设成为我国中部地区的开放高地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核心增长极、赣江源头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江西省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
四、优化城乡居民点体系
全省范围内形成由区域中心、地区中心、县(市)域中心、一般镇、村庄等构成的城乡居民点体系。其中由区域中心、地区中心、县(市)域中心构成的“三级、六类”中心城市体系。
区域中心包括省域中心城市与省域副中心城市两类。省域中心城市为南昌(含南昌县、新建县),省域副中心城市为九江(含九江县、瑞昌市、湖口县、星子县)和赣州(含南康市、赣县、上犹县)。
地区中心包括地区性中心城市和地区副中心城市两类。地区性中心城市包括上饶(含上饶县)、景德镇(含浮梁县)、鹰潭、抚州、新余、宜春、萍乡、吉安(含吉安县)等城市;地区副中心城市包括共青城-德安、修水、瑞金、鄱阳、樟树、丰城、高安、龙南、南城等城市。
县(市)域中心包括县(市)域中心城市和重点镇两类。推进都市区外围县(市)域中心城市与都市核心区的一体化发展;推进沪昆、京九、向莆、厦蓉等主要交通走廊沿线及两侧县(市)域中心城市的提升发展;大力扶持农林业大县的县(市)域中心城市,促进深山地区、重大水源涵养区县城县(市)域中心城市的绿色发展;促进旅游型、交通节点型县(市)域中心城市的特色发展。选择城市卫星镇、县域副中心镇、工业强镇、商贸强镇、特色农林型镇、旅游服务型镇、文化特色镇等作为重点镇,省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推动重点镇体制机制改革,成为吸引本地人口和产业聚集的新载体。
村庄社区由中心村和一般村组成。中心村重点建设公共交通、供水供电、广电、通讯、公共消防等市政设施,完善商业连锁、基础教育、文化娱乐、卫生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太阳能等新能源供给系统和应急救防系统。一般村按照提升型、拓展型、整治型、保护型等分类引导发展建设。
五、构筑“高效、便捷、绿色、安全”的综合交通体系
按照“规模合理、功能完善、连接快速、衔接便捷、方式绿色”总体要求,建立起“高效、快速、安全、绿色”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成以区域中心城市、地区中心城市为核心,紧密联系周边县(市)域中心城市、镇和重要风景旅游区的一小时交通圈;加快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
为合理引导全省城镇空间的协调发展,构筑“五纵五横”的高速公路网,同时加密地方高速公路连接线;构筑“五纵五横”的铁路网和“两纵三横”的高速铁路(客专)网;建设以九江、南昌两大主要港口为中心,9个区域性重要港口为依托,其他一般港口为基础的内河港口体系;建设干支组合、国际国内航线结合的机场体系,重点扩建南昌昌北机场和赣州黄金机场。
加快区域轨道网建设。在环鄱阳湖铁路网规划基础上完善环湖城际轨道网系统;规划建设连接新余、宜春、萍乡及其沪昆(浙赣)交通走廊沿线县(市)域中心城市的城际轨道,推动萍乡与长株潭城市群轨道交通网的对接;以南昌、九江、赣州等城市为核心建设覆盖50公里范围内的郊区铁路网。以人口规模1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为核心,整合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郊区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和城乡公交系统,建设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
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推进绿色发展
生态功能建设方面,构筑“双核、多廊、多区、多点”的生态体系结构,成为全省城乡空间发展建设的生态安全屏障。“双核”分别为鄱阳湖核心生态保护区和赣江-东江源核心生态保护区。“多廊”为依托长江、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水及其支流水系的生态廊道。“多区”是由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和其它生物多样性功能区共同组成的生物多样性载体。“多点”是位于生态廊道交汇处,具有特殊城乡生态服务功能的节点地区,处于生态节点上的城镇应率先建成生态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和人居环境范例奖城镇。以鄱阳湖地区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郊野公园、城市湿地公园、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遗址、历史风貌特色镇、特色乡村为基础,以鄱阳湖及其周边河流为纽带,以旅游集散服务中心所在中心城市、滨湖田园风光城镇、旅游服务型镇为节点构筑鄱阳湖区域绿道系统。
环境保护方面,规划提出要切实保护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镇周边地区的水土治理力度,综合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强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推动城镇、工业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加强对重要城市水源地上游的矿产开发区和加工园区的土壤污染监控力度。加强园区工业污染治理力度,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率,建设50个左右特色明显、产业集群效应突出的生态工业园区。
水资源节约利用方面,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水资源保护相协调,合理优化配置水资源,建设节水型社会;要因地制宜结合地形地貌,根据区域降水量和地表径流量建设以蓄滞洪、排涝为主,结合农业灌溉和城市景观用水的水系生态工程。
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方面,规划提出到2030年人均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应控制在165平方米以内,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20平方米左右,人均城市(县城)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00-105平方米左右;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规定,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加强产业园区土地开发建设管理,到2030年单位工业用地的地均工业总产值超过100亿元/平方公里。
七、重视公共服务体系与住房体系建设,促进和谐发展
教育科研设施方面,南昌、赣州等地建设高等教育园区和科研机构集中区,其它中心城市和人口规模大的县(市)加快发展高等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挥20万以上大中城市的聚集作用,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础教育系统。
文化设施方面,以都市区、城镇群和县(市)域单元为载体,建立覆盖城乡的网络化、便民化、开放化的文化服务设施体系。
医疗卫生设施方面,以地级市为中心,以“一小时交通圈”为基础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公共卫生监督体系。城市建设“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两级服务体系;农村地区建立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构成的三级卫生服务体系。
体育设施方面,依托南昌大都市区、九江都市区、赣州都市区建立具备承接高档次运动会的体育设施群体;设区市、县(市区)建成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镇(乡、街道)、中心村(社区)建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住房体系建设方面,依照国家规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建设保障性住房和面向中低收入阶层的低价位、中小型户型普通商品房。进一步活跃设区市、县(市)的住房市场,支持城市周边镇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抓紧开展城区内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对矿区、林区、垦区、革命老区和欠发达地区城镇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扶持力度。
八、加强省级空间管制,科学推进建设项目选址管理
为规范约束开发建设行为,将省域空间划分为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等三类管制分区。省人民政府重点对空间资源利用矛盾突出、城镇与区域发展不协调、以及影响全省整体发展的重要地区实施直接或间接管理。省级政府重点管理地区主要包括:区域绿地、跨省生态保护地区、流域上游矿产开采与城镇协调发展区、跨地区水源涵养及水质监控区域、区域基础设施通道、战略性发展空间、重大交通枢纽地区、跨地级行政单元的开发建设区域等。空间管制主要分为监管型管制、调控型管制和协调型管理三级。
规划确定的监管型管制和调控型管制对象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中涉及到的重大建设项目,应提交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审查同意后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九、推进近期行动,完善城镇化考核评价机制
围绕本规划确定的城镇化发展目标、战略和具体规划要求,制定近期行动计划。将推进近期行动作为考核各地区推进城镇化工作的重要指标;建立起分时序、抓重点、差别化的考核评价比机制。
通过培育三大都市区的综合服务职能,建设“五区一基地”,进一步提升江西城镇的内聚发展能力和承载能力;通过培育鄱阳湖生态城市群,推进绿色城镇行动,实现江西城乡发展模式的转变;通过培育赣南地区的新增长极,打造新宜萍城镇群,建设示范重点镇,促进江西省域范围内的协调发展与统筹发展,为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