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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原创]追本溯源话海南(州)(“超微星史地系列”27)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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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3-06-30
追本溯源话海南(州)


    海南藏族自治州位于青海省中南部,总面积4.59万平方公里,2012年常住人口45.02万人。现辖共和、贵德、贵南、同德、兴海5个县。自治州首府设在共和县。

一、西汉设立河关县
    海南州在秦汉以前属羌戎地。西汉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设河关县(治今青海贵德县河阴镇,一说治今甘肃积石山县大河家镇),辖今贵德、共和东部等地,属金城郡,并受“护羌校尉”节制。这是海南地区纳入中央王朝建制体系之始。元始四年(公元4年),王莽执政,设西海郡,其辖地包括今共和、兴海两县的大部分地区。东汉,河关县改隶陇西郡,曹魏废。
二、吐谷浑建都伏俟城
    后凉吕光(389~399年在位)置浇河郡(治浇河城,即今贵德县河阴镇),辖今贵德县等地。南凉、西秦、北凉、北魏沿置,后陷于吐谷浑。北周建德五年(576年)西逐吐谷浑,置廓州、洮河郡、洮河县(均治故浇河城,即今贵德县河阴镇)。隋大业三年(607年),改廓州为洮河郡,改洮河县为河津县(今贵德县河阴镇西),辖今贵德县等地。
    草原王国吐谷(yù)浑崛起后,今海南地区为其属地。元嘉二十九年(452年),吐谷浑在伏罗川(今青海兴海县曲什安河一带)建都,大同元年(535年,一说大同六年,540年)迁都伏俟城(今青海共和县石乃亥乡铁卜加古城)。隋大业五年(609年),灭吐谷浑,在其故地置4郡,其中西海(治伏俟城,今共和县石乃亥乡铁卡加古城)、河源(治赤水城,今兴海县唐乃亥乡夏塘古城)2郡辖今海南地区。
    唐代及之后,今海南地区数度为吐蕃属地。
三、元代设立贵德州
    元至元八年(1271年)设贵德州,辖今贵德、共和部分地区,属陕西等处行中书省河州路管辖。今贵德县西部、贵南县、同德县等牧区则直属中央宣政院吐蕃等处宣慰使司,由必里万户宣慰使管辖。明洪武四年(1371年),改贵德州为归德州,改必里万户府为必里千户所,均隶河州卫。洪武八年(1375年),改归德州为归德守御千户所,隶陕西都司。永乐元年(1403年),升必里千户所为必里卫,仍受河州卫节制。清雍正四年(1726年),归德所改属临洮府。乾隆三年(1738年),归德所改隶西宁府,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西宁县丞移驻归德所。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改归德所为贵德所。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改贵德所为贵德厅。
四、民国沿黄增3县
    1913年,改贵德厅为贵德县。
    1929年,青海建省。同年7月,析湟源县的恰卜恰地区和西宁县的上、下郭密地区置共和县,治曲沟大庄(1943年迁治恰卜恰)。
    1935年5月,析贵德县鲁仓、汪什科部落,察罕诺们汗旗(俗称“白佛”)所属茫巴夏松三沟(即茫曲/茫拉河、巴曲/巴沟、夏曲/沙沟),和硕特南左中旗(原属河南亲王管辖)全部,设置同德县,治拉加寺(今果洛州玛沁县拉加镇)。
    1939年10月,析共和县置兴海设治局(治大河坝,又称大河坝设治局);贵德县鲁仓、霸茫拉地区置南屏设治局,治鲁仓(在今贵南县森多镇);析同德县东南置河曲设治局,治石藏寺(在今同德县河北乡赛德)
    1940年,青海省在同德县置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同德县、南屏设治局、河曲设治局
    1941年,裁南屏设治局,将鲁仓地区划归贵德县,将茫拉、沙沟、拉乙亥等小块农业区仍归同德县;裁河曲设治局,仍归同德县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称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仅辖同德一县
    1943年12月,改兴海设治局为兴海县。
五、设立海南自治州
    1949年9月,今海南地区解放。共和县由恰卜恰改驻曲沟大庄。10月,同德县由拉加寺改驻茫拉琼托(今贵南县茫曲镇)
    1951年11月,同德藏族自治区(县级)成立,驻茫拉琼托(今贵南县茫曲镇)
    1952年3月,兴海藏族自治区(县级)成立。4月,同德藏族自治区组建大武、麦仓地区工作团,进驻大武、麦仓地区。6月,共和藏族自治区(县级)成立
    1953年1月,中共青海省委决定在省内增设5个相当于专区一级的民族区域自治政权,并报中央批准。3月,中共青海省委决定:将贵德县南部第二区的上、下日安、鲁仓,第三区的岗察、切扎、吾隆、都秀、拉德划出,成立中共鲁仓工作委员会(县级,驻鲁仓,后改称贵南县委)。4月,中共青海省委在贵德县召集贵德、共和、同德、兴海4县(自治区)党委及鲁仓工委开会,决定成立海南藏族自治区(专区级)筹备小组,自治区首府定在共和县。6月,将同德藏族自治区第一区(茫拉区)的拉曲回族自治区(乡级,即今贵南县茫拉乡划归鲁仓工委管辖。7月,以鲁仓工委辖区成立贵南藏族自治区(县级),驻拉曲回族自治区(位于今茫拉乡 ;10月拉曲回族乡;1959年改设茫拉公社),8月,贵南藏族自治区改称贵南县(笔者注:贵南藏族自治区大概是历史上最“短命”的县级自治区),将贵德县南部牧区(常牧区)及同德藏族自治区鲁仓、汪什科部落及茫巴夏松三沟(即茫曲/茫拉河、巴曲/巴沟、夏曲/沙沟)地区划为贵南县辖区;同德藏族自治区改称同德县,并由茫拉琼托迁驻尕巴松多。9月,海南藏族自治区(专区级)筹备委员会在共和县恰卜恰成立。10月,中共青海省委批示:将同德县大武、麦仓部落地区正式划归果洛区。12月,共和藏族自治区改称共和县,兴海藏族自治区改称兴海县;成立海南藏族自治区(专区级),驻共和县恰卜恰。辖贵德、共和、同德、兴海、贵南5县。
    1954年5月,中共青海省委决定并报经西北局同意,组建玛积雪山工作团,6月进入玛积雪山地区,羊桑、朱仓、年土乎、苟日贡麻、苟日虚麻等5个藏族小部落900余人获得解放(注:玛积雪山为青海最晚解放的地区)。5月,共和县由曲沟大庄迁驻恰卜恰。12月,成立玛积雪山区,划归兴海县。
    1955年7月,海南藏族自治区更名为海南藏族自治州。
    1958年3月,青海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兴海县玛积雪山区划归果洛州玛沁县;海南州决定:将共和县的中郭密区划归贵德县,设龙羊乡;将共和县曲什安乡划归兴海县;将同德县第六区(拉乙亥区;辖拉乙亥、德芒、洛合、洛哇、马格塘5乡)划归贵南县。7月,将贵南县常牧区(辖都秀拉德乡、岗察五隆2乡)划归贵德县,合设常牧乡;同德县由尕巴松多迁驻南巴滩“古仓”(今省草籽繁殖场驻地)。贵南县驻拉曲。
    1959年,兴海县由大河坝迁驻子科滩贵南县由拉曲迁驻拉乙亥乡茫拉琼托(今茫曲镇)。6月,省政府决定:将海南州同德县划归果洛州,将果洛州玛多县划归海南州。
    1960年4月,果洛州决定:将同德县河南公社(包括藏拉德、曲哇、赞更、加思乎4个乡)划归玛沁县。
    1961年5月,同德县由南巴滩回迁尕巴松多。
    1962年,同德县复归海南州,玛多县复归果洛州。
六、龙羊峡行委成历史
    龙羊峡大坝北岸原属共和县曲沟公社瓦里关村冬季牧场,无定居人口
    1976年1月,国务院批准在黄河上游共和县(贵南县)段龙羊峡兴建龙羊峡水利工程。水电四局随即进驻龙羊峡,2月,龙羊峡水电站工程开工。11月,中共海南州委设立龙羊峡工区工作小组,管辖龙羊峡工区,面积6.43平方公里,当年人口5155人。
    1978年4月,析共和县曲沟公社瓦里关村冬季牧场设立海南州革命委员会龙羊峡办事处(县级;1979年3月青海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1981年4月更名海南州人民政府龙羊峡办事处),面积6.43平方公里,无村镇建制。
    为支持龙羊峡水利工程,龙羊峡办事处于1980年1月~1987年10月,组织位于水库淹没区的共和县、贵南县沿河地区搬迁人口29744人(其中农牧民21200人)。
    1987年10月,龙羊峡水电站第一台机组并网发电(1989年,4台机组全部投产)。龙羊峡水电站最大坝高178米,为“亚洲第一大坝”。当年,龙羊峡地区总人口31627人,为历史峰值。
    1988年,将共和县曲沟乡黄河村划归龙羊峡办事处,同时新设兴龙村。龙羊峡办事处直辖黄河、兴龙2个村。
    1989年7月,龙羊峡办事处改为龙羊峡行政委员会
    2000年,龙羊峡行政委员会辖区人口4900人。
    2002年5月,撤销龙羊峡行政委员会,并入共和县,在原龙羊峡政区设立龙羊峡镇;撤销曲沟乡,并入龙羊峡镇。
    龙羊峡行政区人口,1978年1.22万人,1982年首次突破2万人(达2.16万人),1986年首次突破3万人(达3.01万人),1987年达最高峰,为3.16万人;1995年2.34万人,2001年户口1.32万人(常住0.35万人)。
七、贵南飞地寄泽库
    海南州贵南县森多乡(鲁仓地区,今森多镇)、同德县尕群乡、巴水乡(今尕巴松多镇)与黄南州泽库县王加乡、宁秀乡,由于双方牧民插花放牧,历史上就存在草山争议。1962年8月,在省政府主持召开泽库、贵南、同德3县边界草山争议调解会,达成《贵南县鲁仓地区与泽库县王加乡草原纠纷协议书》和《同德县尕群乡、巴水乡与泽库县宁秀乡草原纠纷协议书》。1966年6月,省人委下发《关于贵南森多乡和泽库王加乡草原纠纷问题的批复》,7月,在青海省人委指导下,海南州及贵南县、黄南州及泽库县组成工作组就贵南县、泽库县草场划界达成《关于调整贵南县森多乡与泽库县王加乡区划问题的协议书》:将黄南州泽库县王加乡(今作王家乡)的扎什格(一作扎什改,今名完加)、本木龙(一作本龙)、德后龙(一作德合隆)、尼麻龙4个大队(一说公社)的牧民及草场划归海南州贵南县森多乡,将海南州贵南县森多乡所属阿色、大汉(达汗,一作红旗)、拉仓3个大队(一说公社)的牧民及草场划归黄南州泽库县王加乡(今作王家乡)。


八、玛沁久借黄河北
    拉加寺(位于黄河以北)及黄河以南地区原属同德县。1949年10月,中共同德县委在拉加寺设立拉加地区工作委员会(区级)1952年11月,同德藏族自治区(县级)在拉加寺设立第一错怀(一译措怀,藏语,相当于区),辖瓜什则、曲哇、赞更、加苏乎、羊玉等5个部落地区。1953年6月,改第一错怀为第四区(滩头措玉区),驻拉加寺,下辖赞更、曲哇、加思乎、瓜什则贡麻、瓜什则秀麻5个乡。1956年10月,同德县第四区(滩头措玉区)为第一区(滩头措玉区)1958年10月,第一区(滩头措玉区)改设河南公社,下辖赞更、曲哇、加思乎藏拉德4个乡。
    1959年6月,省政府决定:将同德县划归果洛州,作为“果洛粮食生产基地”。1960年4月,果洛州决定:将同德县河南公社(包括赞更、曲哇、加思乎、藏拉德4个乡)划归玛沁县。1962年5月,玛沁县撤销河南公社,分设拉加乡(驻地位于黄河北岸)、军功乡2个乡。11月,同德县重新划归海南州,但对于原同德县河南公社的归属问题,当时未能一并解决。1963年1月,省民委党组同意:拉加寺划归果洛州玛沁县管辖,以利于领导和管理。2月,中共青海省委批转了省民委《关于河南公社归属问题的报告》,其要点是:河南公社(注:已分设拉加乡、军功乡)归玛沁县管辖,玛沁、同德两县以黄河为界;拉加乡在黄河以北的耕地由玛沁县暂时借用,其范围限于拉加乡驻地周边,东到哇河沟,西至压肉沟,北从哇河沟中间去拉加寺院路至其哈河山脊,南至黄河沿岸;关于土地使用年限,视拉加乡群众生产恢复和发展情况,逐步退出黄河以北地区。但拉加乡群众一直未退出河北。
    1980年3月,中共青海省委召集海南、果洛两州负责人商定:玛沁县拉加公社应在3年内将河北的1500~3000亩耕地退还同德县。因种种原因,玛沁县未执行这一决定。1985年5月,青海省召集(海南、果洛)两州、(同德、玛沁)两县负责人就双方争议问题进行商谈,达成以黄河为界的一致意见。但因玛沁方面未在协议上签字,争议仍未解决。黄河北岸的拉加寺及其附近草场、农田仍为玛沁县所借,至今未还。2001年,玛沁县撤销拉加乡、军功乡,合并设立拉加镇,镇政府驻拉加(位于黄河北岸)。




参考资料:
《青海通史》:崔永红、张得祖、杜常顺主编,青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第1版
《青海省志·建置沿革志》:青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
《青海省志·民政志》:黄山书社1998年7月第1版
中国共产党青海地方组织志》:青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5月第1版
《海南藏族自治州概况》:青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12月第1版
《海南藏族自治州概况(修订本)》:民族出版社2009年7月第1版
《海南州志》(上下):民族出版社1997年10月第1版
《共和县志》:青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9月第1版
《贵德县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4月第1版
《同德县志》:民族出版社1999年10月第1版
《兴海县志》:三秦出版社2000年6月第1版
《贵南县志》:三秦出版社1996年10月第1版
《玛沁县志》:青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11月第1版
《龙羊峡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8月第1版
龙羊峡水利枢纽志》,水电部第四工程局黄河工程志编写组1990年7月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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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本溯源,穷根究底;左图右史,兼收并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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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3-06-30
原来拉加寺是果洛的啊
目前涉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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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3-07-02
海南与海南省同名,为何不改名?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县、区。

城市化的州县别称为市,民族自治的省州县称为自治省自治州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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