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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历史沿革]清代台湾各厅职官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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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0-18
以下依《台湾地理及历史》卷九官师志第一册文职表记载, 以官职到任为标准.
(其它所见官衔附注于下)

卑南厅: 光绪元年由原台防厅的「台湾府海防兼南路理番同知」改为「台湾府
    南路抚民理番同知」, 移驻卑南而设, 光绪十四年升台东直隶州知州.
鹿港厅: 干隆五十三年改「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为「台湾府北路理番鹿仔港
    海防捕盗同知」, 光绪元年改为「台湾府中路抚民理番(兼鹿港海防
    捕盗?)同知」, 光绪十四年移埔里社.
    (尚见有鹿港海防同知、鹿港理番总捕同知)
埔里社厅: 光绪十一年「台湾府埔里社抚民通判」到任, 光绪十四年「中路抚
     民理番同知」移驻, 同时通判未裁.
淡水厅: 雍正二年「台湾府淡水捕盗同知」到任, 雍正九年改为「台湾府淡水
    抚民同知」并移竹堑, 光绪四年尚有人任.
    (尚见有淡水捕务同知、淡水总捕同知、淡水海防同知)
澎湖厅: 雍正六年「台湾府粮捕海防通判」到任, 光绪十三年改为「台南府粮
    捕海防通判」(未升同知).
    (尚见有澎湖海防通判、澎湖海防同知)
基隆厅: 光绪六年「台北府分防通判」到任, 十四年升为「台北府抚民理番同
    知」.
    (尚见有基隆抚民理番同知)
南雅厅: 光绪十七年「台北府南雅理番捕盗同知」到任.
    (尚见有南雅抚民理番通判、台北府分防南雅理番捕盗同知)
噶玛兰厅: 嘉庆十五年「台湾府抚民理番海防粮捕通判」到任, 同治十年最后
     一任.
    (尚见有噶玛兰抚民理番通判)
卑南厅 (台东直隶州属): 「台东直隶州州同」, 无人.
    (尚见有卑南州同)
花莲港厅: 「台东直隶州州判」, 到任日不明.
    (尚见有花莲港州判)

附:清代台湾地方官治特例──
1. 府之下不设普通州
2. 不设直隶厅(故不论同知、通判、州同、州判全属散厅)
3. 台东直隶州下不设县,而委州同、州判分治之(即直隶州下设散厅)
4. 台湾道兼按察使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3-10-20
严格地说,州同州判不能算厅,但台湾史籍惯例作厅。
duhuanyu的管理帐号,任何人不得动用。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3-10-28
那是臺灣特例, 清光緒臺灣通志 (因割臺而未正式刊行的清代臺灣省志稿) 就將卑南跟花蓮港列為散廳, 相形之下, 南雅廳未列散廳 (可能是稿編撰時尚未成立)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3-10-29
鹿港非厅,只是有北路同知而已;否则,中国内地这样我例子多得很。(看看东方血脉的清朝行政区划就知道了,清朝的府在辖区派驻同知/通判的情况实在是太多了)
一般来说,到了清末,直隶厅和散厅的都属抚民厅,也就是说,只在同知或通判前面加了抚民两个字的,才是厅,其他都是府派出的府属同知、通判。
例如淡水厅,雍正二年设捕盗同知,这时并非行政区划厅,而是府辖官署——捕盗厅;至雍正九年改为抚民厅,这时就拥有正式辖地,成为行政区划厅——抚民厅。

台湾通志我也全本读过,其中讹误不少,卑南、花莲港就是其中一例,V兄大可不必尽信书。

另外,
府下不设普通州,福建省同;
不设直隶厅,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陕西省同;
道兼按察使,新疆省同。
duhuanyu的管理帐号,任何人不得动用。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3-10-29
臺灣通志因為沒完成, 裡面自相矛盾的地方很多, 理所當然, 不過至少他反應了當時當地認為花蓮港跟卑南是廳的想法.
另謝謝你列的各省特例, 有些事老是只在自己家裡看還真是會夜郎自大, 現在臺灣本土史學就有這種危險.....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5-15
以下是引用里手坛主在2003-10-29 9:23:18的发言:
鹿港非厅,只是有北路同知而已;否则,中国内地这样我例子多得很。(看看东方血脉的清朝行政区划就知道了,清朝的府在辖区派驻同知/通判的情况实在是太多了)
一般来说,到了清末,直隶厅和散厅的都属抚民厅,也就是说,只在同知或通判前面加了抚民两个字的,才是厅,其他都是府派出的府属同知、通判。

中路撫民理番同知名義上光緒一年至十年間應移駐水沙連, 但實際上一直駐在鹿港, 到了光緒十年至十三年間, 鹿港廳正式被承認是中路撫民理番同知駐地. 故法律上 1884-1887 間鹿港廳是正式政區, 而 1875-1884 年間是實質政區....
东南军政长官,兼行政院东部联合服务中心主任、台湾省政府主席、浙江省大陈区行政督察专员、福建省金门军管区行政公署行政长、福建省马祖守备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台湾省梨山建设管理局局长、台北市阳明山管理局局长。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7-08-15
回 里手坛主 的帖子
里手坛主:鹿港非厅,只是有北路同知而已;否则,中国内地这样我例子多得很。(看看东方血脉的清朝行政区划就知道了,清朝的府在辖区派驻同知/通判的情况实在是太多了)
一般来说,到了清末,直隶厅和散厅的都属抚民厅,也就是说,只在同知或通判前面加了抚民两个字的,才是厅,其他都是府派 .. (2003-10-29 09:23) 

深通历史地理之见
汉阳鬼柳先生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7-08-15
回 vladimir 的帖子
vladimir:中路撫民理番同知名義上光緒一年至十年間應移駐水沙連, 但實際上一直駐在鹿港, 到了光緒十年至十三年間, 鹿港廳正式被承認是中路撫民理番同知駐地. 故法律上 1884-1887 間鹿港廳是正式政區, 而 1875-1884 年間是實質政區.... (2004-05-15 12:37) 

鹿港厅应从光绪元年算起,直至光绪十三年撤销。因光绪元年已加“抚民”字样,已正式成为地方行政序列,至于驻地没有迁到水沙连,并不影响厅的存在。驻地的变迁与厅的延续,是两回事。就好比一个县,其驻地再怎么迁,这个县仍然存在。
汉阳鬼柳先生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7-08-15
卑南厅已于光绪十三年与鹿港厅同时裁撤,而台东州于次年成立,故不应称为升级,台东州应是新设。
汉阳鬼柳先生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7-08-20
好讚,頂一個先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7-09-03
回 zhouzhiyi 的帖子
zhouzhiyi:鹿港厅应从光绪元年算起,直至光绪十三年撤销。因光绪元年已加“抚民”字样,已正式成为地方行政序列,至于驻地没有迁到水沙连,并不影响厅的存在。驻地的变迁与厅的延续,是两回事。就好比一个县,其驻地再怎么迁,这个县仍然存在。 (2017-08-15 13:29) 

加抚民也不一定是厅。
清朝潼关还是潼关卫时,就已经有抚民同知了。雍正二年裁卫,不称厅。五年设潼关县,抚民同知与知县并存。乾隆十二年裁知县,县改称厅,抚民同知保留并为主官。
潼关抚民同知在乾隆十二年之前,一直不是厅的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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