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02日 来源:黔南日报 作者:雷国远 温成鸿
日前,省人民政府同意瓮安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由21个行政区域调整为13个行政区域,即原来的2个街道办事处、10个镇、9个乡调整为2个街道办事处、10个镇、1乡,共减少了8个乡级政区。
具体调整为:一、撤销猴场镇、小河山乡建制,设置新的猴场镇,以原猴场镇、小河山乡地域为新设置的猴场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草塘社区。
二、撤销永和镇、老坟嘴乡建制,设置新的永和镇,以原永和镇、老坟嘴乡地域为新设置的永和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垛丁村。
三、撤销建中镇、白沙乡建制,设置新的建中镇,以原建中镇、白沙乡和玉华乡太文村(除白溪组、民寨组、下朵良组、高白溪组、酸枣坪组外)地域为新设置的建中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凤凰村。
四、撤销珠藏镇、牛场坝乡和高水乡建制,设置新的珠藏镇,以原珠藏镇、牛场坝乡、高水乡和木引槽乡新兴村地域为新设置的珠藏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珠藏村。
五、撤销木引槽乡建制,将原木引槽乡新兴村划入新设置的珠藏镇,沿江村划入江界河镇。
六、撤销玉华乡建制,将原玉华乡岩根河村和太文村白溪组、民寨组、下朵良组、高白溪组、酸枣坪组划入银盏镇,将太文村(除白溪组、民寨组、下朵良组、高白溪组、酸枣坪组外)划入新设置的建中镇。
七、撤销鱼河乡建制,将原鱼河乡深溪村划入玉山镇,高枧村划入中坪镇,新场村划入银盏镇。
该县在具体的调整方案中,立足实际,坚持积极稳妥、整体推进、优化区域资源、促进均衡发展、构建特色区域的原则,形成发展新格局。按照方便群众、优化布局、带动发展、功能完善、延伸服务的目标整体推进,将有效促进地方经济的全面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