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划分为七大统计区
一线:
一、北部集群,包括北京、天津、辽宁、山东、山西、河北、内蒙中部、河南北部。
以北京、天津为中心,大连、青岛为次中心,沈阳、济南、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为节点,南北两翼发展,形成,京畿城市群、连锦走廊、青济走廊
二、中部集群,包括河南南部、江苏、安徽、上海、浙江、湖北、湖南/江西沿江地带。
以上海、南京、杭州为中心,武汉为次中心,合肥、南昌、郑州、苏州、宁波、无锡、徐州为节点,形成长三角城市群、沿海走廊、宁汉走廊、长江走廊、陇海走廊
三、南部集群,包括江西大部、湖南大部、福建、广东、广西大部、海南。
以广州、香港、深圳为中心,福州、厦门、汕头、珠海、湛江为次中心,长沙、赣州为节点,东西两翼发展,形成珠三角城市群、海西走廊、深厦走廊、珠湛走廊
二线:
四、西南集群,包括四川东部、重庆、贵州、云南。以成都、重庆为核心,昆明、贵阳为节点,接驳中南半岛。形成成渝经济走廊
五、西北集群,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东北部。以西安为中心,沿河西走廊向西延伸。形成河西经济走廊
六、远东集群(东北边疆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东部。形成长哈城市群。
三线:
七、西部边疆地区。为开拓区,以稳定为主。形成天山北坡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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