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enemjanem.blog.163.com/blog/static/71587654200842001927469/塔城地区有柯尔克孜族2 057人,主要分布在塔城市,有1 687人,其次分布在额敏县,有276人,其余零星散居于其他各县。
塔城地区柯尔克孜人口虽然并不多,虽属天山柯尔克孜族,但又与其他天山柯尔克孜人有很多不同的地方。首先塔城柯尔克孜族的传说中流传着从叶尼塞河一带西迁天山的很清晰的故事。传说中有最初迁入天山的具体游牧地区依然在嘎布尔嘎一带。同时传说中当时迁入天山的柯尔克孜有两个头人,一个是玛纳斯,其部落游牧于玛纳斯河西岸,玛纳斯河的名字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另一个名叫呼图比,他的部落游牧于呼图壁河两岸,呼图壁河的名字则是用他的名字命名的。17世纪初由于受到准噶尔汗国的打击,部分人逃到西北部山区的深山峡谷之中分散游牧,以避准噶尔的战祸。这种颠沛流离的艰苦生活大约过了100多年,到了18世纪中叶,随着清朝政府平息准噶尔之乱,这部分柯尔克孜人又聚集在一起,进入巴尔鲁克山的阿拉湖一带游牧。
大约是1780年前后,清政府驻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又把这部分柯尔克孜人统一安排到塔城的乌尔喀夏山和马依勒山的木合乎尔泰一带,不仅分给其四季草场,而且连其转场的路线也作了安排,从此,这部分柯尔克孜人就在这里游牧。
1962年伊塔事件之后,塔城县的很多牲畜没人放,县政府又通过做思想工作,把乌尔喀夏的柯尔克孜族分别迁移到塔城县的各个牧场去放牧。这就是直到如今,柯尔克孜人散居住于塔城市各牧场的原因。
塔城地区柯尔克孜牧人保留了叶尼塞柯尔克孜人从唐代一直流传下来的在牲畜身上烙印记的习俗,这种印记为“乙”字形,当地人称其为“地戈来印”。这种印记一直沿用至今。一看见打着“乙”字形烙印的牲畜,塔城地区的牧人都知道这是柯尔克孜人的牲畜,因而也称“柯尔克孜烙印”。
塔城柯尔克孜族人数不多,共分为9个部落,分别为萨尔巴喀什部、木尼迪孜部、巴林部、乃曼部、沙热特部、克塔依部、克烈依部、哈拉哈勒帕克部、卡勒玛克部。其中的乃曼部、萨尔巴喀什部、巴林部、克塔依部、克烈依部和卡勒玛克部是柯尔克孜族古老的部落。乃曼部、卡勒玛克部与蒙古族的乃曼部和卡尔梅克(瓦剌部)有一定的血缘关系,而克塔依部据称是柯尔克孜英雄史诗《玛纳斯》中克塔依(契丹)王子、玛纳斯的同乳异姓兄弟阿勒曼别特的后裔。阿勒曼别特是柯尔克孜七汗之一,原为克塔依王子,投奔玛纳斯之后与柯尔克孜部喀喇汗的公主成婚,他的部落即称克塔依部。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相互影响、相互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血肉关系。特别是在杂居民族中,这种现象十分突出。
塔城地区的柯尔克孜族几百年来与蒙古、哈萨克、汉、回等民族杂居,形成的特点,是民族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影响,甚至是相互融合的结果。这种小聚居和杂居后,在民族文化、习俗上都产生了既保留了本民族传统的文化和习俗,又融入了杂居民族的文化和习俗的特点,甚至逐步形成一种新的文化和习俗。如在宗教信仰上,既保留了本民族在叶尼塞河流域传统的自然崇拜、祖宗崇拜和英雄崇拜的古老文化,以及萨满教遗俗,同时也吸收了迁入塔城后当地不同民族信仰的喇嘛教和伊斯兰教的影响,甚至出现了同一个民族、同一个部落、同一个阿寅勒(牧村)中出现了既有信仰伊斯兰教的、又有信仰喇嘛教的;在同一个聚落中,既有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又有喇嘛教的庙宇,甚至在同一个家庭中、亲兄弟中,有信仰伊斯兰教的,也有信仰喇嘛教的。因为宗教信仰的不同,也就影响到习俗的差异,如在同一个部落和阿寅勒中,有的结婚以伊斯兰教的习俗进行,要请阿訇念经,有的则按喇嘛教的教规进行,男子要进寺院当喇嘛,还俗后才能结婚;甚至在婚礼上出现了将柯尔克孜族传统婚礼与哈萨克婚礼、蒙古族婚礼融合为一体进行,在两个民族通婚的婚礼上如果男方是柯尔克孜族,就先按柯尔克孜族习俗进行,再按蒙古族习俗进行,如果男方是蒙古族,则先按蒙古族习俗进行,再按柯尔克孜族习俗进行。在葬礼上也是各自按喇嘛教和伊斯兰教的教规,以不同的葬仪葬入各自不同的墓地和麻扎;在语言上更是除了使用柯尔克孜语以外,大都通用哈萨克、蒙古、汉等多种语言,文字上也是通用哈萨克或蒙古文、汉文等。
在塔城柯尔克孜族中,还有一个奇特的现象,一个人有两个名字,既有一个柯尔克孜族名字,又有一个蒙古族或满族名字。如有一位原叫江木尔扎的人,信仰了喇嘛教以后,在登记户口时写的是“多布屯”,他以后就叫多布屯了,他的哥哥小时名叫巴依木尔扎,长大后又改成了巴音克奇克了。
塔城柯尔克孜族不准在同一个部落中通婚,晚辈不能叫长辈的名字,即便是与长辈名字相同的自然地名等,也要改名。如有一户人家的祖父叫卓兰,当地有一个泉水也叫“卓兰泉”,这样这家的晚辈便把这眼泉水称作“艾结克木泉”(祖父泉)。塔城柯尔克孜族视姐夫为长辈,有谚语说:“好姐夫与父亲一样”,对姐夫十分尊重,不能开玩笑。父母健在时,儿子不能喝酒、不能留胡须。无论大人、小孩都不能用难听的话骂人。夫妻很少离异,认为离婚是最耻辱的事情。
两个多世纪以来,塔城的柯尔克孜族历经了几件大事。
一是1864年塔城发生回民起义之后,在乌尔喀夏生活的柯尔克孜族被迫东迁,先是迁到和丰(今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以后一直东迁到阿勒泰以东的蒙古科布多,由清朝的科布多办事大臣代表清朝政府给予了安置。初期的3年中,由国库给予食品和衣物,以供柯尔克孜人的基本生活。经过3年多的经济恢复后才使其自谋生计,直到1877年塔尔巴哈参赞大臣庆桂亲去科布多,协商迁返柯尔克孜部回塔城事宜,1880年始返回原居住地乌尔喀夏和木乎尔泰一带游牧。
二是1916年塔城柯尔克孜部的马群被俄国人盗走,塔城柯尔克孜人不畏强暴赶赴俄国境内将马群赶回来。后来俄国人又以持枪武装力量非法潜入乌尔喀夏地区,公开抢劫柯尔克孜人的马群,柯尔克孜人群起反抗,终于将武装强盗赶出国境,保卫了本部属牧民的牲畜财产,也维护了国家民族的尊严。
三是塔城柯尔克孜部落为保护清朝政府所授金印的斗争。清道光十三年(1833)塔城9个部落派出代表到北京朝见清朝皇帝,请求清朝政府建立塔城柯尔克孜族的苏木(地方行政机构),此前塔城柯尔克孜部为蒙古苏木代管。清政府同意了柯尔克孜部的要求,在乌尔喀夏柯尔克孜游牧区建立一个柯尔克孜苏木,由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直接管理,并为其颁发了一枚上铸“塔尔巴哈台哈萨古特苏木印”。这实质上是塔城柯尔克孜部与其周围杂居的蒙古部在政治上享有平等地位的象征(在此之前,塔城蒙古部已有8个苏木,但清政府为之颁发的印信上的文字均为“额鲁特蒙古苏木印”)。柯尔克孜部由此摆脱了额鲁特蒙古苏木的统治。为此柯尔克孜部称这枚苏木铜印为“柯尔克孜金印”,对这枚印十分爱护,甚至到了崇拜的程度。这枚印章由苏木的“赞给”管理(“赞给”为苏木的总管,一般由德高望重的部落首领担任,这是清朝至民国时期在边疆游牧地区实行的政治制度)。每年的新年第一天,整个乌尔喀夏柯尔克孜牧民家中的男性家长,都要到“赞给”家去参拜金印,并让“赞给”用金印在前额磨一下,以求得一年的幸福与平安。人们相信金印可以消灾免祸,同时也相信金印可惩恶扬善。如果有人怀疑有罪,就让他到金印面前认罪,如有罪,就会遭到惩罚,如果没罪就平安无事。人们赋予金印以灵气,实际上就是对于本民族自身权力的一种高度重视和维护。金印只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中央政府对地方政权的认可,象征着同一块土地上各民族的平等。
正因为人们对金印的崇拜,因而就发生了一系列有关金印的故事和传说。
1864年回民起义,乌尔喀夏柯尔克孜部被迫逃亡之时,人们面对金印礼拜,民间歌手激愤地唱道:
乌尔喀夏山倒下了,留下了荒野;
柯尔克孜的头目走了,剩下了孤儿寡妇。
一直保护四百户柯尔克孜的金印,
没有人管理而留给了无能的“木什喀”!
去了六岁的公山羊,留下了小山羊;
大河深湖干涸了,只剩下了小泉子。
富饶的草场干枯了,就像晒干的牛皮;
金子一样的英雄去世了,苦难降临了……
管理柯尔克孜苏木的“赞给”,是清政府根据9个部落首领的公推而任命的,而此时正是“赞给”去世,新的“赞给”尚未任命,金印由“木什喀”(管理户籍的管理员)代管。人们把眼前的灾难看作是由于管理金印的英雄“赞给”去世了,人们失去了保护,因而向能够保佑平安的金印在哭诉衷情。
在民间还流传着不少抢劫金印和保护金印的故事,这一切都反映了部落民族的一种纯朴的真情。
分布于塔城地区的柯尔克孜族除了塔城市外,在额敏县还有部分柯尔克孜人,这部分人与塔城市的柯尔克孜同属一个大的部落,居住在额敏县乌尔喀夏山附近的一个与外界隔绝的草原上,后来有不少蒙古、哈萨克族牧民也迁入此地与柯尔克孜人杂居。解放以后划为五区七乡,但当地人习惯上都称这里为“柯尔克孜库尔也”、“库尔也”,柯尔克孜语,意为喇嘛庙,因这里有一座柯尔克孜族的喇嘛庙而得名。柯尔克孜库也尔的柯尔克孜族与蒙古、哈萨克族杂居后,语言、文化、习俗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基本情况与塔城柯尔克孜族大同小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