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农场系西藏林芝地区重点国有农垦企业,创建于1960年,现为福建省龙岩市对口援助单位。农场位于雅鲁藏布江与尼洋河交汇处,平均海拔2860米,年均气温8.5℃,年均降雨量780ml。全场土地分布于米林、林芝两县,总面积9800亩,其中耕地面积5600亩、果园面积3640亩、牧地面积560亩。近年来,米林农场机关根据自身实际精简机构,在设有党委、管委会的基础上,现有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合并一处)、财务科、农业科、工青妇办公室、保卫科、电视台等机构;下设5个生产管区、6个党支部、2个退休点。现有职工109人(4名干部)、退休职工284人。米林农场下辖大峡谷酿酒有限责任公司、林芝嘎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和西藏林芝风情大酒店三家二级企业,现今主要以种植苹果、葡萄等高原水果为主,目前已发展成为西藏最大的水果产业基地、苗木繁育基地和无公害禽蛋、肉鸡生产供应基地。2009年1月,米林农场“嘎玛及图形”商标荣获西藏自治区著名商标称号。同时连续三年被评为林芝地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和招商引资先进单位。2012年4月,被西藏自治区政府认定为自治区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龙头企业。
建场前期
西藏的农垦事业自1952年创建第一个军垦农场以来,已有56年的历史。1951年进藏部队刚到拉萨、日喀则江孜等地,由于道路不通,主副食供应相当困难,有时连稀饭都吃不饱,广大干部职工在藏工作十分艰苦。许多爱国人士和农牧民群众都十分心疼,把青稞等食品送到部队。而当时西藏上层的亲帝分子,一面幸灾乐祸,一面对我军实行严密的粮食封锁,试图赶走人民解放军。因此,在这种艰难时刻,西藏军区党委遵照《中共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指示》中“进军西藏,不吃地方”,“一面生产,一面建设”的精神,于1951年召开了军区第一次党代会,会议着重研究和部署了开荒生产的问题。经过将士们的艰苦创业,于1952年8月1日在拉萨建成了第一个军垦农场——八一农场。
1959年,西藏在平叛的基础上进行了民主改革,彻底埋葬了残酷的农奴制度,使西藏同胞同全国其它各民族共同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1960年4月8日,成立了西藏农垦的最早机构——军区生产部。他的建立揭开了西藏军垦史崭新的一页,标志着西藏军垦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平叛结束后,部队官兵响应党中央提出的“开发边疆,建设西藏”的号召,一路人马投入到开荒生产建设农场等事业中来,在林芝地区雅鲁藏布江畔成立了今天米林农场的前身——西藏建设师米林四团(中国人民解放军404部队四团)。
建场初期
1960年进藏的十八军解放西藏后,组成米林四团,利用简单的工具开垦荒地。南面从米林县鲁夏到米林县里龙乡100余公里,北面从林芝县嘎玛村到米林县扎绕乡80余公里,共开垦耕地约12000亩。当时的团部设在米林县雪卡村,共有九个连队和一个园艺队,1971年为方便运输与耕耙播种,成了机运连,每个连队平均有100多人,最大的连队(七连)有560多人。管理体制为部队式管理,设有团长,政委、连长、指导员、排长、班长等。
为了进一步发展副业满足军民生活需要,1963年成立了打鱼队;为丰富军民的文化生活,成立了电影队;为推广新品种,提高单产,成立了试验站;为解决看病难,成立了卫生队。农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有了一定的发展。
整治时期
到1967年,西藏的农垦已出具规模,产业结构渐趋合理,基础设施相继配套,开始从大规模的垦荒种地,转向内部整治管理。
1968年至1970年,文化大革命这场史无前例的浩劫使农垦事业蒙受了严重的损失。各级组织瘫痪,职工思想混乱,部分农场的土地被遗弃,果林遭受破坏。农场作为驻藏部队的粮食供应单位,仍坚持把粮食和经济作物的发展作为重点,为以后的拨乱反正创造了条件。
1970年底,军区生产部改为西藏军区生产建设师(独立师级),师党委调整充实了各级领导班子,大力调整垦区的产业结构,提出变“以粮为纲”的单一经营为“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农场办起了砖瓦厂、榨油厂等各类小型企业。1971年至1978年是米林农场扭亏为盈,打翻身仗的时期。
转型时期
随着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遵照党中央的指示,1979年初,军区生产建设师移交地方统一领导管理,改名为自治区农垦局,1980年改为自治区农垦厅,它既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又是西藏农垦企业的主管部门。
1979年由于当时的发展需要,农场机关由米林县雪卡村搬迁至现今的林芝县布久乡境内。
1980年至1981年,日喀则江孜农场二团迁至米林农场,并与米林四团合并。
1985年米林农场将九个连队划分成五个生产管区。
1986年林芝地区恢复成立后,米林农场交给林芝地区行署直接管理。设有党委、管委会,农场机关设有党委办公室、场办公室、财务科、生产科、工青妇办公室、供销科;下设五个生产管区,九个党支部。
1987年至1992年是米林农场最为辉煌的时期。
1992年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农场经济效益下滑,职工生活日益困难,企业开始亏损。
对口支援时期
1995年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后,米林农场被列为福建省对口支援单位。通过十七年的援藏,米林农场在困境中求生存,在改革中求突破,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1995年6月——1998年6月,米林农场为福建省漳州市对口支援单位。由于当时受国家援藏政策和援藏方式(人员援藏)等因素,援藏支援单位没带任何资金。根据农场实际情况,贷款兴办了水电站、榨油厂、蜜饯加工厂、面粉加工厂等项目,兴建了八一办事处,扩建了学校,为农场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998年7月——2001年6月,米林农场为福建省漳州市、省农业厅对口支援单位。期间共引进援藏资金1055万元,其中用于项目建设735万元,偿还贷款320万元的旧债。冲破阻力、大刀阔斧的改革落实了职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过去吃大锅饭的生产经营清况。兴办了大峡谷酒厂和综合养殖场,建设了商业街和卫生院、开发了80亩苹果园和花椒园。拓宽了农场的增收渠道,增加了职工的收入。
2001年7月——2004年6月,米林农场为福建省南平市、省水利厅对口支援单位。三年期间,共引进援藏资金860万元,争取国家和上级资金近390万元。兴建了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一期工程、农业科技培训大楼、武夷广场、职工人饮工程、生态果园等项目,提高了职工的生活水平和农场的综合经济实力,为米林农场水果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4年7月——2007年6月,米林农场为福建省南平市、省农科院对口支援单位。期间共引进援藏资金738万元争取国家和上级资金182万元。建设了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二期工程、果园道路硬化和水电配套设施工程、“夕阳红”工程,“嘎玛”小集镇、有线电视台网络改造、“嘎玛”品牌创建等项目,改善了农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农场的发展后劲。
2007年7月——2010年7月,米林农场为福建省龙岩市、漳州市对口支援单位。期间共引进援藏资金2005万元,争取国家和上级资金近千万元,援助米林农场的十个大项目十六个子项目全部完工。相继建成了了西藏林芝风情大酒店、高优农业示范园区、苹果干加工厂、农场局域网、优质种苗繁育基地、园区果园道路硬化、雅江休闲小木屋、地窖保鲜库、防霜烟灶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尤其是高优农业园区和优质种苗繁育基地的建设,为林芝地区水果产业带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辐射和带动作用显著。
2010年7月——至今,米林农场为福建省龙岩市对口支援单位。援藏期间计划引进援藏资金2050万元,着力抓好绿色长廊建设、老苹果园改造、雅江观光果园、职工危旧房改造、高原优质水果营销中心、水果冷藏保鲜库、人饮工程、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申报等项目建设。
上述援藏项目的实施,使米林农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质的飞跃,支柱产业蓬勃发展,民生项目效益显现,职工收入大幅提高,全场面貌焕然一新,综合实力跨越式增强,为米林农场今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