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川府民政[2005]2号)批复:
一、原由巴中市通江县批准设置的诺江镇的街道、赤江、苗南、城东、城西5个办事处
和诺水河镇的楼子、新潮2个办事处应予以撤销。
二、通江县撤销长兴、太平、石庙、梓潼、跑马、曲滨、新建、药洪、俞家河、长乐、
中林、盐井、凉风垭、浴溪、药铺、长胜、碧溪、会家、钟凤、什字、新文、檬坝、砥坝、临江24个乡和平溪镇。
三、通江县扩大22个乡镇的行政区域。
将原平溪镇和临江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诺水河镇,镇人民政府驻平溪坝。
将原长兴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民胜镇,镇人民政府驻民胜。
将原石庙、梓潼2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广纳镇,镇人民政府驻老官庙。
将原跑马、曲滨2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铁佛镇,镇人民政府驻铁佛。
将原药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至诚镇,镇人民政府驻沙坝子。
将原盐井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沙溪镇,镇人民政府驻沙溪嘴。
将原长胜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瓦室镇,镇人民政府驻瓦室铺。
将原碧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永安镇,镇人民政府驻永安场。
将原什字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铁溪镇,镇人民政府驻铁溪。
将原太平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杨柏乡,乡人民政府驻杨柏河。
将原俞家河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芝苞乡,乡人民政府驻芝苞口。
将原长乐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龙凤场乡,乡人民政府驻龙凤场。
将原中林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松溪乡,乡人民政府驻松溪口。
将原凉风垭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胜利乡,乡人民政府驻凉风垭。
将原药铺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毛浴乡,乡人民政府驻毛浴。
将原浴溪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兴隆乡,乡人民政府驻兴隆场。
将原钟凤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烟溪乡,乡人民政府驻烟溪场。
将原新文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长坪乡,乡人民政府驻长坪。
将原檬坝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两河口乡,乡人民政府驻两河口。
将原砥坝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板桥口乡,乡人民政府驻板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