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湄潭县
抄乐乡洗马乡西河乡天城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黔府函〔2013〕245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湄潭县抄乐乡等四乡撤乡设镇的请示》(遵府呈〔2013〕145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湄潭县抄乐乡建制,设置抄乐镇,镇人民政府驻落花屯村;同意撤销湄潭县洗马乡建制,设置洗马镇,镇人民政府驻杨家山村;同意撤销湄潭县西河乡建制,设置西河镇,镇人民政府驻西河村;同意撤销湄潭县天城乡建制,设置天城镇,镇人民政府驻天城村。以上四个乡撤乡设镇后,所辖
行政区域不变。
二、请认真做好行政
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
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