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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区]大家谈谈司法行政改革和司法区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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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3-12-07
三中全会提出司法体制改革,省高院直接管辖地级市中院和基层法院。脱离地方政府管辖。

还有学者呼吁高级人民法院的设置与省级政区交错,设置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同的司法区域。

大家谈谈,假如全国划分为20个大司法区域,应该如何划分。

谨以此贴抛砖引玉。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3-12-07
最起码应该考虑人口、交通便利度等因素。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3-12-07
我想看一下楼主的意见,应该怎么分。
【明】花柳深藏淑女居,何殊三千弱水;雨云不入襄王梦,空忆十二巫山。

文化经济地缘接近的发达地区可以合并改区地级市直管,相离较远县市应该脱离地级市省直管,还县域经济自主权促全国经济共繁荣!

.好吧,就只有“夜憔悴”这一个小马甲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3-12-08
最高人民法院下设五六个巡回法院,凡涉及两个以上省的当事人的案件,都可以上诉至巡回法院。

撤销以行政区划设立的中院,改由省高院设若干巡回法院。

县市设初级法院,人口多的市可设若干个初级法院。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县、区。

城市化的州县别称为市,民族自治的省州县称为自治省自治州自治县。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3-12-08
竟然讨论这么深层次、这么高层次、如此上档次、如此高端的话题,我喜欢。

坐等各路英雄发表高见。
爱我党爱我军爱祖国爱人民反对美帝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变色!!!
讲民主讲自由讲人权讲法制抵制毛左高举改革开放旗帜不动摇!!!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3-12-08
那检察院怎么处理?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3-12-08
已经有活生生的例子:湖北有汉江中级法院和汉江检察分院,管天门仙桃潜江三地,不属于任何地级市。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3-12-08
高院的设置不一定要与省级政区交错,重要的是垂直管理,脱离地方政府管辖,实现司法独立。高院建议仍按省级划分,只是像宁夏、海南、青海这样人口少的省区,可以分别与邻近的陕西、广东、甘肃共一个高院。中院按人口和面积综合考虑,设置司法分区,与地级市的辖区错开,规模小的地级市可以几个共一个中院。检察院与法院布置应保持一致。
阿拉善归宁夏。呼伦贝尔归黑龙江。赤峰通辽兴安锡林郭勒加承德,成立热河省。内蒙古剩下的部分加上河北的张家口,成立绥远省。天津回河北。重庆回四川。恢复西康省。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3-12-08
哦,那也可以仿照历史上的三司分立。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3-12-08
目前,地方政府并未管辖法院,“脱离”之说不存在。但支持楼主“交错”设置的想法。。。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3-12-08
可以借鉴清朝的总督管辖范围
比如闽浙设一法院、两广、两湖各设一法院
东北设一个、青藏设一个
具体如下
京津冀、两广(粤琼桂)、闽浙、川渝、陕甘宁、
云贵、东三省、青藏、
苏沪鲁、皖赣、豫晋、疆、蒙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3-12-08
压根就不应该设置什么分区。

司法改革应该是司法独立。

首先在全国成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官若非犯罪,任何人无权撤职和更换,全国设置13名最高法官。

各省法院直接对最高法院负责,不允许任何地方法院法官和当地官员接触,一旦发现有接触,立马撤职,永不录用。

成立廉政调查公署,只对最高领导人一人负责,有权查处任何贪污腐败案件,可以随时调查任何公职人员。

任何政府、党委、政协、人大在职人员过问、接触司法人员,不论任何原因,一律撤职,永不录用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3-12-08
反对11楼的只对一人负责方案。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3-12-08
一个大区或者一个大军区一个。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3-12-08
分两级四等法院和检察院。

第一级第一等:最高法院和检察院各一所。
第一级第二等:高等法院和检察院。分为地区高等法院和检察院各十一所,军事高等法院和检察院各一所,海事法院和检察院各一所,行政法院和检察院各一所。
                         地区高等法院和检察院:东北高等法院(黑吉辽内),中原高等法院(冀鲁京津),华东高等法院(苏浙沪皖),岭南高等法院(粤桂闽琼)
                                                                 中南高等法院(湘鄂赣豫),西南高等法院(川渝滇黔),西北高等法院(山陕甘宁),西部高等法院(青新藏)
                         终审法院和总检察署:    台湾终审法院和总检察署
                         终审法院和律政司:        香港终审法院律政司,澳门终审法院和律政司

第二级第一等:地方上诉法院和检察厅。1.各市州设上诉法院和检察厅各一所;2.多个市州共设上诉法院和检察厅各一所;3.省直管的多个市县共设上诉法院和检察厅各一所。
第二级第二等:地方裁判法院和检察专员公署。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分设地方裁判法院和检察专员公署各若干所。

一般民事刑事案件由地方裁判法院和检察专员公署处理。不服判决者,向上诉法院和检察厅上诉。
若认为审判不公,可以地方裁判法院和检察专员公署(或地方上诉法院和检察厅)为被告,向高等法院和检察院提出诉讼。若高等法院和检察院裁决的确程序不正义、适用法律不正确、量刑不当,则原有裁判必须重新审判(原有法官、检察官必须回避)。

重要民事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军事案件、海事案件由高等法院和检察院处理,不服判决者,向最高法院和检察院上诉。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3-12-08 19:11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3-12-08
由于地方司法体系还是要受制于人大的(虽然天朝并没有做到民主法治,但是这个方向没错,而民主法治的要求体现在一府两院是由人大提名和监督的)

而人大对应政区,少数几个非政区也是由省一级统一提名监督的

所以犬牙交错的前提是:全国人大监督和任免这20多个司法辖区的司法人员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3-12-08
回 leexiaoqi 的帖子
leexiaoqi:由于地方司法体系还是要受制于人大的(虽然天朝并没有做到民主法治,但是这个方向没错,而民主法治的要求体现在一府两院是由人大提名和监督的)
而人大对应政区,少数几个非政区也是由省一级统一提名监督的
所以犬牙交错的前提是:全国人大监督和任免这20多个司法辖区的司法人员 (2013-12-08 19:01) 

如果仅仅是减少地方干预,那么都上拉一层

最高法院和检察院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表决和监督。

高级法院和检察院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名、表决和监督。

中级法院和检察院由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名、表决和监督。
直辖市内的中级法院和检察院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名、表决和监督。
省直管县市的中级法院和检察院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名、表决和监督。

地方法院和检察院由市州人大常委会提名、表决和监督。
省直管县市的地方法院和检察院由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名、表决和监督。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3-12-08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如果仅仅是减少地方干预,那么都上拉一层
最高法院和检察院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表决和监督。
....... (2013-12-08 19:19) 

所有中院都有全国人大提名监督,这个动作量很可怕啊

虽然可能在省县直管的大潮下撤并掉不少

但是还是很多啊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3-12-08
大家谈的很好。受益匪浅。

刘志军同志的说法也很有道理。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关系,是宪政制度,如果高院和省级行政区错开,在宪法上确实难以处理。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3-12-08
我个人的看法是,司法区划划分还要考虑到民族自治的因素。

因为民族自治地方,有些自治法规,比较特殊。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3-12-08
回 leexiaoqi 的帖子
leexiaoqi:所有中院都有全国人大提名监督,这个动作量很可怕啊
虽然可能在省县直管的大潮下撤并掉不少
....... (2013-12-08 19:40)

省直管县是不可能的。我上面说的是江汉中法和海南一中法、二中法。

省府只要强县,麻城那样两千年的贫困县是没人要的。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3-12-08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省直管县是不可能的。我上面说的是江汉中法和海南一中法、二中法。
省府只要强县,麻城那样两千年的贫困县是没人要的。 (2013-12-08 22:40) 



省直管县怎么就不可能了?

你要表达的应该是:全面省直管县是不可能的吧?到底可不可能呢?很显然,这几年的趋势是:可能性越来越大了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3-12-08
回 leexiaoqi 的帖子
leexiaoqi:省直管县怎么就不可能了?
....... (2013-12-08 23:19)

没有可能的。

行政区划变动的根源是政治的博弈。

时间越久,政治力量越趋于平衡。
行政区划变动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行政区划的变动只会发生在最底层(社区村镇街),而不会在上层。

上层可能会有,但也只是换换招牌而已(县变市、县变区、市变区、地区变市、州变市之类。)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3-12-08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没有可能的。
行政区划变动的根源是政治的博弈。
....... (2013-12-08 23:23) 

趋势都显现在这里了,承不承认是你自己的事情

我只不过说有可能,并非是一定就要

你说的是没可能,就是一点点的可能都没有哦~~

可是现实就是,越来越多的县市直管了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3-12-08
回 leexiaoqi 的帖子
leexiaoqi:趋势都显现在这里了,承不承认是你自己的事情
我只不过说有可能,并非是一定就要
....... (2013-12-08 23:38) 

哈哈,直管了哪一个啊?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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