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区区划调整的建议
自2003年新乡市市区区划调整以来,新乡市城区框架进一步拉大,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市辖区人口已突破100万人,步入大城市行列。但随着新乡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区划设置的弊端逐渐显现,主要表现在:一是市辖区面积狭小。新乡市市辖区面积仅346平方公里,在全省18个地市中,市辖区面积仅高于许昌、三门峡、濮阳、周口等4个城市,发展空间狭小,后备土地资源不足,严重制约了新乡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市辖区人口规模小,经济实力差。如凤泉区人口仅15万人,经济实力不如七里营、孟庄等经济强镇,在全省市辖区排名中,在倒数后3名之列。三是新乡县自2003年划给新乡市3个乡镇后,剩余乡镇成为环绕新乡市区的狭长地带,有些地区与新乡市区犬牙交错,且作为新乡县新县城的新乡经济开发区已与新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连为一体,新乡县已没有独立存在的必要。四是平原新区成立后,因为隔着新乡县,成为新乡市的一块飞地,且由于平原新区在行政区划上不属于一级政府,不能设置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制约未来的发展。
新乡市作为中原经济群的重要城市,在经济、交通、文化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如果市委、市政府能够借助中央加快城市化进程、放宽撤县设区限制的机遇,抓紧制定市区区划调整方案,并积极申报批复,对新乡市的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如果漠然处之,优柔寡断,必然丧失机遇,严重制约我市未来的发展。
依本人之见,新乡市应设置5个市辖区,即:
牧野区:由原牧野区、凤泉区和卫辉市孙杏村镇组成,区划面积242平方公里,人口 49万人。
红旗区:由原红旗区和原新乡县古固寨镇组成,区划面积194平方公里,人口36万人。
卫滨区:由原卫滨区和原新乡县大召营镇、合河乡组成,区划面积137平方公里,人口31万人。
新中区:撤消新乡县,成立新乡市新中区,新中区管辖原新乡县小冀镇、七里营镇、翟坡镇、郎公庙镇和原阳县师寨镇,区划面积 320平方公里,人口29万人。
凤湖区(平原新区):管辖原平原新区原武镇、祝楼乡、桥北乡及原阳县韩董庄乡,区划面积284平方公里,人口18万人。
新乡市市区面积合计1177平方公里,人口163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