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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府直隶]明 -杭嘉湖区划变更 附议经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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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1-17
明朝
(公元1368年~1644年)

明朝建立后,定都金陵(南京)。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年)设嘉兴府,初时与湖州、松江、苏州、常州等府均直隶于应天府(南京)。洪武九年(1376),全国建十三行省,湖州、嘉兴两府改隶浙江承宣布政使司,辖嘉兴、海盐、崇德三县,从此嘉兴府及辖县,属于浙江省管辖。明宣宗宣德五年(1430),因政务繁重,嘉兴府所辖三县划为七县,分嘉兴县西北境为秀水县,东北境为嘉善县,海盐县分置平湖县,祟德县分置桐乡县,称“一府七县”,从此一府七县的行政区划沿续至清末。海宁县自隋唐以后一直属杭州。
  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王朝后,实行一系列促进生产发展的政策,如保护小农私有制,令农民归耕,承认已被农民耕垦或即将开垦的土地归农民私有,鼓励农民垦荒;通过法令放松佃农对地主的人身隶属关系,佃农有较多自由,手工业工人地位也有所改善;提倡种植农业经济作物,鼓励种植桑麻棉;推行有利于工商业的措施,裁撤了全国的税课司局。这些都有利于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在杭嘉湖苏松地区朱元璋还严厉打击豪强地主,嘉兴被抄没家产分散流放的有黄旭、史有为(一说为松江人)、濮院淄氏、石门卜氏等豪富。平湖还有富户三家被勒令迁往京师。据说当时濮院濮氏有72支,朱元璋在嘉兴郡城见濮氏嫁女至角里街汤家过于奢侈;又因朱元璋所部进攻张士诚婿潘绍元部时,濮氏曾助张军粮食十万斛,因而将濮氏全族分散流徒28处,远至云南、福建(后于永乐时允许复归故土)。实际上这些豪富大都已形成地方势力,盘根错节“武断乡曲,欺凌小民”,朱元璋予以打击,不仅为了铲除反对势力,巩固集权统治,对于防止土地兼并,缓和社会矛盾也是有利的。
  明初,朝廷重视水患治理,永乐元年(1403)浙西大水,明成祖派工部尚书夏元吉来江南筹措根治,夏元吉相度地宜,采取“掣淞入浏”、“掣淞入浦”的方案,将下游已淤塞无法治理的吴淞江上游引入浏河,从太仓出海;并将一部分水引入大黄浦北流入海(后全从黄浦江入海),役工十余万,亲自奔走田野,“夏不张盖”,指导施工,终于完成工程,使杭嘉湖及太湖水流顺畅入海,消除了大面积积涝,在相当程度上缓和了太湖地区的水患。夏氏在嘉善西塘设置测量水位的石标,名“忧欢石”,含义是以水位正常为欢,以水位上涨为忧,是水文测量的具有历史价值的设施。
  明中期广泛使用银两,白银作为货币可以纳田赋,交地租,免差役,大大刺激了商品性农产品和副业、手工业的发展。明中期农业种植面积扩大,粮食总产量增加,单位产量也有所提高,桐乡等地亩产水稻高者可达七八百斤,经济作物特别是棉、桑、麻大为扩大,手工业、商业也大有扩展。
  由于明朝廷对种植棉桑麻等农业经济作物的提倡和对商业、手工业的政策宽松,也由于白银作为货币广泛使用,人们通过商品交换寻求银两的刺激,更由于粮赋地租负担沉重,小农找寻生活来源,还由于嘉兴府境处于沿海和运河沿岸,区位优越,商路畅通,因而明代特别是明中期以后,嘉兴农村商品经济有很大发展,桑、棉、麻、烟草等广泛种植,以棉纺织和丝织为重点的农家副业和手工业空前发达,商业随之兴盛,带动了许多市镇的兴起,嘉兴府也赢得了“鱼米之乡,丝绸之府”的美誉。
  在明初,邻区的松江府二百余万亩土地,有上百万亩植棉,松江布名闻遐迩。在其影响下,嘉属东部已经广植棉花,家庭棉纺织业兴盛。明天启《海盐图经》转引《涌幢小品》载,海盐等地以棉花“纺之为纱,织之为布者,家户习为恒业……纺者日得纱一二十两,织者日成一匹……田家收获输官、偿债外,卒岁室庐已空,其衣食全赖此”。明《弘治·嘉兴府志》载:“产苎布、麻布、棉布、黄草布”。明《天启·平湖县志》称:“棉花可纺织而成布,籽可榨油”,为“又一大利”。又称:新仓“饶花布,出纳颇盛”。嘉兴新丰镇据《古今图书集成》记载:明清时“专聚棉花及布,而商来贩之”。嘉善县更是纱布产地,明《万历·嘉善县志》载:当时有“买不完的松江布,收不尽的魏塘纱”之谣。明代境内的蚕丝业空前发达,成为全国丝绸业的重点地区。农村“蚕务最重”(明《万历·石门县志》)。崇德、桐乡一带“桑林稼陇,四望无际”,“民以蚕桑为恒业”(明《弘治·嘉兴府志》)。《万历·祟德县志351前志载:“语溪塘上下地必植桑,富者等侯封”。明王(秤)登《客越志》说,嘉兴、桐乡一带“地饶桑田蚕丝成市”。蚕桑发达带来了丝织发展。元初《嘉禾志》载,嘉兴丝帛有“丝、绵、绢、绫、罗、纱、水锦、克纱、绸、(烯)、绮、绣、绍”13种,而明正德年间,绸已有绵绸、水绸、纺绸之分,续有花续、素绫、画绫之分,绢有花、素、画绢及帐绢、箩底绢等品类。万历时,猴院镇把原来的土机改为纱绸机,出品尤为精美,濮绸之名,遂著名远近。
  明代,嘉兴各地丝绸贸易兴盛。濮院镇,明万历十九年(1591)前后“日出锦帛千计,远方大贾携橐群至,众庶熙攘”,“镇上空前繁荣”,“肆廛栉比,华厦鳞次,机杼声轧轧相闻”(李培《翔云观碑记》),“机杼之利,日生万金”(《濮院志》引明濮龙锡文)。崇德县各镇明万历时“四方大贾岁以五月来贸丝,积金如山丘”(王(禾犀)登《客越志》)。王江径镇,明代“多织绸,收绸缟之利”,谈迁在《北游录》中称它“衣被天下”。商人贩卖丝绸运至汴梁(见明人小说《石点头》)。
  明后期,烟叶、络麻以及西瓜、甘蔗、靛草、生姜、乌柏等已广泛种植。烟叶始植于明嘉靖时,“至祟帧末,嘉兴遍处栽种”(见俞正燮《癸巳类稿》)。砖瓦生产始于万历时,“民多业陶,……联络三吴,贸迁弗绝”。境内的铁器、银器、铜锡器、竹器和线香也大量出产,行销各地,嘉兴洪姓所制漆器、张鸣歧所制铜炉、黄元吉所制锡壶,明代称为三绝,是优秀的工艺品。榨油业和油料油脂贸易,境内已形成很大的规模。
  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市镇的涌现和发展。元代,境内市镇10余个,至明后期境内市镇已发展到40余个。作为城乡经济联系的桥梁和商品的集散地,这些集镇日趋兴盛,多数繁荣程度不亚于北方某些州县。嘉兴、秀水的濮院、新塍、王店、新丰、钟埭、王江泾,嘉善的魏塘、西塘、枫泾、陶庄、天凝、王带,平湖的乍浦、新仓、新埭、广陈,海盐的武原、澉浦、沈荡、欤城,桐乡崇德的青(乌)镇、石门、屠甸、炉头、皂林,海宁的长安、硖石、袁花、郭店等主要市镇星罗棋布,如灿烂明珠点缀于水乡大地上。
  作为一府二县驻地的嘉兴城,在明代更是十分繁荣如日中天。据当时城内纳税户数推算,全城人口至少已有四万多。而城外南门至东门百业杂陈,市肆繁盛,东门外自嘉靖时重建南湖烟雨楼以后,商业更为繁荣。东门甪里街“竞为侈丽,列肆者,通江淮巨贾”。城外西南部鸳鸯湖周围以及南堰、甪里街等处,巨家大宅,华厦接比,私家宅园有数十家之多。明万历时,濮院有一位“董氏醇伯子”作《游zhui李记》,其中叙说他游屠氏远市园(即今东大营)所见:“纵观屠氏远市园,园中广可数十亩。花木杂莳,……顾盼不暇,其间亭榭台馆,棋置星布。有兰溪草堂、怡旷堂、荷花馆、观梅阁、疑坊、香玉,点缀风景,各臻其妙。其最佳处则中流一水,回环曲折,环碧绕绿。放舟循堤,则两岸桃李红白深浅,交相辉映,忽焉双鹤戛然长鸣,一声一和响彻林木……”。明万历时,朱茂时在鸳鸯洲畔建园林放鹤洲,占地百亩,园内有堂亭溪流,冈峦花树,极具田园风光,为一时名园。著名画家李日华、徐宏泽、项圣谟、王时敏等人为之作放鹤洲图,今唯项圣谟图收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列为国宝。其他如沈氏“南陔草堂”、高氏“南园”、朱氏“绿雨庄”,亦皆为名园。
  当时城内外多名胜古迹,七塔八寺,游人不绝,“烟雨楼前画船歌鼓日夜不绝”(见张岱《陶庵梦忆》),城中元宵灯会,节日“水嬉”更是热闹非常。春天,人们到远郊曹王庙赶庙会,买泥孩儿、蚕猫,称为“游曹王”,“士女相接于道,不远数百里而来”。
  宋元时,境内田赋负担就已很重,明时田赋更为沉重,一直延续到清代。明代田赋重,一是由于官田多,赋额高,二是由于年年漕运,困苦万状。明文德翼在《均徭役》和《严漕兑议》中论嘉兴赋漕,谓:“天下赋江南居十九,浙东西居江南十九,而嘉禾半之,浮巧之役名(指附加苛增),积重难返”;又谓:“江南之赋浙为重,而全浙独浙西有漕,漕独嘉兴为首,全浙夏秋两税共米二百五十一万二百九十九石……,(嘉兴)一郡当全浙之半也”。
  明代前中期,田分官民,赋额不同。嘉兴在浙江官田最多,明初有129万余亩,占总田额的28%,其中嘉善县官田有27.9万亩,占总田亩的47%。民田赋轻,官田赋重,田赋额差距极大。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曾记载:民田每亩以五升起征,官田一般每亩征粮七斗,“是则民田,入于官,而一亩之粮(田赋),则为十四亩矣!”因此嘉兴府自明初起赋额就奇重,年田赋秋粮正米总在85万石至120万石之间,农民不堪负担,社会严重动荡,民户逃亡和户口隐瞒的现象日趋严重。嘉兴府洪武年间人口110万人,永乐时为94万人,宣德时为83万人,天顺时为72万人,逐代下降,到万历时在册人口只有56万,比开国之初减少一半,此时以半数人口承担全额粮赋,农民更万分困苦。明中前期,全嘉兴府不仅田赋总额重,而且负担不公平,畸轻畸重。同等田亩,有的以一升计征,有的以七斗计征。征收办法极不合理,全府计税标准有876个科则,粮政严重混乱。为逃避征收,向农民转嫁负担,地主富户有的投靠权门,将田产和户口寄其门下,利用特权免赋或由其包揽减赋;有些则勾结官吏舞弊作奸,或串通书吏在造册时隐没田产,或在产权转移办理过拨推收手续时使用飞过海的办法,多买田少过拨,少卖田多过拨,甚至只过拨不推收,成为黑田;也有的把自己官田登记为民田,把小民的民田登记为官田;还有的买田不过拨,小民田已卖掉,“产去税留”仍要纳税。嘉靖时,嘉兴知府赵瀛曾指出当时粮政的黑暗,“富豪多麦地民田,益肆其贪并,贫民皆重额官田,日就逃亡”,“虚粮(负担空额)遗累于里甲,正米派洒于细民”,“每每有力者,置田无粮(买进田不交田赋),追纳者多无立锥之地(毫无田产的户却被迫缴)”。他推行“扒平田则”,废除原来征收办法,田不分官民,税不分等则,均摊田赋配额,亩征米不超过三斗。这对平衡负担,简化征收,起了作用。但由于不触动田赋总额,全社会的负担没有减轻。明后期还加征“辽饷”、“剿饷”和“练饷”,而且层层加派,附征迭出,农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嘉兴田赋之特重,累于漕粮。自唐历宋元,嘉兴所收赋粮,绝大部分须转输朝廷所在,称为漕粮。明代,于成化八年(1472)定浙江漕运正耗米105万余石,嘉兴府各县为43万余石,占全省41%,除少部分运交江浙各军事单位称为“南米”及少量归地方留存外,大部分均须由船帮和运军沿运河北运缴北京通州入京仓。嘉兴受害最深最久的是“白粮”赋役。白粮是一项单独贡赋,独由嘉湖苏松常五府承担,须每年由民户直接运至北京城,缴宫廷作食米或酿造用,米质须粳糯米精白洁圆,称为“天庾正供”不得稍差。终明一代,全由民户自运。嘉兴白粮“居浙额十分之六”,年复一年,耗费之巨和运缴之苦尤甚于漕粮。
  漕运困苦由于附征苛重。漕白粮运输一切费用,如途中耗损、运军、船户及其家属用度、官府办漕全部费用,甚至包括酒宴、敬神、酬应,无不取之于民,而且耗外有耗,征外有征,巧立名目数十种之多,以致额外征敛相等甚至超过正赋。明后期漕运米一石须缴三四石。漕白粮运缴之苦还由于途程艰难。自嘉兴至淮安、北京,粮船须涉江、渡淮、越黄河,过闸牵滩,中间还要过驳陆路车运,风涛天险,艰辛万状,不幸翻船或船损,生命难保,纵辗转抵目的地,也因缴纳误期或粮食潮损,惩罚立至,“刑械加身”,还须赔补重缴。漕白运缴全部过程中,官吏军丁的欺凌、勒索,更使人视漕运为畏途。自缴粮起,雇船、装卸、启运,过江渡闸、行船、入库、领取回凭,无一环节不受刁难、勒索甚至刑责,官吏贪暴如虎狼,对民户敲骨吸髓而不已。明代运粮至北京一次,领运户须费银五六百两,甚至千两之多。明末历史学家海宁谈迁说“兑漕”是“屠民以唆(杀老百姓吃他们的肉),民人一次运粮便倾家荡产,甚至身死异地,“游魂不归”。明人嘉兴陆清源在《白粮官运疏》、李周玉在《嘉兴预备仓》中说:“一解数年,浮费不货”,白粮“万千难苦,绘图难尽”,“不终岁而家已倾,灶无烟”,“十家运粮,十家无不破”,甚至“性命随之”,有的州县官“因粮无措”而自杀,“官之惨如此,民之痛可知”。明朝廷毫不体恤民困,天启七年(1627),北京光禄存白粮17万石任其霉朽,当年苏嘉湖各府大水,“秋禾十无一获”,官府仍逼运白粮,毫不宽松。
  明中后期,社会矛盾严重,两极分化尖锐,官僚豪绅地主,依仗特权免税免役,侵夺民产,兼并土地,田连阡陌。佃农“佃富人田,岁输其租”,每亩所得不过一石,而地租却有七八斗至一石多,“至有今日完租,而明日乞贷者”。豪富人家穷奢极欲、荣华富贵。何良俊记其嘉兴一友人家中用银火炉、金茶壶、金茶杯、银洗面盆,帐衾被皆用锦绮。广大农民则啼饥号寒,流离失所。明末,嘉兴城内出现畸形繁华,烟雨楼畔,多“筝堂妓馆”,游船如织,“淫靡之事愈出愈奇”(张岱《陶庵梦忆》)。陈维崧《贺新郎》词中说:“林边水下”都是官宦园宅,湖中夜宴灯火如昼,如“十万盏红球挂”。明代的嘉兴已发展到封建社会的高峰,走向腐朽糜烂。
国之兴也, 其荣非他人所得攘; 国之亡也, 其辱非他人所得代。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3-11-18
唉,又有农民问题扩大化的倾向。
如果真是那样,嘉兴农民终明一代会逐步变成无人区了。
duhuanyu的管理帐号,任何人不得动用。
zct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3-11-19
都有一个度。现在都没人说得清楚农民问题,何况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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