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山东省行政区划,山东省有29个县级市,60个县,县级市比例过低,只有33%,许多县城驻地仍按镇管理。这一现状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我省新型城镇化的推进。
在25日的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对地理位置优越、经济基础好、人口集聚度高的县,要积极推动撤县改市。这意味着沉寂多年后,山东有望重启撤县改市的操作。
“撤县设市”并非新名词,1997年前就曾有一轮较大规模的撤县设市。1993年国务院出台撤县改市的标准,其中包含了人口、GDP、财政收入等众多指标。标准出台后,各地纷纷抢占机会。到1997年,考虑到许多地方盲目追求县改市造成的“假性城市化”、耕地占用、权力寻租等众多问题,国务院作出了“暂停审批县改市”的决定。此后,撤县设市进入了严格管控阶段。
回顾山东近些年撤县设市的历史,发现最后一次设置县级市,1996年4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民行批[1996]27号文批复同意撤销海阳县,设立海阳市(县级)。
在此之后,撤县改市就归于沉寂。虽然国家层面上暂停审批,但是在民间,对县改市的议论并未终止。各种的县改市版本也在四处流传。而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省份也开始重提撤县改市。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范围内,至少有138个县已经符合条件,并在酝酿撤县设市。譬如,位列全国百强县的山东邹平县,就被很多人寄予厚望。尤其是当地政府,也不局限于把邹平当成一座县城,早在2011年,在县级层面,滨州市确定构建以博(兴)滨(城)沾(化)北海经济开发区为东线、邹(平)惠(民)阳(信)无(棣)为西线的两条贯穿黄河两岸的城市发展轴线。力争用3-5年时间,邹平发展成为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而邹平县近几年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迅速,目前已完全达到了撤县设市的标准。(郑心茹) 2014年3月5日07:48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