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博树
時間:2014-03-18 22:12
什么是藏区治理合理的结构?藏区的人口构成、民族构成究竟是怎样的?让我们先来看几组数据——
几组具体数据
首 先是各藏区的人口状况。根据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1年版《中国地理地图集》提供的资料,各藏区户籍人口的情况是:西藏自治区274万;青海省175 万(含海北藏族自治州27万、海南藏族自治州40万、黄南藏族自治州22万、果洛藏族自治州16万、玉树藏族自治州32万、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38 万);四川省196万(含甘孜藏族自治州95万、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88万、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的木里藏族自治县13万);甘肃省94万(含甘南藏族自治州 72万,天柱藏族自治县22万);云南省的迪庆藏族自治州35万。加起来,藏区总人口为774万。
另外一组数据是各藏区以藏族人口为主的 各少数民族人口在当地总人口中所占的百分比。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和《2000年人口普查中国民族人口资料》,情况是:西藏自治区 93.48;海北藏族自治州63.37;海南藏族自治州71.94;黄南藏族自治州92.46;果洛藏族自治州93.41;玉树藏族自治州97.73;海 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35.05;甘孜藏族自治州81.76;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75.31;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的木里藏族自治县32.39 ;甘南藏族自治州58.25;天祝藏族自治县37.12;迪庆藏族自治州83.61。
如果想得出藏区藏族总人口和非藏族总人口的比例关系,有一个更简单的计算方法,那就是用774万(藏区总人口)减去541万(藏族总人口),结果为233万(藏区的非藏族总人口),这样非藏族人口在藏区总人口中所占的百分比约为30%。
非 藏族人口中除少量其他少数民族如蒙古族、羌族、回族外,主要由汉族组成,是毫无疑义的。这些汉族人口有的是过去数百年民族迁徙、融合的结果,大部分是最近 半个世纪“援藏”工程或改革年代到藏区经商所导致的人口流动的产物。据马戎研究,从1953年到1990年,各藏区的汉族人口共增长了110万,但这种增 长在不同时期又有不同特点,呈现出某种不均衡:1953年,藏族自治地方145个县中有112个县(占总县数77.2%)的汉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不到 5%。汉族人口占总人口50%以上的11个县主要分布在与汉族地区相邻的地区(特别是青海和四川阿坝的东部)。1964年,汉族人口不足5%的县减少到 86个,而汉族人口过半数的县增加到25个,为历史最高值,增长最快的是青海6个自治州,这和开发那里的盐湖资源及铅锌矿有关,大批汉族职工成为当地的新 人口。改革开放后的1982年,汉族人口占5%以下的县数进一步减少(仅为72个),但汉族人口过半数的县也减少了6个。一些开发项目(如西宁-格尔木铁 路的修建)大大增加了当地汉族的人口,但原本汉族人口较集中的地区(如四川甘孜和阿坝的农业区),由于少数民族人口增长迅速,土地资源愈显匮乏,又使一些 汉族人口迁出。
在西藏自治区,汉族人口比例在不同时期有波动,但总的说一直很低,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和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 这些年,虽然内地“援藏”任务更加繁重,但进藏人员多为轮换制(2-5年不等),并非藏区常驻人口。主要原因除了汉人不适应高海拔地理条件外,藏区经济、 交通、教育的落后均是重要因素。
以上数字告诉我们,汉族在藏区的“移民”确实远非达赖喇嘛曾经认为的那样“恐怖”。就算共产党真的想 “同化”整个藏区,西藏的天然地理条件也限定了这种意图是注定不可能成功的。当然,本文列举这些数字不是想重复关于“移民”问题谁是谁非的争论,而是要探 讨现实的藏区人口结构和民族构成对未来藏区自治之制度选择的影响与制约。这将使我们对“大藏区”的讨论更深一步。
藏区的单一民族自治和多民族共存共治
我以为,鉴于上述藏区人口和民族构成,未来藏区的民族区域自治有两种可能建构方式,或曰两种建构方案:
方案一:整个藏区建构成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这将是未来中国行政版图上最大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辖区面积225万平方公里,占整个中国国土面积的23.4%;但辖区总人口只有774万,仅占中国总人口的0.58%。
今 天流亡藏人所要求的,就是这样一个“统一治理”的藏民自治区。由于它确实远大于目前的“西藏自治区”,称之为“大西藏”或“大藏区”亦为不可。但这里有一 个问题:由于辖区中有233万非藏族人口,占了藏区总人口的30%,所以严格地说,这个“大西藏”或“大藏区”在未来民主体制下并非藏民族单一民族自治, 而有藏、汉、蒙、回等多民族共存共治的性质。它的民族区域自治的色彩也由于这个原因受到影响,而更像多民族混居情况下的地方自治。
方案二:把整个藏区按传统的卫藏、康区和安多划分,建立三个自治区,分别实施省一级自治:
(1)目前的西藏自治区保留原建制不变;
(2) 新设东藏自治区,以传统上的康区为主,包括甘孜、迪庆和今属凉山的木里藏族自治县;
(3)新设藏北自治区,含青海、甘南、阿坝北部等传统上的安多地区。
这种划分,体现了藏民族三个亚文化群的原有地域-文化特点,显得十分自然。
另外一个重要考量是:西藏自治区非藏族人口很少,故可以实行较为纯粹意义上的藏民族单一民族自治;而东藏自治区和藏北自治区均有较多的非藏族人口构成,其未来的自治形式会更接近以藏民族为主的多民族共存共治或地方自治。
在未来民主中国,以上两个方案哪个更具可行性?是否还有更多方案可供选择?目前还不好下断语。作为一个政治操作领域的问题,其解决有待于民主中国框架内各方政治力量之间的沟通,中央政府也要认真听取藏族方面的意见,在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理论上,我本人倾向于方案二,即在藏区建立三个省级自治区,理由是:
● 藏区确实过于广袤,由一个自治区政府统一治理,固然有减少行政开支等方面的好处,但其承担的任务过于复杂、繁重,在行政运行上将有相当难度。
● 三区人口构成特点不同,分开治理,有助于形成单一民族自治和多民族共存共治的多样化治理结构。
● 这种行政区划安排,与历史上的“分而治之”无涉;它不是基于对少数民族的不信任,而恰恰是为了更好地落实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精神。
● 我以为中国未来的行政区划改革,应以适当增加省级建制数量、缩小省级建制规模为方向, 方案二亦与这个方向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