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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萧山闻堰、宁围、新街三镇撤镇设闻堰、宁围、新街街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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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4-08-08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加快推进我区新型城市化建设,理顺管理体制,着力改善民生,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相适应的行政区划设置格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萧山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4〕64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萧山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杭政函〔2014〕110号)精神,现将我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具体内容
    撤销闻堰镇、宁围镇和新街镇建制,其行政区域改由区人民政府直辖,并在此行政区域内设立3个街道办事处。
    1.闻堰街道办事处:撤销闻堰镇,在原闻堰镇行政区域内设立闻堰街道办事处。闻堰街道东至城厢、蜀山街道,南至义桥镇,西至钱塘江,北至滨江区。街道办事处驻湘湖路3368号(即原闻堰镇人民政府驻地)。区域面积26.75平方千米,下辖三江等4个社区和老虎洞等6个村。
    2.宁围街道办事处:撤销宁围镇,在原宁围镇行政区域内设立宁围街道办事处。宁围街道东至新街街道,南至北干街道,西至滨江区,北至钱塘江。街道办事处驻振宁路228号(即原宁围镇人民政府驻地)。区域面积52.85平方千米,下辖振宁等7个社区和新安等15个村。
    3.新街街道办事处:撤销新街镇,在原新街镇行政区域内设立新街街道办事处。新街街道东至瓜沥镇,南至新塘街道、衙前镇,西至宁围街道,北至钱塘江。街道办事处驻府前路1号(即原新街镇人民政府驻地)。区域面积40.68平方千米,下辖花城等4个社区和盈中等15个村。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区由15个镇、11个街道调整为12个镇、14个街道。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各项工作
    行政区划调整是一项牵动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的系统工作,区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规划、国土、水利、交通、计生卫生、统计、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事项,由相关各部门负责对接,认真完善和核实交接基础台帐,抓紧办理交接手续,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1.具体交接时间。从2014年8月8日起,按调整后新的行政管理体制运行。
    2.做好宣传发动。3个新建街道是这次调整工作的主要实施者,要抓紧召开由全体机关干部、部分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所在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等参加的撤镇设街动员大会,进一步宣传发动,进行具体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要求,把全街道上下的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上来。同时做好挂牌工作。
    3.做好相关变更工作。新建街道“三定”方案,由区编委办提出,报经批准后执行。涉及企业、民间组织和个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身份证等证照中涉及“镇”冠名的机构名称和住所地址等,由市场监管、民政、住建、国土、卫生、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相应变更工作,但可暂不集中变更,可在今后年检年审或变更其它事项时一并变更。
    4.保持政策延续不变。区委、区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针对原镇的各项政策将继续保持不变;原镇以政府名义或政府委托部门制定的有关政策和各类民事合同等继续有效,由新建街道接收、办理,不得随意变动,确保社会稳定、工作有序。
    5.及时反馈信息。行政区划调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及时研究相应的对策措施,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
    6.有关印章、衔牌收缴和制发等工作由有关部门另行发文明确。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是加快推进我区新型城市化进程、建立新型基层行政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事关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各有关镇街和部门特别是新建的三个街道办事处,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依法行政,做深做细工作,把平稳过渡、稳定人心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2.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增进全区上下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使干部群众树立改革意识、大局意识,支持和参与此项工作。要及时调处和解决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防止影响工作顺利进行的不利因素产生,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干部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排查不安定因素,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3.严明各项纪律。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妥善处理好行政区划调整与正常工作的关系,不因改革而延误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2014年8月4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杭州海关驻萧山办事处,萧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各金融机构,在萧上级各垂直部门,区级各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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