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5月)同意丰都县
● 撤销双龙场乡,设立双龙镇。以原双龙场乡的
行政区域为新设的双龙镇的
行政区域。双龙镇
人民政府驻双龙社区8组(原双龙场乡人民政府驻地);
● 撤销三坝乡,设立仙女湖镇。以原三坝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的仙女湖镇的行政区域。仙女湖镇人民政府驻竹子社区1组(原三坝乡人民政府驻地)。(渝府【2013】30号)
(5月)同意调整南岸区长生桥镇的行政区域,设立天文街道,天文街道位于长生桥镇西北部,东以通江大道为界,南以天马路为界,西靠铜锣山脉并与南山街道接壤,北以茶园路为界,东南北均与长生桥镇相邻,街道办事处驻天文大道。(渝府【2013】31号)
(8月)同意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 撤销梅子垭乡,设立梅子垭镇。以原梅子垭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的梅子垭镇的行政区域。梅子垭镇人民政府驻梅花村1组(原梅子垭乡人民政府驻地)。
● 撤销太原乡,设立太原镇。以原太原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的太原镇的行政区域。太原镇人民政府驻麒麟村1组(原太原乡人民政府驻地)。
● 撤销龙溪乡,设立龙溪镇。以原龙溪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的龙溪镇的行政区域。龙溪镇人民政府驻周家坝村4组(原龙溪乡人民政府驻地)。
● 撤销小厂乡,设立大同镇。以原小厂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的大同镇的行政区域。大同镇人民政府驻大厂村1组(原小厂乡人民政府驻地)。(渝府【2013】55号)
(10月)同意荣昌县将路孔镇更名为万灵镇。(渝府【2013】76号)
(11月)同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撤销黄鹤乡,设立黄鹤镇。以原黄鹤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的黄鹤镇的行政区域。黄鹤镇人民政府驻鱼龙村大坝组(原黄鹤乡人民政府驻地)。(渝府【2013】88号)
(11月)同意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设立金山、康美2个街道办事处。
● (一)金山街道。东接江北区寸滩街道,南靠天宫殿街道,西临人和街道,北连鸳鸯街道。以蓝湖郡西面自然山脊线接金渝大道东段
中心线,至金渝立交,连渝都大道中心线为界,将鸳鸯街道以南区域划归金山街道;以蓝湖郡西面自然山脊线接金州大道东段中心线,接金福路中心线,至火凤山公园东部边界线为界,将人和街道以东区域划归金山街道;以内环快速路中心线为界,将天宫殿街道东北部划归金山街道。幅员面积11.56平方公里,辖原鸳鸯街道奥园社区和丹鹤社区部分区域,天宫殿街道民心佳园一、二、三社区,东湖南路社区部分区域。街道办事处驻金渝大道100号(原出口加工区办公楼)。
● (二)康美街道。东接鸳鸯街道、人和街道,南靠大竹林街道,西临沙坪坝区井口镇,北连礼嘉街道。以金渝大道西段接金山大道中心线为界,将礼嘉街道南部区域划归康美街道;以横六路接渝合高速连金开大道与金通大道相交接渝怀铁路中心线为界,将大竹林街道以北划归康美街道。幅员面积13.97平方公里,辖原礼嘉街道柏溪村,双堰、龙嘴、菜湾、平场村的部分土地,原大竹林街道金竹苑,银竹苑,康庄美地一、二社区。街道办事处驻金竹路116号。(渝北府函【2013】182号)
(12月)同意渝北区增设宝圣湖街道,辖宝圣西路、宝圣南路、海福路、金果路、金石路、兴科路、湖滨西路、宝圣湖、石盘河、翠屏路10个社区。街道办事处驻果塘路139号。(渝府【2013】84号)
四川省
(4月)同意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撤销三江乡设立三江镇,镇人民政府驻街村,辖原三江乡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3】1号)
(4月)同意成都市
● 郫县撤销郫筒镇,设立郫筒街道办事处,辖原郫筒镇所属行政区域,郫筒街道办事处驻望丛路398号;
● 高新区撤销合作镇,设立合作街道办事处,辖原合作镇所属行政区域,合作街道办事处驻天骄路666号。(川府民政【2013】2号)
(4月)同意沪州市江阳区
● 撤销分水岭乡,设立分水岭镇,镇人民政府驻分水岭场,辖原分水岭乡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石寨乡,设立石寨镇,镇人民政府驻石寨场,辖原石寨乡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丹林乡,设立丹林镇,镇人民政府驻丹林场,辖原丹林乡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3】6号)
(4月)同意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
● 撤销堵格乡、火山乡、平塘乡,设立堵格镇,镇人民政府驻原堵格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辖原堵格乡、火山乡、平塘乡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淌塘乡和普咩乡,设立淌塘镇,镇人民政府驻原淌塘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辖原淌塘乡和普咩乡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3】7号)
(6月)同意成都市金堂县撤销赵镇镇,设立赵镇街道办事处,辖原赵镇所属行政区域,赵镇街道办事处驻三江社区幸福路279号。(川府民政【2013】8号)
(9月)同意成都市新都区撤销新都镇,设立新都街道办事处,辖原新都镇所属行政区域,新都街道办事处驻紫瑞街9号。(川府民政【2013】10号)
(9月)同意凉山州冕宁县
● 撤销彝海乡,设立彝海镇,镇人民政府驻原彝海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辖原彝海乡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石龙乡,设立石龙镇,镇人民政府驻原石龙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辖原石龙乡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回龙乡,设立回龙镇,镇人民政府驻原回龙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辖原回龙乡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3】20号)
(10月)同意巴中市平昌县设置同州街道办事处,下原江口镇的人民街、
文化街、建设街、新平街、政法街、新华街、华严街、唐家蝙、廖家咀、永福、信义、龙王庙、汉王庙、小桥街、金宝、五一、竹园、黄滩坝、佛头、雪花坪、土桥、娱蛤、友谊、光辉、太平、星光、梅垭、凌云28个社区居委会和龙潭村所属行政区域,同州街道办事处驻新华街99号。(川府民政【2013】14号)
(10月)同意沪州市合江县
● 撤销白米乡,设立白米镇,镇人民政府驻白米场,辖原白米乡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虎头乡,设立虎头镇,镇人民政府驻堰坝场,辖原虎头乡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二里乡,设立法王寺镇,镇人民政府驻二里场,辖原二里乡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参宝乡,设立参宝镇,镇人民政府驻参宝场,辖原参宝乡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3】23号)
(12月)同意宜宾市南溪区撤销南溪镇,设立南溪街道办事处,辖原南溪镇所属行政区域,南溪街道办事处驻东大街84号。(川府民政【2013】4号)
(12月)同意宜宾市翠屏区部分行政
区划调整。现批复如下:
● 撤镇沙坪镇,设立沙坪街道办事处,沙坪街道办事处驻原沙坪镇龙顺路123号,辖原沙坪镇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宗场乡,设立宗场镇,宗场镇人民政府驻原宗场乡禾甫村,辖原宗场乡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邱场乡,设立邱场镇,邱场镇人民政府驻原邱场乡邱府路41号,辖原邱场乡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3】5号)
(12月)同意德阳市旌阳区撤销八角井镇,设立八角井街道办事处,辖原八角井镇所属行政区域,八角井街道办事处驻金沙江西路639号。(川府民政【2013】9号)
(12月)同意成都市崇州市撤销崇阳镇,设立崇阳街道办事处,辖原崇阳镇所属行政区域,崇阳街道办事处驻文化西街8号。(川府民政【2013】11号)
(12月)同意成都市都江堰市
● 撤销紫坪铺镇、虹口乡和翠月湖镇,将紫坪铺镇和虹口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龙池镇管辖,龙池镇政府驻紫坪社区5组。
● 将紫月湖镇所辖行政区域划归青城山镇管辖,青城山镇政府驻长寿社区上善路1号。
● 撤销灌口镇和幸福镇,设置灌口、幸福、银杏、永丰、奎光塔5个街道办事处。
● 设置灌口街道办事处,辖南桥、文庙、瑞莲、柳河、栏马桥、平义、灵岩、蒲阳路、建兴、紫东、玉带桥、太平、伏龙、西川14个社区所属行政区域,灌口街道办事处驻紫东社区玉带新街188号附13号。
● 设置幸福街道办事处,辖观凤楼、翔凤桥、幸福、彩虹、山民江路、莲花、解放7个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幸福街道办事处驻莲花社区都江堰大道二段299号。
● 设置银杏街道办事处,辖宁江、银杏、王家桥、高埂、百花、万岭、学府、锦绣、惠民、朝阳、高桥、上游、壹街、尚阳14个社区所属行政区域,银杏街道办事处驻王家桥社区雅泉路27号附3号。
● 设置永丰街道办事处,辖民丰、民主、永丰、石马、永寿、友爱、联盟、新联8个社区所属行政区域,永丰街道办事处驻永丰社区永丰路314号。
● 设置奎光塔街道办事处,辖奎光塔、观江、龙潭湾、安青、安顺、金江、滨河、勤俭人家、张家湾9个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奎光塔街道办事处驻滨河社区永安大道南二段29号。(川府民政【2013】12号)
(12月)同意德阳市绵竹市清平乡撤乡设镇,镇人民政府驻清平场,辖原清平乡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3】13号)
(12月)同意成都市新津县撤销五津镇,设立五津街道办事处,辖原五津镇所属行政区域,五津街道办事处驻五津西路83号。(川府民政【2013】15号)
(12月)同意成都市大邑县撤销晋原镇,设立晋原街道办事处,辖原晋原镇所属行政区域,晋原街道办事处驻西岭大道164号。(川府民政【2013】16号)
(12月)同意甘孜州得荣县子庚乡、九龙县烟袋乡和白玉县阿察乡撤乡设镇。现批复如下:
● 撤销得荣县子庚乡,设立瓦卡镇,镇人民政府驻瓦卡村,辖原子庚乡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九龙县烟袋乡,设立烟袋镇,镇人民政府驻恺木林村,辖原烟袋乡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白玉县阿察乡,设立阿察镇,镇人民政府驻阿察村,辖原阿察乡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3】17号)
(12月)同意南充市西充县撤销莲池乡,设立莲池镇,辖原莲池乡所属行政区域,莲池镇人民政府驻老街6号。(川府民政【2013】18号)
(12月)同意宜宾市南溪区撤销罗龙镇,设立罗龙街道办事处,辖原罗龙镇所属行政区域,罗龙街道办事处驻中心路18号。(川府民政【2013】19号)
(12月)同意成都市蒲江县撤销鹤山镇,设立鹤山街道办事处,辖原鹤山镇所属行政区域,鹤山街道办事处驻鹤山社区春江巷3号。(川府民政【2013】21号)
(12月)同意成都市邛崃市撤销临邛镇,设立临邛街道办事处,辖原临邛镇所属行政区域,临邛街道办事处驻邛崃市蜚虹路136号。(川府民政【2013】22号)
(12月)同意阿坝州小金县日隆镇更名为四姑娘山镇。(川府民政【2013】25号)
(12月)同意阿坝州金川县安宁乡、茂县光明乡、红原县安曲乡、汶川县耿达乡撤乡设镇。现批复如下:
● 撤销金川县安宁乡,设立安宁镇,镇人民政府驻安宁村,辖原安宁乡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茂县光明乡,设立光明镇,镇人民政府驻马蹄村,辖原光明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红原县安曲乡,设立安曲镇,镇人民政府驻哈拉玛村,辖原安曲乡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汶川县耿达乡,设立耿达镇,镇人民政府驻耿达村,辖原耿达乡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3】26号)
(12月)同意甘孜州色达县撤销洛若乡,设立洛若镇,镇人民政府驻下洛若村,辖原洛若乡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3】27号)
(12月)同意阿坝州九寨沟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现批复如下:
● 撤销双河乡,设立双河镇,镇人民政府驻中和村,辖原双河乡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永乐镇、永丰乡、安乐乡,设立南坪镇,镇人民政府驻南坪镇滨河路,辖原永乐镇、永丰乡、安乐乡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3】28号)
(12月)同意凉山州
● 撤销会理县关河乡,设立关河镇,镇人民政府驻关河村一组,辖原关河乡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会理县富乐乡,设立富乐镇,镇人民政府驻富乐村二组,辖原富乐乡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会理县彰冠乡,设立彰冠镇,镇人民政府驻金星村二组,辖原彰冠乡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会理县木古乡,设立木古镇,镇人民政府驻建政村三组,辖原木古乡所属行政区域。
● 撤销雷波县南田乡、白铁坝乡,设立金沙镇,镇人民政府驻金沙村黄桶堡,辖原南田乡和白铁坝乡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3】29号)
(12月)同意眉山市仁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现批复如下:
● 撤销宝马乡,设立宝马镇,辖原宝马乡所属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决心村。
● 撤销珠嘉乡,设立珠嘉镇,辖原珠嘉乡所属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国和村。
● 撤销四公乡,设立四公镇,辖原四公乡所属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灯山村。(川府民政【2013】30号)
(12月)同意资阳市简阳市撤销简城镇,设立简城和射洪坝街道办事处。
● 设立简城街道办事处,辖建设路、滨江路、金水街、政府街、南街、顺城街、白塔路、新民街、花园街、川拖、建设中路、川空、川工、华西、安象街、红星桥、大街、新达街18个社区和红塔、中心、济安、高屋、龙山、西峰、民望、大井、龙垭、康河、升阳、节约、三葫、大葫、顺河、龙桥、张家、飞马、棉丰、金光、大石、团结、增产、天星、杨柳、上安、利民、新五、游家、五里登、花鹿、老虎嘴、蒲家、石家、垣坝、董家、马鞍、爱国、光明、仁义、新建、永和、怀远43个村所属行政区域,简城街道办事处驻正中街116号。
● 设立射洪坝街道办事处,辖蜀阳、射洪坝、东溪3个社区和星光、元灯、水东、铁堰、解放、筒车、沱江、奎星、凉水、李八、刘家、二合、新阳、园艺场、柳林15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射洪坝街道办事处驻东溪大道68号。(川府民政【2013】32号)
(12月)同意甘孜州巴塘县、石渠县、稻城县、甘孜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现批复如下:
● 巴塘县撤销中咱乡,设立中咱镇,辖原中咱乡所属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中咱村;
● 巴塘县撤销措拉乡,设立措拉镇,辖原措拉乡所属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措拉村。
● 石渠县撤销虾扎乡,设立虾扎镇,辖原虾扎乡所属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虾扎一村。
● 稻城县撤销桑堆乡,设立桑堆镇,辖原桑堆乡所属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桑堆三村。
● 甘孜县撤销查龙乡,设立查龙镇,辖原查龙乡所属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查龙一村;
● 甘孜县撤销来马乡,设立来马镇,辖原来马乡所属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来马村。(川府民政【2013】33号)
(12月)同意成都市郫县在合作街道区域内增设西园街道办事处,辖天欣路以西、蜀新大道以东、清水河以北、成灌高速公路以南,西园街道办事处驻地为合信路333号。(成府函【2013】79号)
贵州省
(3月)同意六盘水市水城县
● 撤销木果黎族苗族乡,设置木果镇,镇人民政府驻双河村;
● 撤销比德苗族黎族乡,设置比德镇,镇人民政府驻比德村;
● 撤销保华黎族苗族乡,设置保华镇,镇人民政府驻加河村。
上述三个乡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3】29)号)
(3月)同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
● 撤销播溪乡,设立播溪镇,镇人民政府驻播溪村;
● 撤销太拥乡,设立太拥镇,镇人民政府驻太拥村。
上述两个乡撤乡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3】30号)
(7月)同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
● 撤销江古乡,设置江古镇,镇人民政府驻江古村;
● 撤销金堡乡,设置金堡镇,镇人民政府驻金凯村。
撤乡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3】76号)
(7月)同意
贵阳市乌当区
● 撤销新场乡,设置新场镇,镇人民政府驻新场村;
● 撤销下坝乡,设置下坝镇,镇人民政府驻下坝村;
● 撤销白宜乡,设置百宜镇,镇人民政府驻百宜村。
撤乡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3】77号)
(7月)同意贵阳市花溪区
● 撤销党武乡,设置党武镇,镇人民政府驻党武村;
● 撤销麦坪乡,设置麦坪镇,镇人民政府驻场坝村;
● 撤销燕楼乡,设置燕楼镇,镇人民政府驻燕楼村。
撤乡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3】78号)
(7月)同意贵阳市修文县
● 撤销六桶乡,设置六桶镇,镇人民政府驻盐井村;
● 撤销洒坪乡,设置洒坪镇,镇人民政府驻小坝村;
● 撤销六屯乡,设置六屯镇,镇人民政府驻都堡村。
撤乡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3】79号)
(7月)同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
● 撤销野洞河乡,设置野洞河镇,镇人民政府驻人力村;
● 撤销上塘乡,设置上塘镇,镇人民政府驻明星村;
● 撤销浪洞乡,设置浪洞镇,镇人民政府驻浪洞村。
撤乡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3】80号)
(7月)同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
● 撤销大有乡,设置大有镇,镇人民政府驻大有村;
● 撤销凯本乡,设置凯本镇,镇人民政府驻大寨村。
撤乡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3】81号)
(7月)同意毕节市大方县
● 撤销鸡场乡、黄泥塘镇,合并设置新的黄泥塘镇,以原鸡场乡、黄泥塘镇地域为新设置黄泥塘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黄泥塘村;
● 撤销高店乡,设置对江镇,以原高店乡及大方镇的金星、湾子、对江、鲁木、法书、龙井、元宝、杉林、花果等9个村地域为对江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堰塘村。(黔府函【2013】89号)
(7月)同意毕节市织金县撤销猫场镇、营合乡,设置新的猫场镇,以原猫场镇、营合乡地域为新设置的猫场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齐心村。(黔府函【2013】95号)
(7月)同意毕节市黔西县
● 撤销钟山布依族彝族乡,设置钟山镇,镇人民政府驻金钟社区;
● 撤销协和彝族苗族乡,设置协和镇,镇人民政府驻和谐社区;
● 撤销沙井苗族彝族仡佬族乡,设置观音洞镇,镇人民政府驻井泉社区。
撤乡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3】96号)
(7月)同意毕节市大方县
● 撤销大方镇,设置慕俄格古城、顺德、红旗三个街道办事处。
● 以原大方镇陡坡村、关井村、凉井村、北郊社区、云龙村、南郊社区,羊场镇陇公村、穿岩村等8个村(社区)地域为慕俄格古城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云龙村;
● 以原大方镇新铺村、小路村、大屯村、金鱼村、新庄村、龙昌村、余石村、白石村,小屯乡石墙村,东关乡岩下村等10个村地域为顺德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金鱼村;
● 以原大方镇路塘村、庆云村、蔬菜村、石关村、城中社区、城南社区、城北社区、东郊社区、西南社区、西北社区等10个村(社区)地域为红旗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路塘村。(黔府函【2013】97号)
(7月)同意毕节市纳雍县
● 撤销雍熙镇,设置雍熙、文昌两个街道办事处。
● 以原雍熙镇木井村、杨家河村、余家岩村、经营村、燎原村、永丰村、兴隆村、浪厂田村、永明村、岔河村、石板坡村、木兰村、海坝村、友谊村、苦李河村、河尾巴村、高坡村、高原村、龙井村、双水井村、中华社区、农贸社区、公园社区、茶林社区、沿河社区等25个村(社区)地域为雍熙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中华社区;
● 以原雍熙镇沙锅寨村、石板河村、环城村、黄包包村、后寨村、左翼河村、果支村、坐勒村、闹地村、中寨村、猫场村等11个村(社区)地域为文昌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猫场社区。同意纳雍县撤销王家寨镇,设置居仁街道办事处。以原王家寨镇17个村(社区)地域为居仁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街上社区。(黔府函【2013】98号)
(7月)同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撤销杨武乡、长青乡,设置扬武镇,以原杨武乡、长青乡地域为扬武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朱砂村。(黔府函【2013】102号)
(7月)同意铜仁市德江县撤销共和土家族乡,设置共和镇,镇人民政府驻牛渡滩村。撤乡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3】103号)
(7月)同意毕节市织金县
● 撤销城关镇,设置金凤、双堰、文腾3个街道办事处。
● 以原城关镇白岩、克蚂、新寨、独店、田坝、岩脚、化垮、冷坝、平寨、鱼塘等10个村地域为金凤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冷坝村;
● 以原城关镇双龙、桂花、黑石、干河、大寨、荷花、北门、花红、太平、金南、双堰、星秀等12个村(社区)地域为双堰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双堰社区;
● 以原城关镇水依、西湖、大坡、独山、金北、金西、金中等7个村(社区)地域为文腾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金北社区;
● 撤销八步镇,设置八步街道办事处。以原八步镇地域为八步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八部村;
● 撤销绮陌乡,设置绮陌街道办事处,以原绮陌乡地域为绮陌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陡岩村;
● 撤销普翁乡、三甲白族苗族乡,合并设置三甲街道办事处,以原普翁乡、三甲白族苗族乡地域为三甲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三甲村。(黔府函【2013】104号)
(7月)同意六盘水市将钟山区老鹰山镇整建制划归水城县管辖,原老鹰山镇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钟山区、水城县行政区域界线做相应变更。(黔府函【2013】105号)
(7月)同意六盘水市将水城县双戛彝族乡整建制划归钟山区管辖,原双戛彝族乡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钟山区、水城县行政区域界线作相应变更。(黔府函【2013】106号)
(7月)同意铜仁市思南县
● 撤销长坝苗族土家族乡,设置长坝镇,镇人民政府驻长坝社区;
● 撤销板桥苗族土家族乡,设置板桥镇,镇人民政府驻板桥社区。
撤乡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3】107号)
(7月)同意安顺市关岭自治县
● 撤销关索镇建制,设置关索街道办事处,以原关索镇地域为关索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关脚村;
● 撤销顶云乡建制,设置顶云街道办事处,以原顶云乡地域为顶云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八角村。(黔府函【2013】112号)
(7月)同意安顺市关岭自治县
● 撤销沙营乡,设置沙营镇,镇人民政府驻沙营村;
● 撤销新浦乡,设置新铺镇,镇人民政府驻新光村。
上述二个乡撤乡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3】113号)
(7月)同意铜仁市松桃自治县撤销大兴镇建制,设置大兴街道办事处,以原大兴镇地域为大兴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办事处驻大兴社区。(黔府函【2013】114号)
(7月)同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撤销景阳布依族乡、谷铜镇,设置新的谷铜镇,以原景阳布依族乡、谷铜镇地域为新设置谷洞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谷嗣村。(黔府函【2013】115号)
(7月)同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撤销黄飘乡、新州镇,设置新的新州镇,以原黄飘乡、新州镇地域为新设置新州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文星社区。(黔府函【2013】116号)
(7月)同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撤销苗陇乡、谷陇镇,设置新的谷陇镇,以原苗陇乡、谷陇镇地域为新设置谷陇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兴谷社区。(黔府函【2013】117号)
(7月)同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撤销重兴乡、重安镇,设置新的重安镇,以原重兴乡、重安镇地域为新设置重安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天堂村。(黔府函【2013】118号)
(7月)同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撤销大塘乡、桃江乡,合并设置大塘镇,以原大塘乡、桃江乡地域为大塘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新桥村。(黔府函【2013】119号)
(7月)同意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县
● 撤销碧波乡,设置碧波镇,镇人民政府驻碧波村;
● 撤销龙山乡,设置龙山镇,镇人民政府驻龙山村;
● 撤销贤昌布依族乡,设置贤昌镇,镇人民政府驻高视村。
以上三个乡撤乡设镇后,所辖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3】120号)
(7月)同意铜仁市万山区撤销茶店镇建制,设置茶店街道办事处。(黔府函【2013】124号)
(7月)同意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
● 撤销复兴镇建制,设置王母街道、平洞街道。
● 以原复兴镇河西社区、河东社区、城南临时移民社区、城北临时移民社区、一村、二村、三村、四村等8个村(社区)地域为王母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河西社区;
● 以原复兴镇五村、六村、七村、八村、九村、十村等6个村地域为平洞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五村。(黔府函【2013】139号)
(7月)同意毕节市金沙县
● 撤销城关镇建制,设置鼓场街道、柳塘镇。
● 以原城关镇光明社区、罗马社区、紫金社区、长安社区、新城社区、工农社区、太极村、大定村、黎明村、玉屏村、红岩村、旭华村等12个村(社区)地域为鼓场街道的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罗马社区;
● 以原城关镇前胜村、柳塘村、桃源村、金新村、金坪村、淹坝村、三合村、联盟村、双兴村、风景村、江龙村等11个村地域为柳塘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桃源村。
● 撤销岩孔镇建制,设置岩孔街道,以原岩孔镇14个村(社区)及原城关镇大水家属社区地域为岩孔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云岩社区。
● 撤销西洛乡建制,设置西洛街道。以原西洛乡9个村及原城关镇山槽村、红山村地域为西洛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群立村。
● 撤销龙坝乡建制,设置五龙街道。以原龙坝乡4个村级原城关镇五星村、外寨村、古楼村、幸福村地域为五龙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五关村。(黔府函【2013】140号)
(7月)同意铜仁市思南县
● 撤销大河坝土家族苗族乡建制,设置大河坝镇,镇人民政府驻河坝社区;
● 撤销香坝土家族苗族乡建制,设置香坝镇,镇人民政府驻香坝社区;
● 撤销亭子坝土家族苗族乡建制,设置亭子坝镇,镇人民政府驻亭子坝社区。
以上三个
民族乡撤乡设镇后,所辖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3】141号)
(7月)同意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
● 撤销猴场镇、小河山乡建制,设置新的猴场镇,以原猴场镇、小河山乡地域为新设置的猴场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草塘社区;
● 撤销永和镇、老坟嘴乡建制,设置新的永和镇,以原永和镇地域为新设置的永和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垛丁村;
● 撤销建中镇、白沙乡建制,设置新的建中镇,以原建中镇,白沙乡和玉华乡太文村(除白溪组、民寨组、下朵良组、高白溪组、酸枣坪组外)地域为新设置的建中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凤凰村。
● 撤销珠藏镇、牛场坝乡和高水乡建制,设置新的珠藏镇,以原珠藏镇、牛场坝乡、高水乡和木引槽乡新兴村地域为新设置的珠藏镇的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珠藏村。
● 撤销木引槽乡建制,将原木引槽乡新兴村划入新设置的珠藏镇,沿江村划人江界河镇。
● 撤销玉华乡建制,将原玉华乡岩根河村和太白村白溪组、民寨组、下朵良组、高白溪组、酸枣坪组划入银盏镇,将太文村(除白溪组、民寨组、下朵良组、高白溪组、酸枣坪组)划人新设置的建中镇。
● 撤销鱼河乡建制,将原鱼河乡深溪村划人玉山镇,高视村划入中坪镇,新场村划人银盏镇。(黔府函【2013】142号)
(7月)同意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
● 撤销郊纳乡建制,设置郊纳镇,镇人民政府驻油停村;
● 撤销蔗香乡建制,设置蔗香镇,镇人民政府驻蔗香村;
● 撤销大观乡建制,设置大观镇,镇人民政府驻大观村。
以上三个乡撤乡设镇后,所辖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3】148号)
(7月)同意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
● 撤销城关镇、尧梭乡、羊凤乡建制,设置百泉镇,以原城关镇、尧梭乡、羊凤乡地域为百泉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中南社区。
● 撤销麻尾镇、尧棒乡、黄后乡、董岭乡建制,设置新的麻尾镇,以原麻尾镇、尧棒乡、黄后乡、董岭乡地域为新设置的麻尾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麻尾村。
● 撤销兔场镇、甲定水族乡、翁台水族乡建制,设置影山镇,以原兔场镇、甲定水族乡、翁台水族乡地域为影山镇行政区域,着人民政府驻友芝村。
● 撤销基长镇、水岩乡建制,设置新的基长镇,以原基长镇、水岩乡地域为新设置的基长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基长村。
● 撤销本寨水族乡建制,设置玉水镇,以原本寨水族乡地域为玉水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新和村。
● 撤销上司镇、打羊乡建制,设置新的上司镇,以原上司镇、打羊乡及原甲里镇的甲里村、峰洞村、角寨村地域为新设置的上司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上司村。
● 撤销甲里镇建制,将原甲里镇四九村、星朗村划人下司镇;将原甲里镇的甲里村、峰洞村、角寨村地域为新设置的上司镇。(黔府函【2013】149号)
(7月)同意毕节市金沙县
● 撤销沙土镇、官田乡建制,合并设置新的沙土镇。以原沙土镇、官田乡及源村乡群星村的潘家寨、二水店、牛滚师、双塘、新石等5个村民组地域为新的沙土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振兴社区。
● 撤销箐门苗族彝族仡佬族乡、平坝乡建制,合并设置平坝镇。以原箐门苗族彝族仡佬族乡、平坝乡地域为平坝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平庄村。
● 撤销源村乡建制,设置源村镇。以源村村、农庄村、惠普村、石板村、石留村、建国村、岩底村等7个村及群星村老王山、湾家、榨房、马头、桐山、扁子、园子、干溪、竹林湾、老木坝等10个村民组地域为源村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源村村。(黔府函【2013】150号)
(7月)同意六盘水市盘县
● 撤销滑石乡建制,设置滑石镇,镇人民政府驻朱家村;
● 撤销新民乡建制,设置新民镇,镇人民政府驻马坪地村;
● 撤销珠东乡建制,设置珠东镇,镇人民政府驻珠东村。
以上三个乡撤乡设镇后,所辖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3】151号)
(7月)同意贵阳市息烽县
● 撤销养龙司乡建制,设置养龙司镇,镇人民政府驻养龙司村;
● 撤销石硐乡建制,设置石硐镇,镇人民政府驻石硐村;
● 撤销西山乡建制,设置西山镇,镇人民政府驻柏香山村。
以上三个乡撤乡设镇后,所辖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3】152号)
(7月)同意六盘水市盘县从红果镇析置亦资、翰林两个街道,析置后
● 红果镇辖中沙村、下沙村、舍勒村、纸厂村、挪湾村、月亮山社区、平川社区、镇人民政府驻月亮山社区。
● 亦资街道辖石家庄村、西铺村、大海村、上街村、亦资社区、白岩社区、东河社区、红果社区,街道办事处驻亦资社区。
● 翰林街道辖花家庄村、沙坡村、旧铺村、华屯村、小关村、蛾螂铺社区、迎旭社区、翠屏社区,街道办事处驻沙坡村。(黔府函【2013】153号)
(7月)同意六盘水盘县撤销两河乡建制,设置两河街道,以原两河乡地域为两河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冯家庄社区。(黔府函【2013】155号)
(7月)同意铜仁市德江县撤销平原土家族乡建制,设置平原镇,镇人民政府驻杉园社区。撤乡设镇后,原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3】174号)
(7月)同意铜仁市德江县
● 撤销青龙镇建制,设置青龙街道、玉水街道。
● 以原青龙镇柏杨社区、黎家堡社区、方林社区、五星社区、桥头社区、石打头村、向阳村、光辉村等8个村(社区)地域为青龙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桥头社区;
● 以原青龙镇中华社区、场口社区、四坪社区、新寨社区、厦降社区、团结村、安家渡村、水车坝村、建设坡村、大岩角村、四季岩村、大丫口村等12个村(社区)地域为玉水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新寨社区。(黔府函【2013】175号)
(8月)同意黔南州都匀市
● 撤销新华街道办事处。
● 将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辖的新华社区居委会、石板街社区居委会民族路以南的部分区域划归文峰街道办事处管辖;
● 新华社区居委会、石板街社区居委会民族路一倍的部分区域和剑北、西苑、环西社区居委会划归广惠街道办事处管辖。(黔南府函【2013】158号)
(11月)同意安顺市平坝县
● 撤销城关镇建制,设置鼓楼街道办事处。辖鼓楼社区、自强社区、东方社区、中山社区、塔山村、中山村、顺城村、城垣村廖家湾村、城北村、信泉村、蒙坝村、朝田村、猫坝村、大关村、小关村。
● 同意在黎阳高新技术工业区设立安平街道办事处。辖原城关镇塔南社区、文明社区、城南村、尧南村、大酮村、八角村、头铺村、五里村、谢华村、陶关村、马田村及黎阳第一、第二社区和原白云镇新场村、大寨村、金梯村。(黔府函【2013】28号)
(11月)同意铜仁市思南县
● 撤销思唐镇建制,设立思唐街道、关中坝街道和双塘街道。
● 以原思唐镇文化社区、安化社区、城北社区、中和社区、大同社区、堰塘村、江星村等7个村(社区)地域为思唐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文化社区;
● 以原思唐镇江东社区、沙洲社区、扑龟社区、长江村、三塘村、红石梁村、白沙井村、远东村、新华村、映山村、鹦鹉溪镇的皂角溪村、苏家沟村、团山村、大溪口村、黄家山村、宋家坪村、凉水井镇华溪沟村、息乐溪村、篙枝坝村、谢家寨村等20个村(社区)地域为关中坝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沙洲社区;
● 以原思唐镇桃园社区、双塘社区、山里村、高家洞村、饶家坝村,鹦鹉溪镇黄家湾村、何家寨村、龙家坝村、罗家坝村、覃家坝村、高庄村、大河坝镇四联村等12个村(社区)地域为双塘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双塘社区。(黔府函【2013】233号)
(11月)同意遵义市正安县
● 撤销班竹乡建制,设置班竹镇,镇人民政府驻班竹村;
● 撤销俭坪乡建制,设置芙蓉江镇,镇人民政府驻保龙村。(黔府函【2013】237号)
(11月)同意遵义市凤冈县
● 撤销天桥乡建制,设置天桥镇,镇人民政府驻石桥社区;
● 撤销何坝乡建制,设置何坝镇,镇人民政府驻何坝社区;
● 撤销新建乡建制,设置新建镇,镇人民政府驻新建社区;
● 撤销王寨乡建制,设置王寨镇,镇人民政府驻王寨社区。(黔府函【2013】238号)
(11月)同意黔西南自治州贞丰县
● 撤销小屯乡建制,设置小屯镇,镇人民政府驻小屯社区;
● 撤销长田乡建制,设置长田镇,镇人民政府驻金叶新村;
● 撤销沙坪乡建制,设置沙坪镇,镇人民政府驻沙坪村。(黔府函【2013】239号)
(11月)同意安顺市普定县撤销坪上苗族彝族布依族乡建制,设置坪上镇,镇人民政府驻大哪村。(黔府函【2013】240号)
(11月)同意黔西南自治州贞丰县
● 撤销珉谷镇建制,设置永丰街道、珉谷街道。
● 以原珉谷镇老城社区、菜园社区、永丰社区、坪上社区、东门社区、七星湖社区、盘龙村、岩鱼村、林用村、戈岜村、必克村、巧贯村等12个村(社区)地域为永丰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永丰社区;
● 以原珉谷镇的金都社区、兴隆社区、旗洋社区、白腊社区、大碑社区、纳尧村、对家寨村、盯肖村、河堡村等10个村(社区)地域为珉谷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金都社区。(黔府函【2013】241号)
(11月)同意毕节市威宁县
● 撤销秀水乡建制,设置秀水镇,镇人民政府驻秀水村;
● 撤销双龙乡建制,设置双龙镇,镇人民政府驻大地村;
● 撤销麻乍乡建制,设置麻乍镇,镇人民政府驻吊水村。(黔府函【2013】244号)
(11月)同意遵义市湄潭县
● 撤销抄乐乡建制,设置抄乐镇,镇人民政府驻落花屯村;
● 撤销洗马乡建制,设置洗马镇,镇人民政府驻杨家山村;
● 撤销西河乡建制,设置西河镇,镇人民政府驻西河村;
● 撤销天城乡建制,设置天城镇,镇人民政府驻天成村。(黔府函【2013】245号)
(11月)同意毕节市威宁自治县草海镇析置五里岗、六桥、海边、陕桥四个街道。
● 草海镇辖郑家营村、东山村、吕家河村、石龙村、白马村、中海村、同心村、卯关村、民族村,镇人民政府驻东山村。
● 五里岗街道辖寒洞村、白岩村、中塘村、燎原村、开华村、梨营村、小海镇和平村,羊街镇棒木村、骑龙村、梨坪村、红山村,街道办事处驻棒木村。
● 六桥街道辖星光社区、威昭路社区、建设东路社区、中山路社区、民享路社区、解放路社区、威宣路社区、县府路社区、南泉路社区、人民中路社区、建设西路社区和龙凤村、响塘村、前进村、塔山村、富民村、鸭子塘村、大马城村、草海村,街道办事处驻星光社区。
● 海边街道辖西海村、海边村、下坝村、大洼塘村、普山村、燕山村、银龙村、黄仓村,街道办事处驻大洼塘村。
● 陕桥街道下新坪村、阳关村、赵山村、板仓村、高坪村、孔山村、新河村、新义村、新发村、新林村、陕桥村、天龙村、大山村,街道办事处驻陕桥村。(黔府函【2013】248号)
(12月)同意铜仁市江口县
● 撤销双江镇建制,设置双江街道,凯德街道。
● 以原双江镇双月社区、龙井社区、磨湾村、城郊村、镇江村、兴隆村、槐丰村等7个村(社区)和齐心村王家山片区地域为双江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磨湾村;
● 以原双江镇金钟村、明星村、凯市村、黑岩村、双岑村、白云村、大冲村等7个村和齐心村凯楼片区为凯德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金钟村。(黔府函【2013】261号)
(12月)同意贵阳市
清镇市
● 撤销犁倭乡,设置犁倭镇,镇人民政府驻犁倭村,所辖行政区域不变;
● 撤销暗流乡,设置暗流镇,将卫城镇关口村划入暗流镇管辖,镇人民政府驻关口村。(黔府函【2013】267号)
云南省
(9月)同意红河州开远市灵泉街道办事处析置出乐白街道办事处。(红政复【2013】61号)
(12月)同意楚雄州楚雄市撤销西舍路乡,设立西舍路镇,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云政复【2013】26号)
(12月)同意楚雄州大姚县撤销龙街乡、新街乡、赵家店乡、三岔河乡、桂花乡,设立龙街镇、新街镇、赵家店镇、三岔河镇、桂花镇。撤乡建镇后,行政区划和政府驻地不变(云政复【2013】32号)
(12月)同意昭通市镇雄县撤销乌峰镇,设立乌峰、南台、旧府3个街道办事处。(云政复【2013】38号)
(12月)同意丽江市古城区撤销金山白族乡,设立金山、开南、文化三个街道办事处。(云政复【2013】76号)
(12月)同意曲靖市
● 撤销麒麟区三宝镇、珠街乡、沿江乡,设立珠街街道、沿江街道、三堡街道,在原南京街道、寥廓街道、白石江街道、建宁街道、西城街道的基础上,增设太和街道、文华街道、潇湘街道、益宁街道、翠峰街道;
● 撤销宣威市来宾镇、板桥镇,设立来宾街道、凤凰街道、板桥街道,并在原宛水街道基础上增设丰华街道;
● 撤销马龙县通泉镇、王家庄镇、旧县镇,设立通泉街道、鸡头村街道、王家庄街道、张安屯街道、旧县街道;
● 撤销陆良县中枢镇,设立中枢街道、同乐街道;
● 撤销师宗县丹凤镇,设立丹凤街道、漾月街道、大同街道;
● 撤销罗平县罗雄镇、九龙镇,设立罗雄街道、腊山街道、九龙街道;
● 撤销富源县中安镇,设立中安街道、胜境街道;
● 撤销会泽县金钟镇,设立金钟街道、古城街道、宝云街道;
● 撤销沾益县西平镇,设立龙华街道、金龙街道、西平街道。(云政复【2013】77号)
(12月)同意曲靖市麒麟区撤销茨营乡,设立茨营镇,撤乡建镇后,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域不变。(云政复【2013】81号)
西藏自治区
(9月)同意日喀则地区吉隆县恢复萨勒乡建制,其行政区域不变,仍隶属吉隆县管辖,乡人民政府驻地设在萨勒村,乡名沿用“萨勒乡”。(藏政函【2013】51号)
陕西省
(8月)同意渭南市潼关县撤销安乐乡,设立安乐镇,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陕民办发【2013】40号)
(8月)同意渭南市澄城县撤销安里乡、庄头乡,分别设立安里镇、庄头镇,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陕民办发【2013】41号)
(8月)同意渭南市白水县撤销北塬乡、云台乡、雷牙乡,分别设立北塬镇、云台镇、雷牙镇,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陕民办发【2013】42号)
(12月)同意西安市未央区新增未央湖街道办事处,建章路街道办事处(归渭丰新区关系),回复六村堡街道办事处建制。(陕民办发【2013】142号)
● 一、同意调整未央区草滩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调整后的草滩街道办事处辖原草滩街道办事处的东三村、东四村、东五村、李家街村、韩家湾村、柳林村等6个村和草镇社区、华山分厂社区、草二社区、长乐东苑社区、吕小寨社区、草一社区等6个社区,其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
● 二、同意设立未央区未央湖街道办事处。未央湖街道办事处管辖原草滩街道办事处的王家棚村、牛王庙村、冯家滩村、贾家滩村、陈家村、后村、王家堡村、八家村、景家村、新房村、草店村、湖北庄村、小滩村、苏家村、夏家村、上庄村、北钱村、苏席村、郑家寺村等19个村和长庆未央湖花园社区、文家社区、老洼滩社区、杜家堡社区、湖滨花园社区等5个社区,未央湖街道办事处驻未央区环湖南路3号。
● 三、未央区草滩街道办事处和未央湖街道办事处以未央路为界。
甘肃省
(12月)同意张掖市高台县撤销巷道乡、新坝乡、骆驼城乡、合黎乡,设立巷道镇、新坝镇、骆驼城镇、合黎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甘民复【2013】124号)
(12月)同意酒泉市肃州区撤销银达乡,设立银达镇,行政区域界线和政府驻地不变。(甘民复【2013】2号)
(12月)同意兰州市红古区在海石湾镇的复兴、华龙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下海石村委会以及海石村兰青铁路线以北的区域划归华龙街道办事处管辖,实行街管村(社区)体制。(兰政函【2013】132号)
(12月)同意庆阳市宁县撤销焦村乡、中村乡和合水县板桥乡,分别设立焦村镇、中村镇和板桥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甘民复【2013】191号)
青海省
(12月)同意玉树州玉树市撤销结古镇,依法科学设立街道办事处。(青政函【2013】146号)[具体为设立结古、琼龙、西杭、扎西科4个街道办事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月)同意将喀什地区疏附县阿瓦提乡划归喀什市管辖,保留该乡建制,行政区域界线及政府驻地不变。(新政函【2013】35号)
(7月)同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撤销莫乎尔乡建制,设立库尔德宁镇,其行政区域界限、镇政府驻地及隶属关系不变。(新政函【2013】19号)
(9月)同意哈密地区伊吾县撤销盐池乡建制,设立盐池镇,其行政区域界限、镇政府驻地及隶属关系不变。(新政函【2013】55号)
(9月)同意乌鲁木齐市伊沙巴克区成立长胜东街道办事处、长生西街道办事处、长胜南街道办事处。(乌政办【2013】270号)
(10月)同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成立南草滩街道办事处。(乌民发【2013】142号)
(12月)同意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撤销奥依亚依拉克乡建制,设立奥依亚依拉克镇,其行政区域界线及隶属关系不变,镇政府驻硝尔堂区域。(新政函【2013】8号)
(12月)同意阿拉尔市设立金银川镇,镇政府驻一团团部。(新政函【2013】17号)
(12月)同意和田地区墨玉县撤销奎牙乡建制,设立奎牙镇,七行政区域界线、政府驻地及隶属关系不变。(新政函【2013】140号)
(12月)同意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撤销佃坝乡,设立佃坝镇,其行政区域界线、镇政府驻地及隶属关系不变。(新政函【2013】150号)
(12月)同意塔城地区额敏县撤销玛热勒苏乡建制,设立玛热勒苏镇,其行政区域界线、镇政府驻地及隶属不变。(新政函【2013】205号)
(12月)同意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撤销伊拉湖乡建制,设立伊拉湖镇,其行政区域界线,镇政府驻地及隶属关系不变。(新政函【2013】206号)
(12月)同意喀什地区将疏附县英吾斯坦乡划归喀什市管辖,保留该乡建制,行政区域界线及政府驻地不变。(新政函【2013】207号)
(12月)同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撤销喀夏加尔乡建制,设立喀夏加尔镇,其行政区域界线、政府驻地及隶属关系不变。(新政函【2013】222号)
(12月)同意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撤销塔哈其乡建制,设立塔哈其镇,其行政区域界线、政府驻地及隶属关系不变。(新政函【2013】223号)
(12月)同意石河子市撤销石河子乡建制,设立石河子镇,其行政区域界线、政府驻地及隶属关系不变。(新政函【2013】224号)
(12月)同意阿勒泰地区福海县撤销喀拉玛盖乡建制,设立喀拉玛盖镇,七行政区域界线、政府驻地及隶属关系不变。(新政函【2013】278号)
(12月)同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撤销阿杂尔森乡,设立阿杂尔森镇,其行政区域界线、政府驻地及隶属关系不变。(新政函【2013】279号)
(12月)同意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成立榆树沟街道办事处、石人子沟街道办事处。(乌政办【2013】5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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