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的「六都」成型後,該討論一下「市轄區」該怎麼編制了...
今年2014年底後,臺灣的六都
(六個直轄市)將成型,臺灣的
人口將越來越往六個直轄市
(臺北、新(臺)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移居集中,這是全球的大都會潮流下不可避免的浪潮,那「六都」總人口,也將會超過現今「臺灣省」與「福建省」編制下的其他縣市。那麼,除了我以前PO文說過,「縣」的鄉、鎮、縣轄市,除了「山地原住民鄉」之外,是可以以五萬人、十萬人做一個等級區分(
五萬以下可編制為鄉、五萬至十萬為可編制為鎮,十萬以上為縣轄市,請詳我之前PO文)。則,直轄市的「市轄區」
(以下我就簡稱「區」了),除了「山地原住民區」依法不能調整外,其他正常的「區」,是不是應該也做個制度編制上的區別呢?
大家可以知道,我們近70年年來,臺灣都是在玩「西方普選制度」,姑且不論這制度在西方民主國家玩的好與壞,在臺灣,玩「西方普選制度」到今日,已經演變成每個鄉鎮級的鄉、鎮、市、區,甚至下面村級的各個村、里,事實上都已經是地方派系勢力(
有黑道、有白道、彼此盤根交錯,"上面"對之無可奈何)的「基本地盤」,"上面"的想要對他們調整、合併,簡直比登天還難。所以,早在2010那次
「五都改制」後,這四年來,民間、學界、政界,說了好多次要進行「區」的調整、合併,但最後都沒有下文.......
原因就是,任何「區」的合併、調整,都會牽涉到地方派系勢力地談的敏感神經,所以上到總統、下到直轄市長,沒幾個人敢真正動他們的地盤,對吧?
如果未來換幾個黨或換幾個人,我猜對地方派系他們也是調不動也動不了,因為他們是最基本的選票來源,不會有哪個政黨會笨到得罪這些地方勢力。所以,如果再調不動、也併不了任何直轄市的「區」的狀況下,大家該怎麼看「區」,該如何依人口多寡,市區或郊區之別,來分等級呢?總不會每個「區」,人口無論大小、無視市區郊區之別,區長都是現行的「九職等」的公務人員小官吧??編制的科室數量,也都是統一一個數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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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我先說我個人的看法,我個人只講
區長職等。至於「區公所」的
課室要編多少個,
預算又是該怎麼分別編多編少,還請我們這個站上有專攻的朋友們,大家一起來討論:
人口3萬以下的,區長是經過國家考試過的公務人員(
大約是兩千個才能考取一個的國家菁英,比民選的"官",還可能優秀多了),編制8職等。
人口3-10萬的,區長是經過國家考試過的公務人員,編制8-9職等。
人口10-20萬的,區長是經過國家考試過的公務人員,編制9-10職等。
人口20-30萬的,區長是經過國家考試過的公務人員,編制10-11職等。
人口30萬以上的,區長是經過國家考試過的公務人員,編制11-12職等。
(這等級也沒幾個了)人口50萬以上的
(也就板橋一個,假若板橋人與民意,都反對板橋被切成兩個區的話),區長是經過國家考試過的公務人員,編制12-13職等。
wwaitt拋磚引玉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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