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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我的中央国家机构及国务院改革重组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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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11-20

【【【【【聊为一乐,不喜勿喷】】】】】


一、中央国家机关改革方案,共设5院和2委员会

1、立法院

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管立法、普法工作和部级以上官员选举任命,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两个委员会均向立法院负责。

2、咨议院

原全国政协,除原有的提案建议咨询职能外,增加立法驳回权和官员异议弹劾权,即对立法院的立法案进行审议,认为不适当的有权驳回;对立法院选举的官员有权提出异议案,对副部级以上官员有权提出弹劾案。

3、国务院

基本职能不变,对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进行重组

4、最高法院

基本不变。

5、最高检察院

划出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职能,增加监所管理职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廉政委员会

由原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计署、国家信访局、国家预防腐败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和职务犯罪预防厅、渎职侵权检察厅合并组建,加挂中国共产党中央反腐败委员会牌子,即是国家机关,也是党的中央机关。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

由原中央军委、国防部合并组建,加挂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牌子,即是国家机关,也是党的中央机关。

以上七院、委均为正国级机构,立法院主席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

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共设23组成部门、5直属机构、1特设机构、4办事机构

改革原则:

1、按职能分类,进行大部制改革。
2、部委名称应当简洁明了,职能名称以两个字为主,一般不超过四个字。
3、取消监察部、国防部等影子部门。
4、撤销所有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一律改设为部委内设机构。
5、统一国务院机构名称,组成部门称“部”,直属机构称“总署”,办事机构称“办公室”或“室”。

国务院组成部门——

1、总务部

由原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合并组建

2、外交部

不变

3、发展规划部

由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划出部分职能)、国家统计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合并组建,划入原民政部行政区划和地名调整职能,是主管国家发展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的部门。

4、国家统一部

由原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合并组建。

5、生态环境部

由原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以及水利部、发改委部分职能合并组建。
水利部划入的职能: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水文、水土流失防治等
发改委划入的职能: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应对气候变化等

6、社会事务部

由原司法部、民政部、公安部、卫计委的部分职能合并组建
司法部划入的职能: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律师和司法鉴定机构注册管理
民政部划入的职能:民间组织管理、老龄、婚姻、殡葬、收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公安部划入的职能:户籍管理
卫计委划入的职能:计划生育
指导管理工会、妇联、残联、团委(改组为全国青年联合会,简称青联)等群团组织,上述组织中的行政职能均移交国家社会事务委员会,改为纯社会性组织。

7、国民健康部

由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卫生方面职能、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安监总局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合并组建

8、民生部

由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住建部部分职能合并组建
民政部划入的职能:社会福利、慈善、社会救助、优抚安置、低保
人社部划入的职能:劳动关系、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农村社会保险、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劳动监察
住建部划入的职能:住房保障职能

9、科技部

由原科学技术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合并组建

10、财政部

不变

11、国土资源部

由原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水利部的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职能合并组建

12、商务部

不变

13、交通

由原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合并组建

14、建设部

由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改名,划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的管理职能

15、教育部

不变

16、工业部

由原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合并组建

17、公安部

不变,划出户籍管理和消防、边防海警职能

18、人事部

由原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社部和司法部部分职能、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合并组建
人社部划入的职能:就业、人才市场、职业能力建设、军官转业安置、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农民工等
司法部划入的职能:国家司法考试

19、农业部

由原农业部、国家粮食局、水利部农田水利职能合并组建

20、文化部

由原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文物局、住建部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的管理职能合并组建

21、金融部(加挂中央银行牌子)

由原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合并组建

22、能源部

由原国家能源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合并组建

23、海洋部

由原国家海洋局以及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农业部部分职能合并组建
整合公安边防海警、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救助打捞局、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海监总队等海上执法力量,设立国家海上警卫总队

被分拆的部委:
水利部(行政职能分别并入国家生态环境建设委员会、农业部、国土资源部、防灾救灾总署,水利设施建设方面的业务可由新设立的央企“中国水利建设总公司”承担)
司法部(普法职能并入立法院,监狱和戒毒所管理职能并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考试职能并入人事部,其它职能并入国家社会事务委员会)
人社部(职能分别并入人事部、民生部)
民政部(职能分别并入国家发展规划委员会、国家社会事务委员会、民生部、防灾救灾总署)
卫计委(职能分别并入国民健康部和国家社会事务委员会)

国务院直属机构——

1、海关总署

不变

2、税务总署

由原国家税务总局更名,职能不变

3、国家安全总署

由原国家安全部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职能不变

4、防灾救灾总署

由民政部救灾职能、水利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安监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安全检查职能、公安部消防部队、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合并组建

5、市场监管总署

由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化品管理职能、原国家发改委物价管理职能合并组建


6、国有资产监管总署

原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办事机构——

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3、国务院研究室

4、国务院参事室




[ 此帖被lynn在2014-12-03 22:3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4-11-20
同意,请人大研究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4-11-20
国家机关改革方案第七点触碰了一个基本的底线,无法实施。
本人原ID:啊谁。
kinda为本ID的小号。
海天一色看潮起,暮鼓晨钟听风吟。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4-11-20
回 西川晓晓生 的帖子
西川晓晓生:国家机关改革方案第七点触碰了一个基本的底线,无法实施。 (2014-11-20 11:24) 

不是说了即是国家机关、也是党的中央机关嘛,所以还是党指挥枪。

再说……这个又不是拿来准备实施的……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11-20
方案很好,值得参考!
志成虹天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4-11-20
吃地沟油的命,操党中央的心。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4-11-20
回 佟成贵 的帖子
佟成贵:吃地沟油的命,操党中央的心。 (2014-11-20 11:41) 

区划论坛整个不都是讨论中南海的事情的么~~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4-11-20
回 leexiaoqi 的帖子
leexiaoqi:区划论坛整个不都是讨论中南海的事情的么~~ (2014-11-20 11:44) 

照他的说话,这个论坛可以关门了。

话说现在很多论坛越来越没有讨论氛围,就是因为像这样无趣的人越来越多了。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4-11-20
方案不错。

不过漏了党的位置——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怎么摆?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4-11-20
回 天地君亲师 的帖子
天地君亲师:方案不错。
不过漏了党的位置——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怎么摆? (2014-11-20 13:20) 

党的机关涉及面太大,且性质不一样,所以不考虑。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4-11-20
机构还是太多了。
撤销地级和市辖区,合并县市区,省直辖县市,县市直管乡镇。只有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可以考虑分省,其余省份面积太小没有必要分省。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4-11-20
回 毛毛虫777 的帖子
毛毛虫777:机构还是太多了。 (2014-11-20 13:33) 

作为一个十多亿人口的集权制国家,30几个中央部门完全不算多。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4-11-20
我觉得总体上不错,有几个地方值得商榷。
1.党放在何处?这是最关键的,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任何机构改革都是一盘死棋,没有意义。
2.行政系统当政事分离,作为政务机构的部司不宜过多,可以多设置一些事务性国家局。国务院下设组成部门(政务机构)、办事机构(事务机构),不要直属机构、特设机构。
3.军政、军令仍然合一,我以为还是要探讨军政军令分离的模式。军事系统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尽量不要成立正国级机构,放在行政系统下比较好,只是让其有很大的自主权力。
4.中央机构应该整齐划一,国务院组成部门全部都应该是部,不要设置委、办之类的。
5.检察院系统检控机关与监察机关应该分离,分别作为独立的机关,检控机关可放在司法行政以下。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4-11-20
方案不错,就是对人大和政协的名称还有感情,建议保留。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4-11-20
回 lynn 的帖子
lynn:不是说了即是国家机关、也是党的中央机关嘛,所以还是党指挥枪。
再说……这个又不是拿来准备实施的…… (2014-11-20 11:33) 

对啊 这个就是拿来论坛乐呵乐呵的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4-11-20
公安部宜并入内务部
如果没有省辖县,设立桐庐地级市。
(小号为药祖圣地)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4-11-20
就是要防止这个贴子被转500次。
哎,为嘛要不停的灌水呢?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4-11-20
可以研究参考一下台湾解禁前的党政机构。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4-11-22
回 杜春明 的帖子
杜春明:
我觉得总体上不错,有几个地方值得商榷。
1.党放在何处?这是最关键的,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任何机构改革都是一盘死棋,没有意义。
2.行政系统当政事分离,作为政务机构的部司不宜过多,可以多设置一些事务性国家局。国务院下设组成部门(政务机构)、办事机构(事务机构),不要直属机构、特设机构。
3.军政、军令仍然合一,我以为还是要探讨军政军令分离的模式。军事系统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尽量不要成立正国级机构,放在行政系统下比较好,只是让其有很大的自主权力。
4.中央机构应该整齐划一,国务院组成部门全部都应该是部,不要设置委、办之类的。
5.检察院系统检控机关与监察机关应该分离,分别作为独立的机关,检控机关可放在司法行政以下。
.......

1、既然是YY,当然是理想中的改革,所以没有必要涉及党的机构。
2、事实上当了中央部门这个级别,直接从事管理的事务性的工作已经很少了,基本上都是从宏观角度对地方各级政府加以统筹和管理的,所以没有必要政事分享。
3、正是由于军事系统特殊性太强了,所以一笔带过,不想过多涉及。但是把军事系统放在行政系统这一点显然是不现实的
4、部和委员会的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我认为区别在于部的专业性更强,委员会的综合性更强。
5、在我的方案中检察院系统已经不是监察机关了,而是专门的法律监督机构,检控和法律监督虽然有区别,但也有很多联系,不妨放在一起。何况如果再把检控职能划出,检察院系统的职能就太单薄了。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4-11-22
人大政协深入人心,不更名了吧。
民政部行政区划和地名调整职能不宜划入发改委,还是给国土资源部下的测绘地理信息局吧。
纵横九州山河广,区划为治国安邦。世界总在变化中,区划调整不可挡。抛砖引玉一家言,集思广益献良方。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4-11-22
这个方案不错。

不过我还是喜欢教育科技合并。
防灾救灾总署可以改为应急事务总署
烟草专卖直接撤消,还有事实上存在的食盐专卖。不再保留专卖制度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4-11-24
回 whbushing 的帖子
whbushing:人大政协深入人心,不更名了吧。
民政部行政区划和地名调整职能不宜划入发改委,还是给国土资源部下的测绘地理信息局吧。 (2014-11-22 13:16) 

行政区划调整也是国家促进发展一种手段,所以划给了国家发展规划委员会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4-11-24
回 夕阳西下 的帖子
夕阳西下:这个方案不错。
不过我还是喜欢教育科技合并。
防灾救灾总署可以改为应急事务总署
烟草专卖直接撤消,还有事实上存在的食盐专卖。不再保留专卖制度
....... (2014-11-22 14:14) 

教育和科技虽然有相近的地方,但是职能截然不同,而且教育部管理着众多高校,教育系统拥有最多的财政拨款,科技部的拨款和项目也很多,不如仍保留两个部方便管理。当然地方上科技部门职能比较单一,倒是可以和教育或者文化部门合并。

我以前也考虑过应急总署这个名字,但为了突出”防灾“,所以还是使用了防灾救灾总署的名字。

在我的规划中烟草专卖和盐业专卖都是要取消的,烟草流通领域的监管职能是划给了市场监管总署,生产领域的监管应当划给农业部。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4-11-24
管理进出境口岸的海关、边检、检验检疫可以合并!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4-11-24
第一阶:三会
执政党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

第二阶:一府五院(国家级)
1、参议院:执政党中央委员会加挂参议院的牌子。执政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兼任参议院主席
2、众议院: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全国人大委员长改称为众议院议长
3、枢密院:由中央军委、国防部、国家安全部合并组成。执政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加挂枢密院的牌子,执政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兼任枢密院院长
4、国务院:国务院设总理、副总理各一。其余副总理改为国务委员。
5、监察院:由监察部、审计署、国家信访局、国家预防腐败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和职务犯罪预防厅、渎职侵权检察厅合并组建。执政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加挂监察院的牌子,执政党纪检委书记兼任监察院院长。
6、司法院: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合并而成,划出反腐职能。

第三阶:(委级,即原来的副国家级)
枢密院下辖:国防委员会、国土安全委员会、总政治部、总参谋部、总装备部、总后勤部等,各委员会由军事委员领衔
国务院下辖: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内政司法委员会、产业经济委员会、科教文化委员会、民生事务委员会、建设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外交和地方事务委员会等。各委员会由国务委员领衔
司法院下辖:总裁判署(原最高法院)、总检察署(原最高检察院)。总裁判署由首席大法官领衔,总检察署由首席大检察官领衔
监察院下辖:廉政公署、申诉专员公署、监察署、审计署、中央巡视组等

第四阶:(部级)
国防委员会下辖:国防部、陆军部、海军部、空军部等
国土安全委员会下辖:国土安全部(武警)、国家紧急事务部(消防、救灾等)
总参谋部下辖:北方防区司令部、南方防区司令部、西方防区司令部、战略司令部等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辖:规划总署、开发计划总署(扶贫和地方开发)、市场管理总署、发展与改革总署等
内政司法委员会下辖公安部、司法部、工商总局等
产业经济部下辖农业部、工业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发展部、能源部、金融证券保险行业监督管理总局等,管理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
科教文化委员会下辖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等,管理北方教育科研院、南方教育科研院、西方教育科研院等事业单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研究功能剥离出来,和教育部的高校经营职能合并,分拆为三个教育科研法人)
民生事务委员会下辖家庭计划署(管生)、卫生部(管病)、民生事务部(管老、死、残等)、社会保障部等,管理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
建设委员会下辖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交通部、城乡建设部
财政委员会下辖财政部、中央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

第五阶(副部级)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下辖:统计局
产业经济委员会下辖: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物资储备局等
科教文化委员会下辖:地震局、气象局、旅游局、宗教事务局、国家航天局、原子能机构、文物局等
民生事务委员会下辖:略
建设委员会下辖:测绘局、长江水利局、黄河水利局、国家海洋局等
财政委员会下辖:略
外交和地方事务委员会下辖:驻外使领馆、港澳办、台办、长三角办、珠三角办、环渤海办、中部办、西部办、东北办等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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