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位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民国初由“青海办事长官”及“蒙蕃宣慰使”管辖,民国廿四年(1935年),和硕特南左中旗划同德县,其余“河南三旗”由河南亲王统领,隶省直辖。1954年10月成立河南蒙族自治区(县级),1955年6月改称河南蒙族自治县,由省直辖。
1959年由黄南自治州代管。1964年,更名为河南蒙古族自治县。
河南这两个字本身适用于指代广域范围,用作县名显然不恰当。而且与河南省重名,更大大降低了县名的存在感。建议改名为河清县,取河清海晏之意,海北州已有海晏县,正好与之对应。河清,不仅表达美好的寓意,而且表示出当地清新的自然环境。另查,全国同级单位尚未用此名,不用担心重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