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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名]行政区划通名方案微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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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5-02-09
一、省级:
省、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不变,自治区改为自治省或省。
二、地级
地级市不变,地区全部改市,市正式变为广域区划
三、县级
县级市全部改县,县改区恢复为县,母县多个市辖区合并成母县。
新定义县辖区的概念,原市辖区进一步分割,扩大县级权力。这样让区公所在新的时期赋予新的概念,只是这种区与乡镇同级。
那么县分为两类,一类为辖区的县,一类为不辖区的县,以前认为的市为辖区的县,包括地级市、县级市。

[ 此帖被杜春明在2015-02-09 13:25重新编辑 ]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5-02-09
地级市、地区应统一改为“州”,“自治州”不变。
县级统一为“县”,“自治县”不变。
州/自治州、县/自治县 两两对应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5-02-09
有点意思,!!!!!!!!!!!!!!!!!!!!!!!
公务员(官员)配置:
乡科级(包括副职)每82平方公里一名,每5800人设一名;
县处级(常委、副职)每2788平方公里一名,每20万人一名;
省部级(常委、副职)每9.5万平方公里一名,每668万人一名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5-02-09
回 令月寒川 的帖子
令月寒川:地级市、地区应统一改为“州”,“自治州”不变。
县级统一为“县”,“自治县”不变。
州/自治州、县/自治县 两两对应
(2015-02-09 12:51)

如果“微调”,尽量减少改革成本,就把地级市保留,把市作为广域名称。
州有个问题就是很多专名中带“州”字,很麻烦,不如不用。改郡的话,成本太大,不如沿袭用“市”。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5-02-09
我也同意现在就不如把市正名为地级市专用。

县级市统统改成县,县的直辖区域(街道部)称为县治。

市郊“大区”称为厅,厅的直辖区域(街道部)称为厅治。现作为机关部门的厅改为署。

核心市区不变,核心市区所辖乡镇统统改为街道。

建制市的英文名不再叫做city,改为metropolis。city只用于称呼狭义的聚落。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5-02-09

"建制市的英文名不再叫做city,改为metropolis"
小城市比如义马那样的,也叫metropolis?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5-02-09
回 李清 的帖子
李清:
"建制市的英文名不再叫做city,改为metropolis"
小城市比如义马那样的,也叫metropolis?


义马直接改为县,市区为县治;或者称镇,并入周边的县,义马镇倒是可以翻译为Yima City。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5-02-09
这样微调吧,

自治区改为自治省,行政首长称为省主席,不称省长。
省依然为省。
自治区、省的行政首长不论是省主席还是省长,都译作Chairman。官署为省政府

直辖市改称为特别行政区,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部分其他地级市,改称为行政区(Region),市长改称为“行政长官”(chief executive),官署为行政区政府
其他凝聚力不是太强的地级市、地区、盟,改称为州(Prefecture),市长改称为州长(governor),官署为州政府
行政区和州,城区部分设同名市。其他区可酌情退回为县,或改为特别市(County and City)。行政首长为市长(chief)、县长(chief),官署为市政厅、县政务厅

比如:上海市改称为上海特别行政区,下辖上海特别市、浦东特别市、宝山特别市、松江特别市、青浦特别市、嘉定特别市、奉贤特别市、金山特别市、崇明县。杨雄改称为上海特区行政长官,另外增选一名上海市长管浦西城区。 武汉市改称为武汉行政区,下辖武昌特别市、汉口特别市、汉阳特别市、江夏特别市、黄陂特别市、新洲特别市、鄂城特别市、华容特别市、梁子湖特别市、汉川特别市

较发达的自治州可以升为自治区(Region)

较小的地级市、直通子地级市,改仍为特别市。旗下不再设县、市。

市之下的乡镇改为地区,行政首长为区长(District Chief)。县之下分为城、市、镇、乡,行政首长为署长(Mayor)、市长(Mayor)、镇长(Mayor)、乡长(District Chief)。
区、城、市、镇、乡长的官署为行政公署。
---------------------------------------------
全国分为省(Province)、特别行政区(Region);
各省分为行政区(Region)、州(Prefecture)、直辖特别市(County & City)、直辖县(County);
各州、行政区分为特别市(County & City)、县(County);
各市分为市区、郊区、地区(District);各县分为城(City)、市(City)、镇(Town)、乡(District)。
市区、城、市一般分为街坊、社区
郊区、镇一般分为社区、市街
地区、乡一般分为市街、村
--------------------------------------
爵位:
省、自治省、特别行政区:省部级,大王(长亲王)、长公主
行政区、自治区:副省部级,亲王
州、自治州:州厅级,郡王
特别市:市局级(原副局级),国公
县:县处级,郡公
区、城、市:城署级(原副处级),公
镇、乡:乡科级,侯
街坊:街所级(原副科级),伯
社区、市街:社股级(原科员级),子
村:村员级(原副科员级),男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5-02-09 22:10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5-02-10
楼主这个思路不错,为了“虚名”、“正名”增加无谓的成本没必要,就已成之势,因势利导、顺水推舟就好,不要学王莽。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5-02-10
不如把“不辖区的县”改称“辖乡镇的县”,以免引起“辖区的县”的区下仍辖乡镇这样的误解。
现地级市的核心区部如何处理可以再参详,人口密度、事务繁忙度、复杂度等毕竟不一样,不一定非要回归母县,学古代分县也是一个思路。
市级就对应metropolis,
其下辖政区统一为『县』,县分『辖区的县』和『辖乡镇的县』,
『辖区的县』即原地级市和县级市,『辖乡镇的县』即原普通区县。
辖乡镇的县以下可设乡镇邑,邑对应city。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5-02-10
回 magiu 的帖子
magiu:不如把“不辖区的县”改称“辖乡镇的县”,以免引起“辖区的县”的区下仍辖乡镇这样的误解。
现地级市的核心区部如何处理可以再参详,人口密度、事务繁忙度、复杂度等毕竟不一样,不一定非要回归母县,学古代分县也是一个思路。 (2015-02-10 23:32)

恢复母县有一种传承的意思,很多地级市的母县都是千年古县,现在都淹没在市辖区中,核心区域根据情况当然也可分县。
基于以上原因,区是设置在较大城市的城区,但无论多大的城市,可能还是存在农村(设乡),还有一些距离远的小城镇和郊区(设镇),故核心区辖乡镇也是有可能。
区的规模应该介于现行的市辖区与街道办事处之间为好。
还有一个问题,县建成区连片怎么处理?我没想好,初步的想法是由城区各县组成“联邦式”的市政机构。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5-02-11
回 magiu 的帖子
magiu:楼主这个思路不错,为了“虚名”、“正名”增加无谓的成本没必要,就已成之势,因势利导、顺水推舟就好,不要学王莽。 (2015-02-10 23:24) 

其实古代的“州”“府”也是一样,本来也是小规模使用,后来越用越滥,最后成为正式一级通名,市也在走这一条路。
但县不应该改市,一是造成混乱,二是县级通名数千年最稳定,不要乱改。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5-02-11
这样的话,改革阻力不会太大,因为如果核心城区都改县的话,那些原来县改市,县改区就不会有啥意见,因为本来都是县,改成市或区最多也就二三十年。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5-02-11
回10楼:嗯,理解了,这个『设区的县』倒比较有东京都的味道了。
联邦式的市政机构,合公署而不合政区?这也是个探索,比起贸然合并或重划版图要稳重,但日后若培育出有份量又有距离的副中心,也可以考虑分县。

内容来自[手机版]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5-02-11
回 magiu 的帖子
magiu:回10楼:嗯,理解了,这个『设区的县』倒比较有东京都的味道了。
联邦式的市政机构,合公署而不合政区?这也是个探索,比起贸然合并或重划版图要稳重,但日后若培育出有份量又有距离的副中心,也可以考虑分县。
内容来自[手机版]  (2015-02-11 10:29) 

如果采用这个方案,对县扩权的话,市府的作用就小了,因为母县有自己的当局,市府地位比较超然,可以协调各县发展,市府编制也可缩小,有利于缓解现在的市县矛盾。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5-02-16
省县直管,市镇同级,县下设市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5-02-17
这个观点很好,也很清晰,彻底改变了“市”的乱象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5-12-16
这样微调吧,

第一,省级及特别行政区
1.省province,不变,行政首长称为省长(governor)
2.自治省Autonomous province,由自治区改称,行政首长称为省主席(Chairmen of autonomous province ),不称省长。
3.都市省Metropolitan province,由直辖市改称,行政首长称为省主席(Chairmen of Metropolitan province ),不称省长。
4.特别行政区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不变,行政首长称为行政长官(chief executive)


第二,州级
1.州Prefecture,由大部分的地级市、地区、盟改称,行政首长称为州长(praetor)
2.自治州Autonomous prefecture,不变,行政首长称为州长(praetor)
3.市 City,省辖市Provincial municipality,每省保留1至5个,行政首长称为市长(Mayor)
4.郡Subprefecture,省辖县级市(副地级)改称,行政首长称为郡长(Chief of Subprefecrure)


第三,县级
1.县County ,不变,行政首长称为县长(County head)
2.自治县Autonomous county ,不变,行政首长称为(County head)
3.市City,县级市(州辖市)County-level city,行政首长称为市长(Mayor)
4.区District,县级区(省辖市的辖区),行政首长称为区长(District head)


第四,乡镇级
1.乡Township,不变,行政首长称为乡长(Township head)
2.镇Town,不变,行政首长称为镇长(Mayor)
3.街区Neighborhoods,由街道办改称,行政首长称为街长(Neighborhoods head)


比如:
1.北京市改称为北京都市省,下辖北京市(东城+西城)、海淀市、朝阳市、丰台市、石景山市、通州市、顺义市、房山市、大兴市、昌平市、平谷市、门头沟县、怀柔县、密云县、延庆县。
2.内蒙古自治区改为内蒙古自治省,通辽市改为哲里木州,科尔沁区改为通辽市,即内蒙自治省哲里木州通辽市。
又,阿拉善盟改为阿拉善州,阿拉善左旗改为东阿拉善县,即内蒙古自治省阿拉善州东阿拉善县
3.济源市改为济源郡,即河南省济源郡

[ 此帖被石山永定在2016-01-06 21:19重新编辑 ]
省(Province),自治省(Autonomous Province),都市省(Metropolitan Province),特别行政区(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市(Municipality 省辖市),州(Prefecture ),自治州(Autonomous Prefecture),县(County),自治县(Autonomous County);
市(City),邑(Borough),镇(Town),乡(Township);
【虚级:区(District),街区(Neighborhood),管理区(Precinct)】;
村(Village),社区(Community);
居民小组(Residents Group)。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6-09-07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这样微调吧,
自治区改为自治省,行政首长称为省主席,不称省长。
省依然为省。
自治区、省的行政首长不论是省主席还是省长,都译作Chairman。官署为省政府
....... (2015-02-09 19:55) 

想复辟吗?还爵位、分封等级,是准备推举封建帝皇登基开国啊。搞得很复杂,很有封建主义精髓嘛。
只有破除官本位,建立市场经济引导为主,行政调控(规划)为辅,才能形成城镇化的良性发展。
城市管理应执行三权分立,即人大拥有决策权,政府拥有行政权,政协拥有监督权,方能更好发展和管理城市。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6-09-07
回 晦象先生 的帖子
晦象先生:这样的话,改革阻力不会太大,因为如果核心城区都改县的话,那些原来县改市,县改区就不会有啥意见,因为本来都是县,改成市或区最多也就二三十年。 (2015-02-11 10:27) 

其实规范政区通名的基础,应当是调整设定好在各种规范化的政区通名下,所蕴含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的分配和调和,及变更机制。即权力架构与编制、职权范围及分配、晋升通道和晋级标准;经济收益,税制与财政的管辖与收支。
只有破除官本位,建立市场经济引导为主,行政调控(规划)为辅,才能形成城镇化的良性发展。
城市管理应执行三权分立,即人大拥有决策权,政府拥有行政权,政协拥有监督权,方能更好发展和管理城市。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21-10-03
我希望全国的行政区划最好是这样的:
第一,省
1.普通省,现在的省不变,重庆市改为普通省。
2.自治省,现在的5个自治区改称直接改为自治省。
3.都市省,北上天直辖市改称都市省,常住人口密度在2000入/平方千米以上,任何时候都不低于1000入/平方千米以上。
4.特别省,港澳台。
第二,州(或称郡,或称府)
1.普通州(或称郡,或称府),现在的绝大多数地级市。
2.自治州(或称郡,或称府),现在的30个自治州。
3.都市州(或称郡,或称府),个别城市化水平高的地级市,如广州、成都、武汉。

第三,县
1.普通县,现在的绝大多数县、县级市,现在的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近年由县改名的区,如北京市延庆区、上海市松江区直接后复为县。
2.自治县,现在的个自治县、自治旗。
3.都市县,大多数地级市所辖的若干个区、个别城市化水平高的县级市,如昆山市,。
4.特别县,由省直辖的县,如河南省济源市,湖北省神农架林区。
第四,乡
1.普通乡,现在的乡,现在的大多数镇。
2.民族乡。
3.都市乡,多数县政府所在的街道、镇,直辖市、地级市的街道,常住人口密度在2000入/平方千米以上,任何时候都不低于1000入/平方千米以上。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21-10-24
一、省级:
省、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不变,自治区改为省。
二、地级、县级
地级市市区单独设立省辖市,县级市改为省辖市,县由省管,凡与地级市市区联系紧密与省辖市合并,规模小的撤销。县城20万人以上的升格为省辖市。
三、乡级
县下设立乡镇;省辖市设立区,区由乡镇合并设立之;


特殊情况:直辖市的区等于省辖市标准层级;区下可设立分区;如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分区。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21-10-25
直辖市改为都市省,自治区改为自治省,这样省级区划统一成省;省下设市,县(含自治县),市可以设区;县、区下设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下设村、社区!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21-10-27
很简单,把县级市改回县即可,区不变。

省—市—县、区—乡镇
建议稳省分地撤县并乡镇,实现省----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地级一分为二、三,称市或县(副厅级);原来的县拆分(大致按原来的县辖区大小),2、3个乡镇街合并,称区(街道)、乡、镇,为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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