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峰俊俏
:理论上可以。实际上,这样的运营模式,会让小股东利益受损。
(2015-03-03 18:09)
小股东的最低利益=小股东自耕自种时所获得的利益,所以只要大于这个数,小股东是能够满意的。
经营者当然要获得更多的利益,搞平均主义又回到人民公社时期了。
建立农场,可使土地集约(地界、田间小路等都能充分利用),拥有更大的议价权,将会有自己的农业机械化生产,甚至会进一步有农产品加工产业。
由于机械化生产,可使农村劳动力进一步解放,劳动力流向城市,可促进城市化进程,同时保留农村土地的股权及宅基地产权,让其无后顾之忧。
农村大规模并村,必然会形成新的小集镇,农村小市场、超市及其他服务设施就会完善,教育、医疗等配套逐步完善。
我是支持这种大规模并村的,但要长期规划,不要操之过急,按百年事业长久经营。届时农村大多数人口流向城市,农业经济大规模产业化,这才是农村发展的前景。
一户几亩地,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无论什么时候也发展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