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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市制]直辖市体制问题多──从日本都府体制看台湾zt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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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5-03-23
— 本帖被 keating 从 万国区划 移动到本区(2018-12-28) —
直辖市体制问题多──从日本都府体制看台湾

民报
文/苏焕智(前台南县长)3 小时前
2009年五都升格直辖市,再加上2014年桃园县升格直辖市,成为六都,应是65年来台湾地方政治体制上最大的一次变革。

原来的台北县、台中县、台南县、高雄县丶桃园县五个县人口约991万人,辖下共有121个「乡镇市」,依地方制度法规定是地方自治团体,有民选的乡镇市长及乡镇市民代表,来行使地方自治的职权。但升格或合併升格为直辖市后,这些原来五个县底下的「乡镇市」是否维持地方自治团体地位?或改为直辖市的派出机关?



2009年当时四个县市785万人108个乡镇巿皆有自治选举,选出乡镇市长及代表;因为合併升格直辖市,而停止自治选举,也引起许多代表丶乡镇长失去了政治舞台,不满与抗争非常激烈,也因为抗争的结果,内政部才同意「二年后再行检讨」。



当时台南县的代表与乡镇巿长也组团抗议,并要求我签字贊成「乡镇巿改为区后,继续自治选举」,当时我并未答应签字,主要的理由是:(1)当时台南县市合併升格申请书已明确建议应该维持乡镇市自治及自治选举。(2)内政部已答应二年后将作通盘检讨;(3)过去乡镇市长及代表选举买票严重,而且抓不胜抓,黑道介入基层选举严重,甚至成为黑道漂白晋身之阶,所以地方基层政治成为地方派系及黑金势力把持,也的确有检讨改革的必要。(4)有些乡镇市人口太少,财政严重不足,实无财力自治,所以实在也有检讨整併、适度扩大规模之必要。



他山之石:从日本地方体制看台湾的「新直辖市体制」



在检讨台湾「新的直辖市体制」,有必要借镜日本的地方体制,日本中央政府外的地方体制分为两层:〔第一级〕都、道、府、县,「都」指东京都,「道」是北海道,「府」指大坂府、京都府,「县」有43县。其辖下就是;〔第二级〕市、町、村(日本村的人口与面积接近台湾的乡)。

(一)东京都下有61个自治体:

以东京都为例,其辖下范围:原东京市的都心有23个特別区(这是东京都特有的23个特別区),26市、5町、7村。

这些26市、5町、7村本来都是地方自治团体,并没有因为成为东京都而改变为区,而丧失其市丶町丶村的称唿。而且市町村当然举行地方自治选举,选出市、町、村长及议员。

至于原东京市下的23个特別区战后虽然特区区长曾经官派,但区议会仍然存在,而且区议员仍然是维持民选。但经过地方多年抗争努力,自1974年起东京都23个特别区经中央特別立法,23特別区区长及区议员也都是选举产生,而成为完整的自治体。

(二)大坂府京都府:

而大坂府及京都府并无特別区,其下的市(含大坂市、京都市)、町、村,亦当然是地方自治团体,举行自治选举。至于北海道及43个县辖下的市町村选举亦同。

近来因为大坂府知事桥下认为大坂府辖下的核心区大坂市坐大,大坂市与大坂府各唱各调不利于大坂府的发展,乃辞任大坂府知事,而改参选大坂市长击败现任者,并提出大坂府比照东京都,将大坂市改为几个特区自治体,以利大坂府的统合发展,也是一个很有兴的案例。



日本保留市町村 台湾全都改成区



其实从日本的「都、府体制」,可以看出几点值得比较之处:

1、「都、府体制」底下仍保留「市、町、村」,并不是改为「区」,台湾一律改为区,完全消灭了城乡特徵:

依日本的经验来看,市丶町丶村其实标示着人口密集度丶城乡发展状态, 所以并不因是都丶府体制,就刻意把市町村废弃,而改为区或特別区。

台湾县市合併升格为直辖市,却刻意把"小面积都会密集型台北直辖市"的区,强制套在其它"大面积城乡型的直辖市」身上,而将原来标示人口密集度丶城乡发展状态的「乡、镇、市」,强制改为「区」。导致一般民众无法从「区」去判断地方特性,例如新北市的板桥,原来是板桥市,双溪原来是双溪乡,城乡辨识很明白;但现在板桥丶双溪都变成区,一般人完全无法分辨其城乡特色。难道这样子是比较好炒作土地吗?

尤其桃园县要升格为桃园直辖市,实可保留其「乡镇市」之称,并无必要改变为「区」,例如中坜市继续称中坜市可也,改为中坜区反而很奇怪,而且有矮化的意味。

2、「都、府体制」下,仍维持「市、町、村」之自治体及自治选举:

日本并不因都府体制而停止其下市町村的自治地位,也并不因而停止其自治选举。

3、开民主倒车--真的是以台北看天下:

但台湾升格直辖市的体制,却是将「台北市的体制」强加在其它「大面积城乡型的直辖市」。台北市面积271平方公里,但其他四都面积超过二千多平方公里,桃园一千二百多平方公里,除了台北市以外台湾其他五都的面积都比东京都大很多。台湾升格直辖市时,由于中央政府缺乏比较制度的研究,即草率以台北市为准,决定「乡、镇、市」变更为「区」,并停止「自治团体」改为「派出机关」,而停止地方自治选举,从比较制度来看,我们实在是「开民主的倒车」。



合併升格四年实践经验的反省



如果从过去两年升格或合併升格实践的经验来看,的确有以下三个根本问题:

1、过去直辖市(原台北市、高雄市)、省辖市(台中市、台南市)管辖面积大概都在200平方公里左右大小范围;而合併后管辖面积超过2000平方公里以上,增加高达十倍。所以管辖面积超过十倍以上,人口二倍以上,的确新的直辖市府没有能力照顾到这么广大的范围。所以普遍的现象是都会区得到较多的关注,而原来县的部份,尤其大部份边远乡镇,则反而觉得不受重视,升格后反而边陲化更严重。

2、原来乡镇长有预算权、人事权,许多在地服务(如路平专案、路灯、垃圾处理)可以即时处理。但升格直辖市后区长没有预算权及人事权,许多在地服务反而要由市府权责单位集中处理,而延宕时间,不能发挥在地即时服务的效果。以新北市为例,为何民众没有感受升格的好处,主要就是原来可以在地即时服务的项目,现在必须要等市府权责单位排序照轮,往往时间要拖很久!

3、就地方发展而言:过去乡镇市经济、产业、文化、地方发展有乡镇市长及代表会关心推动;但升格直辖市后区长无预算权,显少能够主动积极推动地方的特色经济、产业、文化、及都市社区发展,形同地方发展动能「熄火」!而直辖市长在超过10倍大的治理范围,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时间心力照顾那么大!



如果恢復自治选举,何种选制可杜绝黑金问题?



然而如果要恢復自治选举,又如何避免如过去乡镇市地方选举的弊端呢?尤其是1、买票问题,2、黑道借买票绑桩漂白,黑金政治控制地方,妨碍地方发展。3、过多的地方公职,造成分赃政治,消耗有限的资源,也妨碍地方发展。的确这才是「落实民主,又能铲除黑金」大方向该走的路。

为彻底避免黑金政治,过去祇有检讨「选」或「不选」的问题;很少同时检讨「什么样的选举制度」可以比较能彻底杜绝黑金政治?「什么样的乡镇巿地方政府组织」比较经济,避免太多民选公职浪费时间及资源?也很少检讨「乡镇巿的规模」多大的范围才适中?台湾目前319乡镇市(五都升格前的乡镇市数目)是否应适度整併?以下将针对此三项提出检讨与建议:

1、简化区政府组织,并试行内阁制或委员会制:

台湾一般公民政治教育长期以来受到中央政府体制总统制的影响,都将行政权执行机构与民意代表监督机构两者严格分开,民意代表不得兼任行政职,但在内阁制则民意代表兼行政职乃是常态。在美国虽联邦政府及州政府是行政权与议会严格分开,议员不得兼任行政职,但到了州以下的市及郡,许多採取委员制、内阁制、专业经理人制比比皆是。正如同台湾的公司法,公司的股东大会(有如选民)选出董事(如代表)组成董事会,再选出董事长。

区政府及一般乡镇市政府的事务繁杂度并不高,所以其组织可以比较公司法董事会的概念简化组织精简人力。如果选举制度改为如下所述的政党比例代表制,则以多数党区议员领衔名单的第一名为区长当选人,区长并为区议会主席,区议员人数也可精简,并分工督导执行区政府业务。

目前严格区分代表行政权的乡镇市公所及代表监督的代表会,应该可以仿效欧、美制度简化。

2、区自治选举制度应採「全政党比例代表制」,以杜绝买票黑道:

目前一人一票投「人」的选举制度,以每一位候选人为投票对象,在小选区范围内很容易受制于买票绑桩,而影响选举结果,目前地方选举候选人无党籍比例偏高,其中几乎每一个代表会都有黑道背景人士,成为黑道漂白的管道,而且代表会主席黑道比例不少,造成地方发展的阻力。优秀而热心地方公共事务的人才,几乎很难出头,而且也多数不愿意淌入地方选举的浑水,造成「地方公共事务,劣币驱逐良币」。

而且政党候选人一旦当选往往与政党脱勾,变成个人的行为,政党也不易影响他。政党及当选人往往祇关心选举,而不关心地方公共事务。政党不关心地方公共事务,祇与地方有力人士结合,这也是民进党在部份乡村地区长期被地方山头把持的原因。

我认为要彻底解决黑金的方法,就是地方区及乡镇市级选举制度,改採取「全政党比例代表制」。

何谓「全政党比例代表制」呢?就是:

⑴各政党提「政党候选人名单」;

⑵投政党,而不投政党提名候选人个人;

⑶再依各政党得票比率分配席次;

⑷而多数党领衔提名的第一排名者,即为区长、乡镇市长之当选人。

⑸至于非政党的独立个人参选人,亦可参选,视为个人政党计算其得票率,以决定其是否当选。

⑹如各政党得票均未过半,则採结盟过半的多数党的第一排名者为区长。

3、全政党比例代表制,为何可杜绝黑金?

「全政党提名名单」的方式,可以督促各政党不提名黑道人士;而票投政党,而不投个別政党候选人,可以避免个別候选人买票;而政党直接买票的机率非常低,如此应可杜绝黑金!而以各政党提名名单排序第一名为乡镇市长当然人选,正可以督促政党关心地方公共事务!提出政策与牛肉!



区的规模是否适度整併?



台湾在2009年五都升格直辖市有319乡镇巿,这是民国38年延续至今已约65年,如往前推就是当时在日据时期是市、町、村,町、村延续至今约百年未变。当时是走路的时代,祇有少部份骑踏车;而如今是汽车机车的年代,过去到乡公所也许要一、二小时的路程,但如今可能10分钟就到。除了交通进步以外,通讯也方便很多,而且过去识字率偏低,如今已少有不识字者。所以台湾的乡镇市的规模,实在有必要因应时代的进步朝向「依生活圈的范围作适度调整」。日本战后市、町、村经过多次整併,如今数目仅约过去的三分之一。



但台湾各县的乡镇市规模要整併,在政治上确实有很大的冲击,而且每二年一次选举,对选举会有影响。 而台北县、台中县、台南县、高雄县四个县在2010年合併升格为直辖市,并停止自治选举,而且内政部原来就要求原乡镇市升格为区,必须要作适度之整併,确实对原县的区的整併提供了歷史的机会。如区再续行「区地方自治」,则将具有相当的诱因及发展机会。



原省辖市区是否区自治及自治选举?



原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台南市的旧市区范围的政区,在经过适度的行政区整併后,是否应赋予区自治的地位?我认为从东京都及大坂府的经验也应该赋予区自治及自治选举的地位。



四年多时间已经过了,该是朝野政党及行政院好好检讨此问题的时候。本文从日本的比较地方体制来映照检讨台湾六都升格的草率,台湾已经严重的在开民主的倒车了!

如何利用此次总统大选年检讨,一方面重新落实地方自治的民主精神,也一併检讨精简地方组织,整併扩大区的规模,并以全政党比例代表制的选举制度,来杜绝基层黑金的把持,并落实政党关心地方公共事务的责任。
明显傻逼的言论就像一个粪坑,如果你回喷的话,无异于向里面投掷了一块石头,激起更多的XX,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无视它,或者直接水了这个帖子,把那些傻逼言论稀释在茫茫帖海之中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5-03-23
问题在于,台湾如果效法日本,乡镇不改名,继续自治问题不大,但市不改名就会和大陆一样出现市管市的尴尬局面。日本关键在于两级政区名不重叠。所以一切都好商量。如果说能效法日本,将台北等改为都府郡州等其他称呼,或者改县辖市为其他称呼,事情就捋得比较清了。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5-03-23
我感觉

基层自治的权限其实并不多,特别是对于城市化社区,人口密集,流动人口数量大,市政工程建设牵一发而动全身,就应该上级统筹建设,根本没必要赋予其所谓自治权

但是人口分布分散地区则设置基层必要性大一些 ,西藏几千人也是一个县,连江(马祖)照样也是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5-03-23
政区规模、公署构造、选举制度、自治权限四项,乡镇市区整并应该是最没有疑义的,期待付诸实行,其他几策也可试办观察。
市管市的问题,直辖市级县和县可以一例改称为州或郡或县。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5-03-23
1.直辖市设区,区长官派,省了不少乡镇级民意代表(养这些人干什么)。县市一级自治即可,乡镇区一级不必自治。市长民选,市议员民选就够了。市议员除监督市长,也可监督区长。

2.乡镇市改为区,废除封建的城乡二分法很好。明明是同级,一天到晚吵乡改为镇,镇改为县辖市,烦不烦?

3.我对内阁制没信心,台湾也没这个传统。我主张不是废行政院,就是总统兼
行政院院长。如果台南市采取内阁制,市长就不是赖清德,而是李全教。

4. 还不快并区,研究4年了还研究不出来?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5-03-23
回 chen753asd 的帖子
chen753asd:1.直辖市设区,区长官派,省了不少乡镇级民意代表(养这些人干什么)。县市一级自治即可,乡镇区一级不必自治。市长民选,市议员民选就够了。市议员除监督市长,也可监督区长。
2.乡镇市改为区,废除封建的城乡二分法很好。明明是同级,一天到晚吵乡改为镇,镇改为县辖市,烦不 .. (2015-03-23 15:01) 
一级自治是不够的。市镇乡是合理的城市建制规模。广域自治体的中央集权一样会把自治体官吏累死。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5-03-23
先把区并了再说吧,区再自治不也行嘛,比如香港直辖市湾仔区议员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5-03-23
回复4楼:同意第2点。
第3点,由总统亲领行政权,为行政院当然长官,不再单设行政院长职务。考试院并入行政院。
立法院合并监察院,行使完整立法权,不再使用近似行政机关长的院长称呼,改称为立法院主席。立委席数可以调整增加。

内容来自[手机版]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5-03-23
臺灣人自己都不認可,本壇個別會員不必再美化末五都了。
分省分縣直轄市、GDP有參考價值、市管縣縣改區、曲學阿世指鹿爲馬顚倒黑白挑戰常識,四大謬。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5-03-23
回 南天國士 的帖子
南天國士:臺灣人自己都不認可,本壇個別會員不必再美化末五都了。 (2015-03-23 20:23) 

也不能说台湾人不认可,是认可自己家的县市升格,不认可别人家的县市一同升格摊平直辖市的资源~~~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5-03-23
台湾的区划被搞乱了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5-03-23
当年开始搞三都时我就觉得盲目取消乡镇市自治权且统一混淆为区甚为不妥,具体见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82510所谈的台北地区整合设想,以及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54015所言的台湾郡制构想,欢迎大家提意见。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5-03-23
总结下来就是乡镇没自主权了,城区又照顾不到,这到和中国的现状一样了,中国绝大多数乡镇已经废了。
现实派:
调省增地分县撤乡镇
省 -- 州 -- 县(市)

理想派:
并省设大区,并地分县撤乡镇
大区 -- 州 -- 县(市)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5-03-23
最简单的办法,取消院辖市特殊待遇或者将院辖市待遇给予台湾省、福建省各县市,估计就没有那个县愿意合并了,而且已经合并改制了的应该愿意改回来。

原来的7市18县蛮好的。
虚省
建州
分大县合小县
乡镇市自治
市分二等:县辖市、州辖市
首都设中央直辖行政区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5-03-24
回 南天國士 的帖子
南天國士:臺灣人自己都不認可,本壇個別會員不必再美化末五都了。 (2015-03-23 20:23) 

等你做了民意调查再说这句话。请改为部分臺灣人自己都不認可。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5-03-24
回 ldsmud 的帖子
ldsmud:总结下来就是乡镇没自主权了,城区又照顾不到,这到和中国的现状一样了,中国绝大多数乡镇已经废了。 (2015-03-23 21:59) 

各区都有区长,又不是无政府状态。问题在于市长的心态。投一块钱在城区,会有效益,有回报。投在乡区,人口少,经济回报少,政治回报也少。

不是叫县,有乡镇自治就没有边缘化的问题。县的总预算就那么多。一样有偏心的问题。
反倒桃园县改直辖市,中央的补助款多了,同一个乡改区会有较多的预算。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5-03-24
回 湖鹰 的帖子
湖鹰:当年开始搞三都时我就觉得盲目取消乡镇市自治权且统一混淆为区甚为不妥,具体见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82510所谈的台北地区整合设想,以及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54015所言的台湾郡制构想,欢迎大家提意见。 (2015-03-23 21:51)

台湾法律无“郡”这个通名。郡在日本统治时期用过,大约1/3-1/4个现有县大小。再用会搞混。

30年来,基隆市连132Km2都管不好,还要拉临近的新北地盘一起沉沦吗?基隆人自己的民调,80%人想并入新北市或台北市。

老毛让天津直辖制衡北京,同理台北新北是互相制衡用的,不宜合并。
[ 此帖被chen753asd在2015-03-24 07:3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5-03-24
回 炎黄剑 的帖子
炎黄剑:最简单的办法,取消院辖市特殊待遇或者将院辖市待遇给予台湾省、福建省各县市,估计就没有那个县愿意合并了,而且已经合并改制了的应该愿意改回来。
原来的7市18县蛮好的。 (2015-03-23 22:03) 

现在只有多设直辖市,让直辖市白菜化,才有取消直辖市的那一天。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5-03-24
大台北合并,国府就可以宣布台湾解体了,然后到连江县继续自称中华民国。
大台北需要的是重新整合成2个县市。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5-03-24
回 chen753asd 的帖子
chen753asd:台湾法律无“郡”这个通名。郡在日本统治时期用过,大约1/3-1/4个现有县大小。再用会搞混。
30年来,基隆市连132Km2都管不好,还要拉临近的新北地盘一起沉沦吗?基隆人自己的民调,80%人想并入新北市或台北市。
老毛让天津直辖制衡北京,同理台北新北是互相制衡用的,不宜合并。 (2015-03-24 07:14) 
其实我觉得,日治台湾的区划模式更合理。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5-03-24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其实我觉得,日治台湾的区划模式更合理。 (2015-03-24 08:09) 

300万人口的区划,与2300万人口的区划当然不同。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5-03-24
回 chen753asd 的帖子
chen753asd:300万人口的区划,与2300万人口的区划当然不同。
 (2015-03-24 08:13) 
跟那个关系也不大。因为全球人口也从20亿涨到70亿了。
以近年来的方案来说,我觉得2008年谢长廷的方案也比较合理。那个方案里,地方施政可以由州府全面承担了。地方经济转型之类的话题都是地方政府全面负责。国府就把注意力集中在重要事务上,如外交、国防,减少政治对地方行政、内政的干扰。现在这样,国府还是不能从一般政务上抽身。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5-03-24
0楼文章中:
2009年当时四个县市785万人108个乡镇巿皆有自治选举,选出乡镇市长及代表;因为合併升格直辖市,而停止自治选举,也引起许多代表丶乡镇长失去了政治舞台,不满与抗争非常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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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看不出来吗?就是为这些人想复辟在造势。想想看少了多少位子:乡镇市民代表,县议员,县长,3个县议会的预算,3个县政府的预算,108个民代会的预算。把他们的预算分给偏远地区的预算,不是很好吗?

BTW:马皇本来就不喜欢这些人,能把他们改革掉,才有他的历史定位。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5-03-24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跟那个关系也不大。因为全球人口也从20亿涨到70亿了。
以近年来的方案来说,我觉得2008年谢长廷的方案也比较合理。那个方案里,地方施政可以由州府全面承担了。地方经济转型之类的话题都是地方政府全面负责。国府就把注意力集中在重要事务上,如外交、国防,减少政治对地方行政、 .. (2015-03-24 08:15) 

如果那样就必须永久废台湾省,改设6省。TG会很不高兴的。况且台北省实力太大,约为其他省2-3倍实力。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5-03-24
回 chen753asd 的帖子
chen753asd:现在只有多设直辖市,让直辖市白菜化,才有取消直辖市的那一天。
(2015-03-24 07:38)

台湾的直辖市无非就是相比于人口较少的一般县拥有更多的预算拨款而已。
台湾已经冻省,直辖市与一般县市在政治地位上基本无差别,目前,因为还有基隆、新竹、嘉义这三个“省”辖市的存在,才使其有点与众不同。等到台湾没有“省”辖市,直辖市跟县的政治地位就几乎完全平等了。
而这三个“省”辖市应该是台湾未来最可能的区划改革对象,即被撤并。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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