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分类制度---中国交通的桎梏
为什么皮卡不能进城?
为什么皮卡需要在门上喷字,需要在车上贴反光条?
为什么摩托车不能上路,但是电动自行车可以嗖嗖的跑?
为什么金杯买菜要罚款,为什么路上那么多小面超载无人问?
中国的汽车行业,总是有类似于上面这些各式各样的奇怪问题,这些问题给老百姓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麻烦,同样的也没能帮老百姓带来更多的方便。当我们有问题的时候,得到的答案无非就是两个字“规定”。
那么中国的车,这些乱七八糟的规定都是怎么来的呢?根源在哪里呢?今天咱们来聊聊这个话题。
根源在于分类
其实中国的用车环境有这么多“奇葩”的规定,我觉得其中的一个根源在于车辆的分类制度,皮卡为什么要贴反光贴,喷字儿,是因为它算“货车”。同样,皮卡在很多地方不能进城,也是因为它算货车,无论它拉没拉货。
而很多快递公司则使用中巴车在城市内运货,装的满满当当的,警察也不管。
快递公司用客车拉货其实非常普遍
再比如电动自行车发展很快,现在很多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外形上早就没了差别,甚至比摩托还重,跑的还快,更关键的是连牌照都没有。但是这些车并不受各地限摩政策的限制,在大街小巷穿梭。这就是因为这些车不算摩托车。
中国的汽车分类源于前苏联
中国的汽车分类,当初是跟“老大哥”前苏联学来的,从现在的眼光看,这种分类方式现在看起来已经非常落后和过时,但是在当时,应该还是具备一定的战略高度的。这种分类是这么分的:
1—载货汽车;2—越野汽车;3—自卸汽车;4—牵引汽车;5—专用汽车;6—客车;7—轿车;9—半挂车及专用半挂车。
大家可以看到,这种分类的范围很大,基本上就是公众对车的一种常规理解,造成这种情况,也正是因为中国造车就是按照这个模式来造的,每造一款新车,就“必须”属于其中某一个分类,也“只能”属于其中一个分类。
后果:所有的政策和法律全都在围绕着分类走
使用这种粗放的分类方式的一个后果,就是所有的法律和法规都是跟着这个分类走的。比如皮卡,皮卡因为能拉货,就算你不经常拉货,那么也给他算作货车,那么当大型货车需要被限制在城市外围的时候,皮卡也就被连带着给限制了。同样的,货车上贴反光条,是为了提高货车的被动安全性,容易被识别,所以皮卡也得贴上。门侧上喷字,则是因为在货运市场逐步开放的时候,很多车都是挂靠性质的,必须写明这辆车所在的地区和车队,才做出的要求。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就算有各种规定,就难不倒广大人民的智慧,这些规定的制定,正因为是按着分类走的,也就有很多漏洞。比如客车拉货,之前有个新闻,说有个地方查客车拉货,抓到一辆金杯,打开,发现有一捆葱,结果就认定这叫客车拉货,要罚款。
这属于执法过程中的过度执法,还是什么别的,咱们不讨论了。金杯作为客车拉货,小面作为客车拉货,在中国这不都是公开的秘密吗?买这类车的,有多少人是为了拉人,多少是为了拉货,这些都在大家身边,不用说大家也都明白。
从货车拉客,客车拉货来说说规定的制定
客车拉货,肯定是不好的,拉多了车重,中心高,不好停车,容易翻。货车拉人,肯定也是不好的,没个固定的座椅,容易出事儿。但是你说,客车拉多少货就是违规呢?拉杆箱放后备箱肯定不算,但是放后座呢?放两个呢?放满了呢?
规定有规定的道理,但是规定也有规定的不合理之处。根据分类来制定规定,那就会出现各种各样奇葩的事情。
我觉得这都是由于情况是发展的,而分类是定死的造成的。比如摩托车和电动车就是这样,电动车是最近几年出现的事物,造型已经和摩托无异,甚至更重,有的跑的比摩托更快,但是各种规定都限制不了它。
一次偶然,带来新的提示
前两年,有次去德国出差,在路上看到了一辆轿车拖挂一个拖车的情景,当时观察到一个现象,就是在轿车的后视镜上,又绑了一个后视镜,用来加宽。我问同行的朋友,朋友说是当地的法律规定,当轿车拖车后,后视镜需要仍然保持同样的视野。所以就需要在原来的后视镜上再加一个,用来保证司机向后的视野。
我觉得这个思路特别好,就是说,法律和规定不应该去按照多少年前的规定来死板的执行,而应该根据实际需要满足的安全标准来要求。
说的可能比较绕,简单打几个比方。
比如电动车,它不跑的快,车重大吗?你就按速度来要求,按刹车距离来要求。比如,停不下来的就不能上市。那开电动车的,也必须考摩托的驾照,戴头盔上路。
比如皮卡,就让它进城好了,尺寸不能达到多少,货物不能超出货箱。
再比如客车拉货,你可以拉货,你的总重是多少?一个准载5个人的小车,你的准载就是1.3吨加5*80kg,那么你连人带货也不允许超这些。再加上在货物固定上,也需要按人一样系着安全带,并且不能遮挡驾驶员的后视镜视线。
这些各种数值,是互相制约的,比如马力大,速度快的车,你的制动能力也要强,相应的速度下拐多大的弯也的保持不能侧倾,要不你这个车就别设计那么大的动力。比如可以设立一个“极速下的刹车距离”作为硬性指标。
再比如尺寸,走机动车道的,你不能大于多少,也不能小于多少,你的速度也不能低于多少,就好比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低速电动车上路,挡了别的车,肯定是不好的,要不你就得有能力跑到足够的速度,要不你就别上来。
那走非机动车道的车,你的宽度长度,也得有限制,超宽的那些电动三轮儿,你就不能走,因为你会给别人带来危险。
一厢情愿,全都扯淡
不得不说,我这些想法肯定是有点扯淡的,很多事情的执行难度太高,人民群众的智慧又是无穷的。但是我想说的就是,如果法律法规是真的想让交通环境变得更好,更安全,那么如果还在使用那些上世纪中叶的规则,势必是跟不上形势的。
规则迟早要改,规则一直在改,但是改得看是为了让执法更轻松,还是让交通环境更好。最后说一句话,汽车之家的文化有一句叫做,做正确的事儿,不做容易的事儿,希望我们的规则制定者也明白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