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hou
:只有直辖市,较大的市,其他。
(2015-08-30 11:32)
较大的市是一般描述。
与之相对应的是较小的市。
较小的市之下结构如何,宪法没有描述。
较大的市就是规模比较大的市,并不是一种叫“较大的”的市。
当年国务院,被地方裹挟,批了几个“较大的”市。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制造出了一种叫“较大的”的特权市。
相关法律把“较大的市”改为“设区的市”,正式将立法权定位在统县政区上。这种做法是基于治理结构确定立法权替代基于规模确定立法权。权利界定比较明确。
正式将各级政权分为地方政权和基层政权
地方政权包括省、自治区、辖区的市、州
基层政权包括县、旗、不辖区的市、区、镇、乡
地方政权人大代表间接产生,有立法权,管辖的区域的变动需要经过全国人大
基层政权人大代表直接产生,无立法权,管辖的区域的变动不需要经过全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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