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乡县(-1958)明代,
东北一隅狼垡至盐鲜垡一带分别划归宛平和大兴;北公村划归房山县。
1949年7月,
北京市第十八区稻田地区(永定河西岸)十二个
行政村和八个附属村划属良乡县。良乡县设7 个区:城厢区治县城内;一区治魏各庄;二区治小十三里;六区治六股道;七区治琉璃河;八区治窑上;另一区为稻田区。总辖村187 个。
1950年2月,
调整为5个区。
1952年初,良乡县东营等3个村划属京西矿区。
1958年3月,撤销良乡县、房山县,设立周口店区。良乡县魏各庄、南岗洼、稻田三乡和羊圈头村划属丰台区。(是年12月,稻田乡划回周口店区)
房山县(-1958)明代,上坡里、中坡里和下坡里( 即三坡) 已划归涿州;范阳县长沟划归房山县;宛平县栗园村和王佐村划归房山县;良乡县北公村划归房山县。
1935年9月,房山县境内宛平县插花地(柴厂、坟山、沙屿、黑龙关等5村)划归房山县管辖。
1949年8月,涿县属东长沟、半壁店、杨庄子划归房山县。
1950年4月,房山县沈家庵村划属涞水县。
1952年初,第一区的7个村、第四区的22个村(包括周口店、黄山店等)、第五区的46个村(包括
河北、南窖、长操、班各庄等)划归京西矿区。
1958年3月,撤销良乡县、房山县,设立周口店区。
周口店区(1958-1960)1958年3月,撤销良乡县、房山县,以二县地及京西矿
区划入12乡(包括原属房山、良乡二县区域及原属宛平的部分区域)设立周口店区。
1958年12月,稻田乡复属周口店区。
1960年1月,撤销周口店区,设立房山县。
房山县(1960-1986)1960年1月,撤销周口店区,设立房山县。
1974年8月,设立燕山石油化工办事处。
1980年10月,撤销燕山石油化工办事处,析房山县设立燕山区,所辖范围为周口店公社坟山大队、城关公社羊耳峪、岗山、凤凰亭、北庄4 个大队及朱各庄大队所属马庄生产队。
1986年11月,撤销房山县和燕山区,设立房山区。
燕山区(1974-1980-1986)1974年8月,设立燕山石油化工办事处。
1980年10月,撤销燕山石油化工办事处,析房山县设立燕山区,所辖范围为周口店公社坟山大队、城关公社羊耳峪、岗山、凤凰亭、北庄4 个大队及朱各庄大队所属马庄生产队。
1986年11月,撤销房山县和燕山区,设立房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