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衡阳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湘民行发[2015]36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关于衡阳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衡政[2015]66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1、同意衡阳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
2、同意将潮江乡、集兵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集兵镇。新设立的集兵镇辖白马、大利、永乐、松桥、潮江、麻町、通天、红星、同心、水映、集兵、法官庙、松桂、太力、山峰、李坳、白果17个建制村和集兵滩社区居委会,总面积95.39平方千米,总人口4.3万人,镇人民政府驻集兵滩(原集兵镇人民政府驻地),
3、同意樟木、岣嵝、栏垅、板市、樟树、大安、溪江、长安8个乡,西渡、杉桥、井头、演陂、金兰、洪市、金溪、界牌、渣江、台源、曲兰、三湖、关市、库宗桥、岘山、石市16个镇的行政区域和乡镇人民政府驻地不作调整。
本轮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衡阳县共减少1个乡级建制,现辖樟木、岣嵝、栏垅、板市、樟树、大安、溪江、长安8个乡,西渡、集兵、杉桥、井头、演陂、金兰、洪市、金溪、界牌、渣江、台源、曲兰、三湖、关市、库宗桥、岘山、石市17个镇,总面积2558.61平方千米,总人口123.51万人。县人民政府驻地不变(西渡镇)。
湖南省民政厅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