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10月12日电)著名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先生,曾将“地名”喻为“人类历史的活化石”。然而,据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数据显示,近30年来,我国有6万个乡镇名称和40多万个建制村名被弃。
如果故乡只剩地图上的一个标识,家门口的路再不复往日的名字,相信很多人的“乡愁”将难以寄托。近期,记者跟随浙江省民政厅展开专项调研,走过近10个县市、乡村,对如何更好地抢救“地名文化”有了更多反思。
1.
挖掘“地名”故事 留住有温度的“集体记忆”
“地名是分布在历史长河里的时空符号,构成了独特的识别、命名和交往文化,记录了人类探索世界和自我的辉煌,记录了战争和疾病、浩劫和磨难、变迁与融合……”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罗卫红说,这些都是重要的“集体记忆”,理应时常“温故而知新”。
拥有数千年历史的“嘉善”二字,便与“地嘉人善”的乡风民俗有关。清朝光绪年间《嘉善县志》:“因旧有迁善六乡俗尚敦庞、少犯宪辟,故曰嘉善。”另据史料记载,江南最早的慈善机构“同善会”,明万历年间在嘉善成立;同时期当地出版的《了凡四训》,则是江南地区最著名的劝善文之一。
“既生长于为‘善’之地,当深谙富足、平和、谦逊之可贵。延续到今天,老祖宗的基因还是有所遗传的。”作家边适曾这样回忆故乡。为了更好弘扬“地名文化”中的善元素,吸引年轻人秉持“行善”之念,今年8月,浙江省民政厅在嘉善拍摄了首部公益微电影。
又如舟山有地名“昌国县”。一个当时仅有几千人口的小岛,何以能够昌国?或许如今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浙江省区划地名学会副会长、舟山群岛地名文化工作室主任王建富告诉记者,王安石当年用寥寥数语道出了其中的玄机:
舟山“东控日本,北接登莱,南亘瓯闽,西通吴会,实海中之巨障,足可以昌壮国势焉”。就这样,他将建县问题上升到保护海上丝路安全和国家富强的战略高度。直到现在,“昌国”地名仍然存在于舟山的行政区划中,以这样一种独特的存在方式铭记着舟山人的家国历史。
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有一个超过600年历史的江山古村落——聚居多为汪氏后裔,却取名“大陈村”。家喻户晓的村歌《妈妈的那碗大陈面》,吟诵着此处地名的来历。
江山市地名办副主任曾慰介绍,迁居此处的汪氏祖先小名“大陈儿”,27岁时生母病故,父亲又娶庶母。悲愤交加之下,他便外出游学行医10余年,直至庶母90大寿,方回故里。庶母得知,亲自端出一碗寿面,下卧三只荷包蛋,寓意“见面有子”,方冰释团圆。
“妈妈的慈爱,游子的祝愿,全都浓缩进了那碗大陈面。”村支部书记汪衍君说,所以直到今天,大陈村人邀约客人,总会煮上一碗大陈面。
2.
修复“地名”坐标 折射美丽家园的美好生活
“如果你问我什么是乡愁,我会说,是村口的路碑,家门口的大树,溪边的水埠头……”在调研中,许多人的乡愁里,都有着鲜明的地名符号。“地以人传”——现代化的街镇日新月异,多元时尚的价值观碰撞着古老文明,有选择地修复一些“地名”坐标,并给予它新的时代内涵,或是我们对美丽家园、美好生活的有益阐释。
上虞,位于浙江东部曹娥江畔。郦道元《水经注》引《晋太康三年地记》,《会稽旧记》等均有著述此处与舜帝之渊源:“舜与诸侯会事讫,因相娱乐(娱通虞),故曰上虞。”
上虞人感念舜治大恩,把其治理过的江河称作“舜江”,开挖的井称作“舜井”,而其会百官之地则曰“百官”……“这些地名,时刻激励着当地的官员与百姓奋进。”浙江省区划地名学会副秘书长王嘉淳说,造福一方、百姓不忘,方是流传千古的政绩。
丽水米岩山有一个古老传说,当地有个穷苦少年,靠砍柴为生却难以饱腹。一日,他饿得奄奄一息靠坐于巨石下,岩石缝中突然开始掉米,让他包餐了一顿。此后,他便天天接米,当他打算用铁棍撬宽缝隙接取更多的米时,下来的却是碎石,一粒米也没有了。祸生懈惰、勤劳致富——“米岩山”的地名背后,便包含了这样一个道理。
江山保安村的“仙霞古道”贯通浙闽两省,全长120多公里。唐末黄巢起义军所辟,南宋变为官道。其上有“天设之雄关”仙霞关,抗倭名将郑成功曾于此驻守,亦是商贾、文人交往之地。
“曾闻战鼓惊天地,又看商贾喧华池”“几多繁华成往事,漫步老街牵遐思”。保安村原党支部书记管立腾说,“仙霞古道”作为一个地名坐标,内涵何其丰富。“修旧如故,原汁原味,这是我们开发此处作为特色旅游项目的初衷”。拾级而上,既见烽火年代的碑文城墙,又现和平年代的男耕女织,如今,这里还是许多年轻人户外活动的重要聚集地。
3.
建全“地名”法规
增加“软名片”的“硬底气”
据民政部门统计,目前浙江省初步符合国家标准的地名文化遗产总共有727处,其中千年古城(都)7处,千年古县38处,千年古镇110处,千年古村329处。
“我们早已过了大拆大建的时期,现在要做的,应当是让更多人知道那些历经漫长岁月依然保留下来的地名文化的价值。”罗卫红说,尤其是从地名文化的挖掘、保护和宣传入手,重塑百姓的精神家园与地方文明脉络。
从2012年起,浙江省在修订《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时,已明确把地名文化遗产内容纳入规划,确立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地位。2015年5月,由浙江省民政、文化、旅游等5单位联合开展的“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启动。
根据《浙江省关于加强古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及宣传的实施意见》要求,浙江各县、市的民政部门将逐步建立起分级、分档的古地名文化保护名录,以更加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古地名的调整与变动。
“今后,浙江千年以上的古地名,原则上将不允许变更或撤销。500年以上的,凡纳入古地名文化保护名录,也不能轻易改变或撤销。村镇合并中,凡是出现需要撤销、变更地名的情况,必须经过各市县地名专家委员会的评估认定,并广泛听取和接受当地群众的意见。”罗卫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