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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市制]市-区-里VS县-乡镇市-村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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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5-12-12
市-区-里VS县-乡镇市-村里

台湾目前在地方自治上一国两制,市--VS-乡镇-村里。
前者市(直辖市,省辖市)是自治机关,市长民选,区是派出机关,无区议会,区长官派,是文官系统的公务员。里长是民选。但原住民区自治,区长普选产生,另有区民代表会。

后者县长,乡镇市长,村里长普选产生,有县议会,乡镇市民代表会。

我是主张前者好,我对越小选区的选举越没信心,黑金横行,选出一些坏人让好人低头。我是希望有一天能将后者改为前者。
后者的主张,我贴在1楼,欢迎比较。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5-12-12
自己的家乡事自己管:从伦敦看台湾直辖市的区自治
2015-10-14 10:28:28

从县升格为直辖市后,台湾「六都」原有的乡镇市自治选举全部停办了。伦敦各区都有民选理事会,多以小内阁制实行自治。直辖市内部的区整并,势必改变民众的政治生活;迈向更长远的国土重划,可从直辖市的区自治开始。

2010年底,台北县升格为新北直辖市,原本的台中县市与台南县市分别合并升格为台中直辖市、台南直辖市,而高雄县则并入高雄直辖市,再加上2014年底桃园县升格为桃园直辖市,台湾顿时有了六个直辖市,即俗称的「六都」,共占台湾总人口的69%。

县升格为直辖市,到底是好是坏?原本县辖下的乡、镇、市,一律改制为区;民选的乡镇市长,全部改为官派的区长;乡镇市公所的大部分自有经费及人事任用权,也收归市政府统筹;原本各乡镇市可以同时选县议员跟地方代表,现在只剩直辖市议员可以选了:就以桃园为例,县议会升格为直辖市议会,议员席次却几乎没变,每一位人民对政治的影响力凭空被削减了!

根据前台南县长苏焕智的分析,上述这两波升格运动,使原来的台北县、台中县、台南县、高雄县与桃园县五个县辖下的121个乡镇市、991万人口失去了地方自治选举。他呼吁,直辖市应将原本的乡镇市适度整并成规模较大的区,实施区自治及自治选举,这涉及「地方制度法」的修正,而修法是国会议员的职责;苏焕智亦主张,区政的繁杂度并不高,所以区政组织应可参照「公司董事会」的概念来精简,让选民有如股东大会般选出董事、组成董事会,再由这些董事互选出董事长。

这一旦落实到区政上,便相当于政治上的「内阁制」。不再像以前的乡镇市,将行政与民意代表监督等两权分立,新的区自治选举,可采「政党比例代表制」,选民的票是投给政党,而不是投给候选人个人(有助于杜绝台湾地方政治常见的买票绑桩问题),再依各政党得票比率,分配区政代表席次,以握有多数席次政党的当选名单领衔者为区长,区长主持区政会议,区政代表则分工督导区政业务。

以上的构想,其实与英国大部分行政区所采行的自治方法「多数党领袖制」相当类似,兹举首都伦敦的各区状况作为例子。

伦敦分为33个行政区,包括32个区(boroughs)和一个具特殊地位的伦敦金融城(City of London),每一个区再分为若干坊(wards)。

伦敦各区的区理事会(councils),提供大多数的地方政府服务;与之相对地,伦敦市政府(Greater London Authority)则是协调整个伦敦行政的策略性单位。一区选出若干名理事(councillors),共同组成该区的理事会,全部理事每四年再改选一次。

除去制度特殊的伦敦金融城不计,伦敦的32区之中,有28个区理事会采用多数党领袖制(leader and cabinet),另外4个则采用民选区长制(elected mayor and cabinet);以国家政体来比喻的话,前者相当于内阁制,后者相当于总统制,差别就在于区理事会领袖产生的方式。

看起来,伦敦绝大多数区采用的都是「多数党领袖制」,它到底是什么样的制度?

在一区的理事会中,经所有理事互选出的领袖,通常即出自掌握该区较多理事席次的政党或政治联盟。这名领袖再提名若干理事,成为其区政小内阁(cabinet)的阁员,每位阁员都有各自负责督导的政务(portfolio),如住房、财政、教育、经济发展等。

小内阁之下,则有资深公务员组成的管理团队,由正、副执行长(chief executive)与各政务领域的总监(directors)所构成,他们负责区政的每日运作,并辅助理事进行政治决策。

政治决策,视情形可能由阁员单独决定,亦可能交由全体理事定夺。区理事会设有若干审查委员会(scrutiny committees),依各自负责的政务领域,监督小内阁的施政。

一区的领袖及其小内阁,根据区理事会通过的预算,拟订诸般政策、计划与策略,并在全体理事定期召开的常会上,向理事会报告并接受其监督。

需要全体理事共同决定的基本事项有四个:

1.领袖选举
2.领袖提出的预算案
3.该区的总体发展计划
4.理事会宪章

此外,理事会亦有权提案、敦促领袖或小内阁对某议题采取行动,或通过对领袖的不信任投票。

理事会还可设置一个标准委员会(standards committee)或一名监察官(monitoring officer),以确保每位理事都遵从其行为准则。

直辖市的区整并与自治 有助于更长远的国土重划

为什么像伦敦各区这样的自治方法值得台湾的直辖市参考?因为,牵涉大范围的市政虽宜由市府统筹,但区政就要由区的层级来规划与执行,才较能符合地方的实际需求。而民选的区理事会比起官派的区公所,当然更有利于公民透过监督区理事而参与区政。况且,区政若采「选党不选人」的制度,较能促成不同政策路线的公开辩论,而非候选人以金钱或人脉为后盾的私下竞争,这将有效提高青年及新移民的参政机会(如伦敦便时有中东或南亚移民当选区理事),形成多元的政治,有助于增进国家团结与因应社会变迁。

对于直辖市的升格,内政部原就要求乡镇市改制为区后,需做适度之整并。原本全台湾的乡、镇、市,大多直接承继日治时期的街、庄,但如今交通、通讯大幅进步,民众实际的生活圈,亦已超越了原本的行政区划分,是应该配合时代演进而调整了。目前几个直辖市也都在研拟区整并的方案。

拥有将近400万人口、全台最大的直辖市新北市,已进行户政事务所与都市计划区的整并。新北市辖下29个区,原本每区都有户政事务所,现已整并缩减为18个,受裁撤的大多是偏远地区的户政机关,精简员额,藉此提升行政效能;同时,新北市原有的17处都市计划区,每区向来各自发展,导致都市计划交界处纷纷沦为边陲地带,现也整并为「大汉溪南」与「大汉溪北」两个都市计划案,可有效整合土地使用及资源。或许这正是在为直辖市的区整并做暖身。

台湾的地方行政区划,正经历战后以来最剧烈的一连串革新,民众的政治生活势将随之改变。如果台湾的国土重划存在着更长远的愿景,则现有的「六都」的格局应该也就只是过程而已,最终,整个台湾或许将不再有直辖市与一般县市之分,而会如许多学者与政治人物所呼吁的,划为几个大型行政区(无论称为州、省或市),那么,我们也就终需面对地方层级的自治议题。直辖市的区自治,就是这个议题的开端。
  
邱秉瑜
毕业于台湾大学国企系,去过北京与里昂交换学生,伦敦大学学院(UCL)空间规划硕士。曾任职于工程顾问公司、台北市政府。目前,致力于援引国际案例,从事台湾都市议题写作。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5-12-12
回 uranium235m 的帖子
uranium235m:除了台北之外的六都都是面積特别大的廣域市,似乎沒有誰主張台北市下的區的區長民選的 (2015-12-12 10:43) 

台北市民,对外都自称台北人。新北市民,对外会说板桥人,淡水人。。。。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5-12-12
呵呵,看来民主不见得啥都好啊!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5-12-12
就算是橡皮图章的大陆人大
在乡镇执行起来也是属于混日子的更多见了
去采访新闻,镇上开人大居然连盒饭都懒得管了,不是因为上头政策说要厉行节约,而是真的懒得管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5-12-15
回 chen753asd 的帖子
chen753asd:台北市民,对外都自称台北人。新北市民,对外会说板桥人,淡水人。。。。 (2015-12-12 11:02) 

新北市民
對外是說台北人的
對內才是板橋人、淡水人
新北台北早就不分你我了
這是我當新北市民40年的想法。。。
尔今死去奴收葬
未卜奴身何日亡?
奴今葬花人笑痴
他年葬奴知是谁?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5-12-16
回 有的没的 的帖子
有的没的:新北市民
對外是說台北人的
對內才是板橋人、淡水人
新北台北早就不分你我了
....... (2015-12-15 19:23) 

新北市民對外要改說新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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