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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汉末三国时期,那些不和郡治同城的都尉府(如果有的话)事实上成为部分郡所辖县的上级行政官署
(2016-02-11 19:45)
省并都尉一举发生在东汉光武帝建武六年,也就是说整个东汉时期除了边郡,基本没有都尉的存在,更何来同城一说?如果有,也如前文所述(摘自《后汉书-职官志》),兼理民政,
而且,早在西汉时期,郡尉或都尉驻地不与郡守同城几乎是常态,这跟清代提督往往不驻省垣的道理是一样的,清代浙江水陆提督就驻宁波而非杭州。
西汉的会稽郡既是吴越故国所在,又是西汉经略东瓯闽越的前哨基地,军事治安之任非比常郡,设东西分驻的两都尉也完全在情理之中。
话说,古代的地方治理,治安维稳就是重中之重。所以正常情况下,有文职官员临时署理军事,但那往往是发生在治安维稳的非常时期,如秦末陈胜吴广起事,攻陷陈郡之时,陈郡守尉均不在,临时指挥军事抵抗的是郡守的丞。却很少有武职官吏署理民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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