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包括
直辖市(院辖市)、特别市、省辖市、
地级市、县级市等名目,不包括镇级市、县辖市等名目
2、县级的城关区、工矿区、特区(包括地级市改制的)、城区、矿区等视同为市
3、县政府只要在市的辖域内(市辖区或市直辖区域),即算县市同城
4、标注★表示,县政府驻地在市(区)的郊镇(郊乡、郊村);或市(区)有2个城区时,驻在非市(区)政府所在城区
5、暂只统计共和国时代的,同城时间涉及民国的,予以追溯至民国最后一次同城,不研究是哪个政权所设立
主要是民国设市的政权太多了,如党国、
伪满洲国、汪伪政权、其他伪政权、中共政权等等
1949年撤消或迁驻的,也不再列入,之后恢复的按恢复后的时间列入
6、本表按现在的省级
行政区域分类
7、一些不太重要的沿革没有列出,本表主要是体现同城时代的沿革,非同城时代的沿革能不列出的就不列出了,以免繁琐
8、如果觉得表格有变形,请采用1920x1280的分辨率,或本站右上角的“切换到宽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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