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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我的区划理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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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04-03-23
1你如果评价我所推崇的“条状管理”为"怪状管理”,我们就缺乏讨论的基础了。
2我列举的是公安局,其实其他局也多是如此,例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即使没有达到条状也多往这方面发展。我列举行政区划谈到条状管理,正是为了说明我的理念,正如我的题目。我的理念就是市-区-社区村镇,这样的区划模式,而只有基层有限自治,其他层级接受上级条状管理。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区域派出所;市工商局-区工商分局-区域工商所;有些部门要到区域(例如街道镇),有些部门则不必。例如市中院-区法院。
3我没有说一定要扇状,但也不排斥。我希望是区域模式分区,例如北京大致按人口分部分开,西城东城崇文宣武这样的规模可以保留,海淀丰台朝阳这样的规模可以适当分开,大兴昌平也可以适当分开。注意,保留18个区也是可以的。区可能完全是城市,也可能有乡村,这些都不重要。
4“村镇社区在不同方面接受不同的管理机关的领导”,这是我的理念,不希望乡镇那样大而全的政府出现,希望作为派出机构(区域服务中心),这样村镇就由区的派出机构管理甚至区的直接管理。现在的合乡并镇我认为有利于向这个方向发展。
5至于出现管理上瞎指挥的原因,要从转变政府职能的角度上解决,而不是行政区划的原因。我希望政府在微观方面应该是“无为”的,其调控应该是经济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
6法院可以与行政区划分离,按地域分布。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04-03-23
我的解决方案:
乡下设镇,比如:尹人乡乡政府所在地设尹人镇(村级),如果尹人乡内还有一个客人的居民点工商发达、建成区占了总面积的大部分,可以设立客人镇(村级),这样尹人乡就辖2个村级镇和若干个村。
当整个乡的工商业普遍发达、建成区占了全乡面积大部分时,就可以更名为市(乡级,即县辖市)——前提:其他级别都不得设市,是只有县辖市唯一一个级别。
县辖市可以辖街道(街道一律都是村级,也可以另取名称,如:坊)和镇(村级),不得辖村,如果有村乡就不能改市。
当一个县的工商业普遍发达、建成区占了全县面积大部分时,就可以更名为府,府只能辖区(区一律为乡级)。区下设街道(村级,也可以另取名称,如:坊)
县(府)和中央之间只设一级行政区,叫省还是叫州另行讨论。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04-03-23
楼主的方案是一个妥协方案。不过现实中可能倒很实用。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04-03-24
其实目前的镇表面上也是这个样子。
无形镇辖无形1村,无形2村,尹人村,qq村……
镇区一般是分成若干个(可能是一个)村子的。
建成区达到全乡镇这只能是极其个别想象。建成区达到全县这更是可能性极微。
其实全乡镇都是建成区,仍然可以在村子的基础上组建社区;
建成区达到全县,仍然可以在行政镇的基础上组建管理区(街道或地区办事处)。
至于什么名字改可,不改亦可。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3-23 15:17:34的发言:
我的解决方案:
乡下设镇,比如:尹人乡乡政府所在地设尹人镇(村级),如果尹人乡内还有一个客人的居民点工商发达、建成区占了总面积的大部分,可以设立客人镇(村级),这样尹人乡就辖2个村级镇和若干个村。
当整个乡的工商业普遍发达、建成区占了全乡面积大部分时,就可以更名为市(乡级,即县辖市)——前提:其他级别都不得设市,是只有县辖市唯一一个级别。
县辖市可以辖街道(街道一律都是村级,也可以另取名称,如:坊)和镇(村级),不得辖村,如果有村乡就不能改市。
当一个县的工商业普遍发达、建成区占了全县面积大部分时,就可以更名为府,府只能辖区(区一律为乡级)。区下设街道(村级,也可以另取名称,如:坊)
县(府)和中央之间只设一级行政区,叫省还是叫州另行讨论。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04-03-24
如果认为是妥协,那是基于地级市管理市县说的,我这里是保留地级市,不再管县市,近郊县重组为区。而我认为广域市是现实的可行方案,也是符合我国城市化发展的,也同样不排斥农村的城市化。
以下是引用酷爱地理在2004-3-23 21:32:29的发言:
楼主的方案是一个妥协方案。不过现实中可能倒很实用。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04-03-24
以下是引用无形在2004-3-23 14:39:42的发言:
1你如果评价我所推崇的“条状管理”为"怪状管理”,我们就缺乏讨论的基础了。
2我列举的是公安局,其实其他局也多是如此,例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即使没有达到条状也多往这方面发展。我列举行政区划谈到条状管理,正是为了说明我的理念,正如我的题目。我的理念就是市-区-社区村镇,这样的区划模式,而只有基层有限自治,其他层级接受上级条状管理。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区域派出所;市工商局-区工商分局-区域工商所;有些部门要到区域(例如街道镇),有些部门则不必。例如市中院-区法院。
3我没有说一定要扇状,但也不排斥。我希望是区域模式分区,例如北京大致按人口分部分开,西城东城崇文宣武这样的规模可以保留,海淀丰台朝阳这样的规模可以适当分开,大兴昌平也可以适当分开。注意,保留18个区也是可以的。区可能完全是城市,也可能有乡村,这些都不重要。
4“村镇社区在不同方面接受不同的管理机关的领导”,这是我的理念,不希望乡镇那样大而全的政府出现,希望作为派出机构(区域服务中心),这样村镇就由区的派出机构管理甚至区的直接管理。现在的合乡并镇我认为有利于向这个方向发展。
5至于出现管理上瞎指挥的原因,要从转变政府职能的角度上解决,而不是行政区划的原因。我希望政府在微观方面应该是“无为”的,其调控应该是经济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
6法院可以与行政区划分离,按地域分布。

50楼的那个回贴的错别字之多,而且多是错在关键之处,抱歉!那是在两个眼皮打架的情况下的结果。
“怪状管理”应为“块状管理”,你可以从上下文中看出来。其他的错处还有“跳状的管理”等等。
我今天开始做“闲聊区划理念”的文字输入,不能与你做更多的讨论,请谅解。但也不是一点都不谈。
“我希望政府在微观方面应该是“无为”的,其调控应该是经济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政府的经济手段就是政府经济,不是竞争的市场经济。这也与中央提倡的政府主要搞宏观经济调控的方针项背。
“我的理念就是市-区-社区村镇,这样的区划模式”————这就是典型的块状模式,也是受级别论驱使而忽略存在区域性建制和聚落区兴建制的典型。希望老兄不要只是忙于抹粉而忽略所涂抹之处是伤疤还是化脓,在老兄保护变态的市制的时候,可曾想到已发生的地区行政公署、几千年的县制危机,即将会发生的省制危机。而“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区域派出所”是典型的条状模式。垂直的政府之间是块状管理,垂直的部门之间是条状管理。至于公安局根本就没有必要搞那么多级,设立一个总部(主要用于内部管理)和若干个级别平等、效力相同的分部就足够了,这样的分部也没有必要与市辖区一一对应。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04-03-24
行政区划本身就是分块,所以没有块状管理是不可能的。
我列举县改成区后管理的变化正是说明块状管理像条状管理的变化。原先隶属于县的部门现在随着县改成区,而直接隶属于市局。
我想我们条块的争议,大家都能够明白,我们彼此也能够清楚。

我们的意见不同的是,你事实是希望有一个完全城市的管理单元,而我这里是混合的。

减少城乡的差距我认为是不能通过城乡区划分开就能解决的,如果一个乡村完全自治,而没有外界的支持,大多数是无法发展成城市的经济水平的。
我认为割县城为辖市也不利于县域经济的发展,至少我认为在中国是这个样子,美国可能有其成功的案例,而我最初就认为中美两国的发展模式不同,美国从来就是城市经济为主导的,而中国一直是乡村自给自足的经济,城市最初是以消费型城市出现的。
工业化是通过农村向城市输血完成了城市的工业化。后来中国的政策是控制大城市,发展小城镇,工业化的深入又是经历发展乡镇企业的阶段。现在的政策又转变成发展大城市,使周边城镇发展成大城市的卫星城,以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分工使卫星城镇成了大城市的不同城市功能区或居住区。
我认为省域内由于地理交通人文等因素有许许多多的单元组成,这些单元从面积和人口上差异也很大,小的单元就是一个县,大的单元是一个城市和他的周边的不同功能区,相互联系较少的城市和县不是一个地理单元。这样不同的单元应该有不同的发展需求,在省的管理下独立协调发展。也就是要(广域)市县分开,而和市处于同一地理单元的区县作为市的组成部分,也就成了地级市。
我认为名字不是重要的。既然现在有市和县这样的名字,就还使用这样的名字。
谢谢老余参与论述,我想我们的论述是有助于大家理解不同的市制以及中国市制应该采取的方式的。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04-03-25
"行政区划本身就是分块,所以没有块状管理是不可能的"————只说对了一半。我的回答是:行政区划本身不仅仅是分块,分块是区域型建制,它丢掉了另外一种建制体系——聚落区型建制,而所丢掉的部分正好是代表时代特点的建制。如同古代的钱庄与现代银行的区别。
“行政区划没有块状管理是不可能的”,对,但还不够,分块是尊重聚落区分工基础上的分块,还是不分萝卜、白菜的乱分块。中国已经不是只有男耕女织的家庭生产单元和以村庄为单位的大块套小块型建制就可以适应时代了。

“我们的意见不同的是,你事实是希望有一个完全城市的管理单元,而我这里是混合的”————接近了我们的分歧点,但不完全是这样。我是希望有一个城市(三种聚落区型建制之一)的建制单元(请注意其中的差别)。而你是混合的建制,注意我不反对建制的混合,但必须是区分不同聚落区型建制分基础上的混合,而且各个建制之间不仅仅是只有级别上的区别。

“减少城乡的差距我认为是不能通过城乡区划分开就能解决的,如果一个乡村完全自治,而没有外界的支持,大多数是无法发展成城市的经济水平的”————城乡区划分开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混合,不是为了分开而分开。后半段你有将我的建立聚落区型建制与所谓的自治问题搞到一起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讨论已经反反复复几次了。不客气地说我不知道你是故意,还是装糊涂。

“我认为割县城为辖市也不利于县域经济的发展”————我与你讨论中提出过割县城为辖市么?我是主张县域内设市——就象县域内设镇一样,难道县域内设镇也是“割县城”?

“我最初就认为中美两国的发展模式不同”————正是因为中美的发展模式不同,中国才更应该保护好县制。只要中国的农民还超过1亿,中国就好保留县制。美国的城市化那么先进了还保留了大部分县制,中国为什么要破坏县制?整县改市、整县改市辖区,将县置于所谓的较大城市体制之下,那是在欺压县啊。

“卫星城镇成了大城市的不同城市功能区或居住区”————那是城市的次等区才对吧?!

你所推崇的日本,都市制只是个别情况,县——市、町、村才是普遍情况。而且市、町、村制才代表日本进入了现代的先进区划制度。那个市、町、村制,说的浅白点,就是聚落区型建制。如果你要以日本为蓝图搞中国的区划改革,就应该实行日本的区域型建制——县制,也同时要实行聚落区型建制——市、町、村制,并且是二者要有机地结合起来。只是日本相当于中国的省的规模(按数量级来说),所以只有一级区域型建制——县,而中国应当有两级区域型建制——省和县,而且聚落区型建制——市、町、村制(也就是我所说的市、镇、村制)不能丢。我希望看问题要看本质,看精髓,日本如此,美国也是如此。各国的国情确实不同,但是却都是在实行区域型建制和聚落区型建制这两种建制县结合的体系来搞行政区划。我希望不要犯类似晚清时期的以国情不同为由拒绝工业革命的错误。中国大陆制市引进了市制的名称,但却一直拒绝引进聚落区型建制。徘徊在传统的单一郡县制当中,为分几级、每级应当多大而自寻烦恼——那样只能是不断重复历史的郡变州、州变府、府上添路、路再改省,分了合、合了之后再分的怪圈(这次是有意用“怪”字了)。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04-03-27
支持
皇权不下县派

中央——高级政区(省、都、郡、邦)——统县政区(道、府、畿、盟)——县级政区(县、州、邑、厢、旗)——县下政区(乡、镇、坊、苏木)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04-04-09
2-4倍算适域市,还算不上小广域,绝大多数情况下,2-4倍建成区还不到县域规模。
无形支持的广域市,基本都要到20倍左右了。当然比起随州,重庆这些上百倍的超广域市,似乎还是小一些。
我自己也是适域市派的,虽然比起欧美的市2-4倍建成区还是过大了,但可以算是在市的本质和中国领导人虚荣心之间的一种妥协吧。

以下是引用后花园在2004-3-2 14:34:59的发言:
无形斑竹勇气可嘉,居然发了一个那么容易被抛砖的帖子
我比较赞同小广域的市制
所谓小广域,就是市的范围可以超出城区一定范围
包括一些以该城为生计的乡镇
从地域上讲:该城的辖区面积可以是其建成区的2——4倍
这个有点像欧洲的城邦,呵呵
无形的第一条,实际上是将市作为一个区域性的地理通名来用了,我不太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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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04-04-10
支持狮兄的观点,无形的整个县域为市,我认为这仍属于超广域市。
只看该作者 61 发表于: 2004-04-11
对于市制,多数人是喜欢从建成区与辖区的比例数字来看待市建制的狭域、适域和广域,而不是按市制的性质看问题。所以中国多是都市圈建制——是否够条件都要搞都市圈。
也希望各位能对照本人的另一个主题——聊聊区划理念问题,来思考这个问题,我是觉得这两个贴子是很难分开的——似乎无形兄也有这样的用意。
国分省、省分县是区域型建制,市、镇、村是聚落型建制,必要时实行市县合一制

自治州为自治县联合体,都市区为城市联合体,乡为村联合体,但都不是一级建制

聚落型建制和区域型建制同等重要,不可或缺
只看该作者 62 发表于: 2004-04-11
你们都太能谈了,我佩服, 不过我好象看累了, 可以简单一点吗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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