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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关于市辖区的数量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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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6-04-16
         地级市市辖区的数量应该有一个比较刚性的约束,成为以后的标准,以前的历史遗留问题也应该在以后的行政区划报批中改变。
         比如市辖区数量主城区人口不满100万人的不超过三个市辖区,不满200万人的不超过四个,不满300万人的不超过五个,超过300万人的每满100万人可以增设一个(可以增设,也可以不设,根据发展规划条件,不是只要多了100万就设1个,不然那样北京上海就超过20个区了),
       主要是针对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条件应该比较硬性,比如安徽省,淮南市120多万人就有5个区,省会合肥300多万人却只有四个区,还有奇葩的黑龙江的伊春这种十几个区的,在以后的报批中应该改变。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6-04-16
伊春和淮南都是林区和矿区改过来的,算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吧。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6-04-16
楼主的建议很好,但现状能达到此标准的可能不会超过70%
志成虹天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6-04-16
50万以下的直接可以并掉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6-04-16
那也要看城市等级,不能一刀切。

城市级别越高对资源集聚能力越强,越能吸引到更多的人口,比如京沪一个社区就常住几万人,这堪比中西部一个超强大镇。所以一线城市100万人口一个区很正常,但是这要是中西部城市,那就相当困难了,别说50万,就是30万也很难。毕竟东部百万人口大县多得是,中西部却不多见,经济水平和人口密度使然。

不能因地制宜的设定标准,最终是在不适应的地区无人执行。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6-04-16
挺好的标准,谁能把不符合的市都列一下。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县、区。

城市化的州县别称为市,民族自治的省州县称为自治省自治州自治县。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6-04-16
200万以下的一个区不设也没有什么问题,像东莞这种不是挺好的?
当然,设区也行,不过是那种不管辖乡镇的区,这种区10万一个,则200万人可设10个区。
默认的情况下,我讨论地行政区划都是指胡焕庸线以东的地区,即使是谈中西部或山区一般也不包括湖焕庸线以西的地区,需要讨论胡焕庸线以西的地区时,必定会明确指出。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6-04-16
200万以下的一个区不设也没有什么问题,像东莞这种不是挺好的?
当然,设区也行,不过是那种不管辖乡镇的区,这种区10万一个,则200万人可设10个区。
甚至300万以下的市不设一个区也可以做到。
默认的情况下,我讨论地行政区划都是指胡焕庸线以东的地区,即使是谈中西部或山区一般也不包括湖焕庸线以西的地区,需要讨论胡焕庸线以西的地区时,必定会明确指出。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6-04-16
不应该只考虑人口因素,面积、交通便捷程度也应该考虑。另外应该撤销乡镇街道办,提高效率。相应的,县区级政区数量也肯定要增加。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6-04-16
回 gaozhelun 的帖子
gaozhelun:伊春和淮南都是林区和矿区改过来的,算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吧。 (2016-04-16 13:17) 

新时期这些地方行政区划的改变民政部恰恰是和地方政府讨价还价的筹码,你淮南市想划入寿县,给六安增加了一个区,那你淮南也应该做出让步合并一个区,民政部这是没有所为啊,地方政府报什么就批什么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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