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沿革总述
建制沿革1979年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
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为省辖市,由省和惠阳地区实行双重领导。……以上决定先在内部宣布执行,待国务院正式批准……后,再对外公布”。(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设立深圳市和珠海市的决定》(粤字[1979]3号),1979年1月23日)
是年3月,国务院批复:“
将宝安县改设为深圳市,以宝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深圳市的行政区域,市革命委员会驻深圳”。(
国务院《关于广东省设置深圳、珠海市的批复》(国发[1979]63号),1979年3月5日)
198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议:“深圳特区应成立特区
人民政府,归省直接领导;恢复宝安县建制,辖原深圳市属的农村,归深圳特区领导”(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深圳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 [81]中发27号文,会议时间 1981-05-27 至1981-06-14 纪要时间 1981-07-12 批转时间 1981-07-19)。10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深圳市成立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其政权名称为深圳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撤销深圳市革命委员会),同时决定恢复宝安县(
《关于任命中共深圳市经济特区委员会、深圳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班子成员的通知》 1981年10月15日宣布)。
198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决定将深圳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改称深圳市人民政府(
粤府函[1981]234号 1981-12-21)。
注:1981年10月24日,深圳市革委会以深革发 1981 248号文向广东省人民政府请示深圳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的名称问题。11月6日,深圳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正式行文(落款深圳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但由深圳市革命委员会代行印章,其文号为深特府字1981 **)。隶属暨建制等级深圳市建制前,宝安县隶属于广东省惠阳地区。
1979年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
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为省辖市,由省和惠阳地区实行双重领导。”(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设立深圳市和珠海市的决定》(粤字[1979]3号),1979年1月23日)
是年11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深圳市原来由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的体制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直属省领导。(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改变深圳市和珠海市体制的通知》(粤字[1979]106号),1979年11月26日)
1981年8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深圳经济特区的政治待遇和广州相同”(
《关于深圳特区领导班子配备等问题的会议纪要》 中共广东省委书记集体办公决定事项 1981 10号,会议时间 1981-08-01,发文时间 1981-08-21,宣布时间 1981-10-15)。
1988年10月,国务院批复“深圳市在国家计划中实施单列”(
国函1988 121号《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在国家计划中实施单列的批复》 1988-10-03)。
1992年7月,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深圳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
1994年2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知“将……深圳市……共十六个市的行政级别定为副省级”(
中编 1994 1号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广州等十六市行政级别问题的通知》 1994-02-25)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当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九届第31号颁发。是年7月1日实施。《立法法》规定:“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至此,明确
深圳市为较大的市。
2010年5月
27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将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特区范围”。(
国函〔2010〕45号 《国务院关于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 2010-05-27)。至此深圳市制定法规适用范围扩大的深圳全市。
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决议。深圳市作为“设区的市”,仍具有立法权。
境域界线面积深圳市陆域面积1997.47平方千米,海域面积1145平方公里。
境域深圳市地处广东省中南部沿海区,东临大亚湾,西接珠江口,北连东莞、惠州两市,南与香港新界接壤。
地理坐标按陆地计为北纬22°26′59″至22°51′49″,东经113°45′42″至114°37′21″。
行政区域界线深圳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界线根据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1号:深圳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陆地界线为:(一)沙头角镇段:1.由沙头角码头底部东角(1号点,北纬22°32′37.21″,东经114°13′34.85″)起至新楼街东侧并行的排水沟入海口处,再沿排水沟
中心线至该线与中英街中心线的交点(2号点,北纬22°32′45.42″,东经114°13′32.40″);2.由2号点起沿中英街中心线至步步街与中英街两街中心线的交点(3号点,北纬22°32′52.26″,东经114°13′36.91″);3.由3号点起以直线连接沙头角河桥西侧河中心桥墩底部的西端(4号点,北纬22°32′52.83″,东经114°13′36.86″)。(二)沙头角镇至伯公坳段:由4号点起沿沙头角河中心线逆流而上经伯公坳东侧山谷谷底至该坳鞍部中心止(5号点,北纬22°33′23.49″,东经114°12′24.25″)。(三)伯公坳至深圳河入海段:由伯公坳鞍部起沿该坳西侧主山谷谷底至深圳河伯公坳源头,再沿深圳河中心线直至深圳湾(亦称后海湾) 河口处止。深圳河治理后,以新河中心线作为区域界线。
深圳市与东莞市行政区域界线深圳-东莞线总长165.4公里,是一条争议界段较多的界线,部分界段争议达数十年。深东线的勘定从1997年开始。 1998年6月后,两市勘界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多轮协商,解决了深东线最后5处争议地段: 松山,位于松岗镇下涌村与东莞市长安镇涌头村相交处,争议界线长约400米,争议面积约2万平方米。1998年6月15日贯通界线。 黄泥坑.位于罗田林场与长安镇杨屋村相交处,争议界线长约2.4公里.争议面积约13万平方米。1998年6月17日贯通界线。 石夹岭,位于观澜镇黎光村与东莞大屏嶂林场相交处,争议界线长约1.5公里,争议面积约13万平方米。1998年6月20日贯通界线。 韩屋水库,位于观澜镇牛湖村与东莞市塘厦镇相交处,争议界线长约1.2平方公里,争议面积约7万平方米。1998年6月20日贯通界线“ 交椅山.位于横岗镇黄阁坑村与东莞风岗镇井头村交处,争议界线长约800米,争议面积约7万平方米。1999年6月16日贯逋界线。 2000年12月,深圳和东莞两市政府代表正式草签勘界协议书,形成协议书文字约1.8万字.附图24张。至此,深圳-东莞线勘界工作全面完成。
深圳市与惠州市行政区域界线深圳-惠州线总长70.96公里。两市勘界办经调查研究和充分协商.解决了深圳-惠州线最后未勘定的5处地界: 将军岭,位于葵涌镇坝光村与大亚湾小桂村交界处,争议界线长约1500米,争议面积约33万平方米。1998年10月30日贯通界线。 炮台坑尾,位于坑梓镇卢屋村与大亚湾樟树布村交界处,争议界线长约500米,争议面积约13万平方米。1998年10月30日贯通界线。 牛望岭,位于坑梓镇沙田村与大亚湾新寮村交界处,争议界线长约800米,争议面积约10万平方米。1998年10月30日贯通界线。 金交椅.位于坑梓镇金沙村与惠阳市秋长镇白石村交界处争议界线长约200米,争议面积约1万平方米。1998年10月30日贯通界线。 石坡头,位于坪地镇六联村与惠阳市新墟镇产经村交界处,争议界线长约2000米,争议面积约33万平方米。1998年10月30日贯通界线。 2000年6月,深圳和惠州两市政府代表正式草签勘界协议书,形成协议书文字约8500字.附图13张。至此,深圳-惠州线勘界工作全面完成。
深圳市与珠海市内伶仃岛归属争议内伶仃岛原属新安县。
1898年,清与英国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深圳河以南的宝安县地方均被纳入为英国租界范围,理论上亦包括内伶仃岛,然而英方以该岛远离香港岛和九龙半岛为由,并没有接收内伶仃岛和其南面的万山群岛。故内伶仃岛仍属宝安县。
1952年12月:政务院批准(政政齐字180号文)批复“东莞、中山、宝安三县所属海岛划设为渔民县”。该
区划调整未办理移交手续(实际未调整)。同年,将内伶仃岛100多户居民迁离并分别安置到宝安、珠海、中山、东莞等地居住。
1955年6月7日,广东省人民委员会《致内务部请求将珠海县内伶仃岛改划宝安县管辖的函》((55)粤民密字第二二二号函):“因内伶仃岛与宝安距离较近,居民生产生活上的供销一向依附宝安蛇口,将此岛划归宝安管辖”。6月28日,国务院批复((55)国-内罗字第63号文):“同意将珠海县内伶仃岛划归宝安县管辖”。7月19日,广东省人民委员会转发批复((55)粤民密字第270号文)。
1962年,为解决岛上部队发展需要,宝安县人民委员会将蛇口公社管委会所管辖的18户农民划归岛上部队领导,由部队具体安排生产。
1990年,深圳黄田机场要在岛上设导航台,向深圳市国土规划局报批,由于导航台建在驻岛部队的防空洞边,需要征得驻岛部队(归属珠海警备区)的同意。黄田机场征求珠海警备区意见。珠海警备区将情况上报珠海市国土规划局,转宝珠海市政府、广东省民政厅。
1992年4月6日,广东省民政厅发文《关于深圳市与珠海市之间海涂行政界线划定问题和裁决书》将该岛划归珠海管辖。
其后,珠海市在内伶仃岛设立派出所,与深圳市所设派出所并立。
深圳市人民政府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1994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深圳市、珠海市均撤销派出所,将内伶仃一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办公室委托广东省林业厅直接管理。
2009年9月25日,经第11届35次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依照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意见,明确内伶仃岛归属深圳市管辖。
行政区划沿革建制前,宝安县辖2镇16公社,是为深圳镇、沙头角镇及大鹏、葵涌、坪山、龙岗、坪地、横岗、盐田、布吉、平湖、龙华、观澜、福田、南头、石岩、蛇口、西乡、福永、沙井、松岗、公明、附城等公社,并管辖光明华侨畜牧场。
1979年3月,深圳市决定成立罗湖、龙岗、葵涌、龙华、南头、松岗等6区,各区由中共区委代行行政职能。
注:有异载“罗湖”为“深圳”者,或云10月正式设立为罗湖区,或云10月改“深圳区”为“罗湖区”。罗湖区:辖深圳镇、沙头角镇和附城、福田、盐田等3公社。
龙岗区:辖龙岗、坪地、横岗、平湖等4公社。
葵涌区:辖大鹏、葵冲、坪山等3公社。
龙华区:辖龙华、石岩、观澜、布吉等4公社。
南头区:辖南头、蛇口、西乡等3公社。
松岗区:辖松岗、福永、沙井、公明等4公社。
1980年6月,中共深圳市委决定析罗湖区设立沙头角区(1980-06-07),仍只有中共组织(中共深圳市沙头角管理区委员会),无政权组织。是年7月,正式分区。至此,深圳市辖罗湖、沙头角、龙岗、葵涌、龙华、南头、松岗等七区。
198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议:“……恢复宝安县建制,辖原深圳市属的农村,归深圳特区领导”(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深圳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 [81]中发27号文,会议时间 1981-05-27 至1981-06-14 纪要时间 1981-07-12 批转时间 1981-07-19)。10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同时决定恢复宝安县”(
《关于任命中共深圳市经济特区委员会、深圳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班子成员的通知》 1981年10月15日宣布)。11月,撤销中共松岗、龙华、龙岗、葵冲四个区委。12月1日,宝安县人民政府在原县政府大院挂牌。1982年4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宝安县城移至西乡镇龙井山附近。
1981年8月,中共深圳市委决定“将原罗湖区、沙头角区、南头区合并成立罗湖区,筹备成立罗湖区政府组织”(
中共深圳市委《关于成立罗湖区一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通知》 深委[1981]58号 1981-08-29)。翌年1月,正式成立罗湖区,撤销沙头角区、南头区,并入罗湖区(行政区)。
至此,深圳市辖罗湖区、宝安县。
1982年8月
10日,升罗湖区沙头角镇为县级镇,区划上仍隶属罗湖区。
注:1982年5月15日,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会审议并同意深圳市委《关于整顿沙头角镇问题的报告》。决定沙头角镇的领导班子可按县级单位的规格配备。1982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广东省恢复宝安县,管辖原属深圳市的大鹏、葵冲、坪山、龙岗、坪地、横岗、 平湖、布吉、观兰、龙华、石岩、西乡、沙井福永、松岗、公明等十六个公社和光明华侨畜牧场。县人民政府驻西乡。宝安县由深圳市领导(
(82)国函字277号 1982-12-21)。1983年1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恢复宝安县的通知》(
粤府函 1983 1号)。
1983年6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在经济特区范围内设置罗湖、上埗、南头、沙头角四个区办事处,为深圳市人民政府派出的相当县级的办事机构(深府1983 118号,1983-06-25):
罗湖区办事处:管辖伯公坳以西至红岭路以东区域,包括罗湖新城区和人民路、和平路两个街道办事处,以及附城办事处、深圳水库。罗湖区办事处驻湖贝。
上埗区办事处:管辖红岭路以西至车公庙以东区域,包括上埗、福田两个办事处和农艺园研究中心所属范围。上埗区办事处驻福田。
南头区办事处:管辖车公庙以下至蛇口工业区所属范围,包括蛇口、南头两个办事处,沙河企业公司,蛇口招商局和西丽湖等区域。南头区办事处驻南头。
沙头角区办事处:管辖伯公坳以东区域,管辖盐田办事处、沙头角镇和大、小梅沙。沙头角区办事处驻三家店。
是年9月15日,罗湖、上埗、南头、沙头角四个区办事处挂牌办公。
至此,深圳市辖罗湖区、上埗区、南头区、沙头角区和宝安县。
1983年7月1日,宝安县迁址新县城西乡。
1984年7月
14日,析南头区设立蛇口区,组建蛇口区管理局,蛇口区管理局行使一级政权组织的职能(
粤发[1984]31号文《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转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蛇口工业区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蛇口区的范围“扩大到以大小南山分水岭至正龙围、后海连线以南地区为蛇口管辖区”。
至此,深圳市辖罗湖区、上埗区、南头区、沙头角区、蛇口区和宝安县。
1985年3月,罗湖、上埗、南头、沙头角等区办事处更名为深圳市人民政府**管理区(深府办1985 88号 1985-03-07),是月10日启用印信。
注:1984年5月,中共深圳市委下达《印发深圳市区一级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1984-05-08),12月26日完成组织任命,各区行政首长改称区长。 199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民行批 1990 2号 1990-01-04),同意深圳市设立福田区、罗湖区和南山区(均为县级〕:
福田区:行政区域东起红岭路,西至车公庙,南临深圳河,北到笔架山;管辖园岭、南园、福田、沙头、梅林、华富和香蜜湖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驻深南中路。
罗湖区:行政区域东起大鹏湾背仔角,西至红岭路以东;管辖盐田、梅沙、田心、笋岗、翠竹、桂园、黄贝、蛟湖、南湖街道办事处和沙头角镇;区人民政府驻湖贝。
南山区:行政区域东起车公庙,西至南头安乐村、赤尾村,北背羊台山,南临蛇口港、大铲岛和伶仃岛;管辖沙河、西丽、大新、南山、蛇口街道办事处和蛇口招商局工业区;区人民政府驻南头。
注:9月21日成立罗湖区政府,是月24日成立南山区政府,10月7日成立福田区政府。
至此,深圳市辖罗湖区、南山区、福田区和宝安县。
1992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宝安县建制,将其划为深圳市的两个区,具体手续由民政部按规定办理”(
国函1992 100号《国务院关于深圳市要求扩大特区范围改变宝安县体制问题的批复》 1992-08-11)。11月,民政部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
民行批1992 140号 1992-11-11):
宝安区辖新安、福水、沙井、松岗、公明、石岩、龙华、观澜八个镇和光明华侨畜牧场,区人民政府驻新安镇。
龙岗区辖布吉、平湖、横岗、龙岗、坪地、坪山、坑梓、大鹏、南澳、葵涌十个镇,区人民政府驻龙岗镇.
注:
12月8日,广东省民政厅发出《关于深圳市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的批复》(粤民基 1992 310号)。同日,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撤销宝安县建制建立宝安、龙岗两个市辖区的通知》(深发1992 30号):“两个新建区定于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正式宣告成立,挂牌办公”。至此,深圳市辖罗湖区、南山区、福田区、宝安区、龙岗区。
1997年10月,国务院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调整深圳市罗湖区行政区划,设立盐田区(国函1997 97号 1997-10-21):
增设深圳市盐田区:盐田区辖从罗湖区划入的沙头角镇和盐田、梅沙2个街道,区人民政府驻盐田街道黄必围。
调整后的罗湖区辖南湖、黄贝、翠竹、蛟湖、笋岗、桂园个街道,区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注:11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调整深圳市罗湖区行政区划设立盐田区的批复》。1998年2月16日成立盐田区委、区政府,3月30日举行挂牌揭幕典礼。
至此,深圳市辖罗湖区、南山区、福田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
2007年5月31日,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宣布(宝安区干部大会):宣布成立光明新区,管理宝安区光明、公明两个街道
(《关于成立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深编2007 31号 2017-05-31)。8月19日,光明新区揭牌。
至此,深圳市辖罗湖区、南山区、福田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和光明新区。
2009年6月
29日,中共深圳市委常务会议审议决定设立坪山新区:原“深圳市大工业区(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新区管委会’)”,加挂“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牌子,相应成立中共深圳市坪山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新区党工委”)、中共深圳市坪山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新区纪工委”)。新区党工委为市委的派出机构,与管委会合署办公。新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管理坪山、坑梓两个街道办事处。
批复文号:《关于成立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共深圳市坪山新区工作委员会及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深编〔2009〕45号)。30日,坪山新区揭牌。
至此,深圳市辖罗湖区、南山区、福田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和光明新区、坪山新区。
2010年2月,深圳市设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简称前海管理局),为深圳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是年8月,国务院批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范围为月亮湾大道、双界河、妈湾大道、海滨岸线所围成的区域(1492公顷)。
2011年12月
3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五届四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设立龙华新区、大鹏新区(以下统称新区)。龙华新区的范围为现宝安区龙华、大浪、民治和观澜街道行政区域。大鹏新区的范围为现龙岗区葵涌、大鹏和南澳街道行政区域”。“市政府分别设立龙华新区管理委员会、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新区管委会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市政府决定由区级政府行使的职责”。
批复文号:《关于成立深圳市龙华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共深圳市龙华新区工作委员会及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深编〔2011〕84号)、《关于成立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作委员会及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深编〔2011〕85号)。同日,深圳市龙华新区管理委员会、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揭牌。
至此,深圳市辖罗湖区、南山区、福田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和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
2016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广东省设立深圳市龙华区和坪山区(国函2016 159号 2016-09-14):
一、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华区,将深圳市宝安区的龙华街道、大浪街道、民治街道、观湖街道、福城街道、观澜街道划归龙华区管辖,以龙华街道、大浪街道、民治街道、观湖街道、福城街道、观澜街道的行政区域为龙华区的行政区域,龙华区人民政府驻观湖街道广场沿河路1号。
二、同意设立深圳市坪山区,将深圳市龙岗区的坪山街道、坑梓街道划归坪山区管辖,以坪山街道、坑梓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坪山区的行政区域,坪山区人民政府驻坪山街道深汕公路333号。
注:9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设立深圳市龙华区和坪山区批复的通知》(粤府函 2016 322号)。2017年1月7日,龙华区人民政府、坪山区人民政府揭牌。
至此,深圳市辖罗湖区、南山区、福田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龙华区、坪山区和光明新区、大鹏新区。
2017年9月,广东省批复将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调整为深圳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粤委〔2017〕123号)。深汕特别合作区辖鹅埠镇、小漠镇、鲘门镇、赤石镇(含园墩林场)。2018年12月16日,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揭牌。
至此,深圳市辖罗湖区、南山区、福田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龙华区、坪山区和光明新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2018年2月,同意广东省设立深圳市光明区,将深圳市宝安区的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划归光明区管辖,以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光明区的行政区域,光明区人民政府驻光明街道广场路1号(国函2018 25号 2018-02-09)。是年5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设立深圳市光明区的通知》(粤府函 2018 127号)。9月19日,光明区人民政府揭牌。
至此,深圳市辖9区1新区1特别合作区,是为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华区、龙岗区、坪山区、光明区及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
治所变迁待补充
市辖区沿革
罗湖区沿革罗湖区(1979年3月-1981年8月-12月)1979年3月
29日,深圳市决定成立罗湖区
一说为深圳区,10月更名为罗湖区,辖深圳镇、沙头角镇、附城公社、福田公社、盐田公社。8月
3月,5月,10月说法均存在,正式设立中共罗湖区委(党政合一,无行政建制)。撤销深圳镇,设立人民路办事处、和平路办事处(是年10月,正式实施)。
1980年6月,析罗湖区沙头角镇、盐田公社设立沙头角区。罗湖区辖附城公社、福田公社和人民路办事处、和平路办事处。
罗湖区(1982年1月-1983年6月-9月)1981年8月,深圳市决定“将原罗湖区、沙头角区、南头区合并成立罗湖区,筹备成立罗湖区政府组织”。翌年(1982年)1月,正式成立设立罗湖区(行政区)。罗湖区辖附城公社、福田公社、南头公社、蛇口公社、盐田公社及沙头角镇、人民路办事处、和平路办事处等。
1982年5月,撤销附城公社,设立附城办事处;撤销盐田公社,设立盐田办事处;撤销南头公社,设立南头办事处;撤销蛇口公社,设立蛇口办事处;撤销福田公社,设立福田办事处。(
《关于同意罗湖区所属公社体制改革的批复》 深委办[1982]24号)
注:一说时间为10月,疑为实际执行时间。1982年9月,改罗湖区沙头角镇为县级镇,建制上仍属罗湖区。
1983年3月,析福田办事处设立上埗办事处,上埗办事处辖上埗路南、上埗路北2个居委会和上埗大队。
至此,罗湖区辖人民路办事处、和平路办事处、附城办事处、盐田办事处、南头办事处、蛇口办事处、福田办事处、上埗办事处。
罗湖区(1983年9月-1990年1月-9月)1983年6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在经济特区范围内设置罗湖、上埗、南头、沙头角四个区办事处,为深圳市人民政府派出的相当县级的办事机构(深府1983 118号,1983-06-25),罗湖区办事处管辖伯公坳以西至红岭路以东区域,包括罗湖新城区和人民路、和平路两个街道办事处,以及附城办事处、深圳水库。罗湖区办事处驻湖贝。是年9月,正式实施。罗湖区办事处辖人民路办事处、和平路办事处、附城办事处。
1983年12月,罗湖管理区和平路办事处改为桂园办事处,人民路办事处改为蛟湖办事处,撤销附城办事处,分设为南湖、笋岗、黄贝、翠竹4个办事处(
《关于成立翠竹等六个街道办事处同时撤销和平路等三个办事处的通知》(罗区发[1983]5号))。1984年2月正式实施。
罗湖区(1990年9月-今) 199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广东省人民政府(民行批 1990 2号 1990-01-04),同意深圳市设立福田区、罗湖区和南山区(均为县级〕:
罗湖区:行政区域东起大鹏湾背仔角,西至红岭路以东;管辖盐田、梅沙、田心、笋岗、翠竹、桂园、黄贝、蛟湖、南湖街道办事处和沙头角镇;区人民政府驻湖贝。是年9月21日,成立罗湖区人民政府。
1991年1月,原沙头角管理区的田心街道并入沙头角镇。
至此,罗湖区辖1镇8街,是为沙头角镇及南湖街道、笋岗街道、黄贝街道、翠竹街道、盐田街道、桂园街道、蛟湖街道、梅沙街道。
1997年10月,析罗湖区沙头角镇和盐田街道、梅沙街道设立盐田区,调整后罗湖区辖6街,是为南湖街道、笋岗街道、黄贝街道、翠竹街道、桂园街道、蛟湖街道。
1998年1月,罗湖区析翠竹街道梧桐山、大望、布心、翠鹏、翠湖、东民、乐群、翠新、东湾等9个居委会置东湖街道,因临近深圳水库(旧称“东湖水库而得名”)。析黄贝街道莲塘、坳下、西岭、长岭、莲花、畔山、仙湖等居委会置莲塘街道,因境内莲塘村而得名(旧村前有一长有莲藕之池塘,故名)。(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同意设立罗湖区东湖、莲塘街道办事处的批复》(深民[1997]98号))。调整后的罗湖区辖8街。
2003年,析翠竹街道松泉、名地、绿景、草埔东、东晓、独树、兰花等社区设立东晓街道。(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同意罗湖区翠竹街道办事处分社东晓街道办事处的批复》(深民办[2003]15号))
是年,调整罗湖区、龙岗区的行政区域界线,并将布吉街道的龙湖、玉龙,笋岗街道草埔西、清水河、坭岗、梅园、银湖等村居合并设立清水河街道,调整笋岗、东湖、东晓等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部分插花地区域划归东湖街道办事处,新设立金鹏、金湖、金岭3个社区居委会;部分插花地区域划归东晓街道办事处,新设立马山、马岗、港发、木棉岭、木棉花5个社区居委会。(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罗湖区设立清水河街道和调整笋岗东湖东晓等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的批复》(深民基[2003]22号))
福田区(含上埗区)沿革 1983年6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在经济特区范围内设置罗湖、上埗、南头、沙头角四个区办事处,为深圳市人民政府派出的相当县级的办事机构(深府1983 118号,1983-06-25),上埗区办事处管辖红岭路以西至车公庙以东区域,包括上埗、福田两个办事处和农艺园研究中心所属范围。是年9月15日,上埗区办事处挂牌办公。上埗区办事处辖上埗、福田办事处、福田办事处。
1983年10月(深府[1983]194号),撤销上埗办事处,设立园岭街道办事处、南园街道办事处(11月25日挂牌),园岭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为深中南路以北,红岭路以西,田面村以东,包括园岭新村、嘉年印刷厂、海关宿舍、八卦岭工业区和笔架山旅游区。南园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为深南中路以南,红岭路以西,华强路以东,含上埗村(含赤尾)、路南家属宿舍区。撤销福田办事处,设立福田办事处、沙头办事处、梅林办事处。
1989年5月,上埗管理区析沙头办事处设立香蜜湖街道办事处,析福田办事处田面村、新田居委会,梅林办事处黄木岗居委会,园岭街道办事处华红居委会设立华富街道办事处(深府[1989]152号)。华富办事处管辖范围为华强路以西,香梅路以东,深南路以北,北环路以南。含田面村,华红、黄木岗、新田、狮岭、梅岭等居委会,及上埗工业区、彩田工业区、市政公司、华泰公司、上埗管理区机关所在地。香蜜湖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为辖区为香梅路以西,车公庙甜水坑与南头分界线以东,深南路以北,北环路以南,辖竹园、竹子林2个居委会。
1990年1月,撤销上埗管理区,设立福田区。福田区辖7街,是为园岭街道、南园街道、福田街道、梅林街道、香蜜湖街道、沙头街道、华富街道。
2002年4月,析华富街道设立莲花街道,东起彩田路,西至香梅路,南起深南路,北达北环路。调整后的福田区辖8街。(
《关于福田区分设华富、莲花街道办事处、南山区分设西丽、桃源街道办事处、盐田区分设沙头角、海山街道办事处的批复》(深民办[2002]37号))
2009年,增设福保街道、华强北街道。(
《关于福田区调整园岭、华富、福田和沙头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增设华强北和福保街道办事处的批复》(深民函[2009]115号))调整后的福田区辖10街。
南山区(含南头区、蛇口区)沿革1979年1月,深圳市南头区辖南头、蛇口、西乡等3公社。
1981年10月,西乡公社划归复设的宝安县。
1982年1月,撤销南头区,南头、蛇口公社并入罗湖区。
1983年9月,撤销罗湖区(行政区),设立罗湖、南头、上埗、沙头角等4个管理区;各管理区的行政机构为**区办事处。南头管理区辖南头办事处、蛇口办事处。是年12月,撤销南头办事处,设置沙河、西丽、大新、水湾、南山等办事处。南头管理区辖沙河、西丽、大新、水湾、南山、蛇口等办事处。
1984年7月,析南头管理区蛇口办事处,设立蛇口区,其行政机构为蛇口区管理局。蛇口办事处改为蛇口镇(行政机关设办事处),蛇口区管理局辖蛇口镇。
1990年1月,撤销南头管理区和蛇口区管理局,设立南山区。蛇口镇改为蛇口街道。南山区辖5街,是为大新街道、南山街道、蛇口街道、西丽街道、沙河街道。
1991年2月,大新街道更名为南头街道,增设粤海街道和水湾街道。
1993年11月,水湾街道更名为招商街道。
2002年,析西丽街道设立桃源街道。调整后的南山区辖8街道。(
《关于福田区分设华富、莲花街道办事处、南山区分设西丽、桃源街道办事处、盐田区分设沙头角、海山街道办事处的批复》(深民办[2002]37号))
2009年9月,调整蛇口街道、招商街道、粤海街道的行政区域界线,具体如下:调整后的蛇口街道东南起深圳湾、西至后海滨路转工业七路转花果路转招商路转商乐街转康乐路接海昌路至海边,北至东滨路及其东向延长线直至海边,辖内伶仃岛、大铲岛、孖洲岛,辖区总面积12.29平方公里;调整后的招商街道东起后海滨路,西至赤湾港,南起蛇口沿海昌路接康乐路转商乐街转水湾路转招商路转花果路转工业七路,北至东滨路沿水沟顺大南山山脊线接右炮台接南海粮食公司接与妈湾电厂之间的围墙到海边(蛇口工业区红线)。辖区总面积16.89平方公里;调整后的粤海街道东起大沙河至深圳湾,西至南海大道,南起东滨路及其东向延长线直至海边,北至北环路。辖区总面积17.96平方公里。
盐田区(含沙头角区)沿革1980年6月,析罗湖管理区沙头角镇、盐田公社设立沙头角管理区,沙头角管理区辖沙头角镇和盐田公社。
1981年8月,撤销沙头角区,并入罗湖区。1982年1月,正式设立新的罗湖区。
1982年5月,撤销盐田公社,设立盐田办事处。8月,改罗湖区沙头角镇为县级镇,建制上仍属罗湖区。
1983年9月,撤销罗湖区(行政区),设立罗湖、南头、上埗、沙头角等4个管理区;各管理区的行政机构为**区办事处。沙头角管理区辖沙头角镇、盐田办事处。10月,沙头角管理区析沙头角镇海关关口和边防管理线以外区域设立田心办事处,沙头角镇仅管辖海关关口和边防管理线以内区域,析盐田办事处的部分区域(大梅沙、小梅沙、上坪、成坑等4自然村)设立梅沙办事处。至是,沙头角管理区辖沙头角镇、田心街道、盐田街道、梅沙街道。
1990年1月,撤销沙头角
管理区,并入罗湖区。
1991年1月,撤销田心街道,并入沙头角镇。
1997年10月,析罗湖区沙头角镇和盐田街道、梅沙街道设立盐田区(翌年3月,盐田区挂牌成立)。盐田区辖1镇2街,是为沙头角镇及盐田街道、梅沙街道。
2002年6月,撤销沙头角镇,设立沙头角街道、海山街道,调整后的盐田区辖4街道。(
《关于福田区分设华富、莲花街道办事处、南山区分设西丽、桃源街道办事处、盐田区分设沙头角、海山街道办事处的批复》(深民办[2002]37号))
宝安县(1981-1992)沿革198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议:“深圳特区应成立特区人民政府,归省直接领导;恢复宝安县建制,辖原深圳市属的农村,归深圳特区领导”(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深圳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 [81]中发27号文,会议时间 1981-05-27 至1981-06-14 纪要时间 1981-07-12 批转时间 1981-07-19)。9月5日,深圳市划分为深圳经济特区和宝安县。是月
18日,中共深圳市委《关于恢复宝安县建制的几项政策措施》(12月21日以深特委 1981 11号发出):“县城设在南头”,“松岗、龙华、龙岗、葵冲四个区委的机构暂不作变动,在县委领导下继续负责本区的工作,待宝安县正常工作以后再撤销”。10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深圳市成立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其政权名称为深圳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撤销深圳市革命委员会),同时决定恢复宝安县(
《关于任命中共深圳市经济特区委员会、深圳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班子成员的通知》 1981年10月15日宣布)。是月31日,深圳市任命中共宝安县委书记、县长。11月,撤销松岗、龙华、龙岗、葵冲四个区委。12月1日,宝安县人民政府在原县政府大院挂牌。1982年4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宝安县城移至西乡镇龙井山附近。
1982年1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广东省恢复宝安县,管辖原属深圳市的大鹏、葵冲、坪山、龙岗、坪地、横岗、 平湖、布吉、观兰、龙华、石岩、西乡、沙井福永、松岗、公明等十六个公社和光明华侨畜牧场。县人民政府驻西乡。宝安县由深圳市领导(
(82)国函字277号 1982-12-21)。1983年1月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恢复宝安县的通知》(粤府函 1983 1号)。
1983年7月1日,宝安县迁址新县城西乡。是月,撤销“政社合一”,改人民公社为区,大队为乡,设区公所,乡人民政府。
1984年2月,设置龙岗、西乡、松岗、沙井、南澳、公明6个乡级镇(粤府函 1984 12号,深府 1984 22号)。
至此,宝安县辖16区、136乡、6镇及1个畜牧场:
西乡区辖九围、凤岗、麻布、新西、翻身、上合、共乐、固戍、黄田、三围10乡和西乡镇。
福永区辖桥头、塘尾、和平、福永、怀德、兴围、凤凰7乡。
沙井区辖东风、朝阳、步涌、民主、沙头、生岗、万丰、新桥、上南、蚝业10乡和沙井镇。
松岗区辖东方、红星、潭头、沙溪、塘下涌、燕川、罗田、松岗、江围9乡和松岗镇。
公明区辖玉塘、东塘、塘尾围、将石、楼村、上村、下村、合水口、马田9乡和公明镇。
石岩区辖水田、官田、上屋、石岩、塘头5乡。
龙华区辖民治、青松、龙胜、大浪、三联、龙华6乡。
观澜区辖福民、观澜、桂花、松元、新田、樟坑径、君子布、牛湖、库坑、大水坑10乡。
平湖区辖白泥坑、新木、鹅公岭、平湖、新南、山厦、辅成坳7乡。
布吉区辖坂田、岗头、李朗、水径、布吉、沙西、沙湾、草埔8乡。
横岗区辖黄图坑、荷坳、保安、大康、安良、西坑、横岗、四联、六约9乡。
龙岗区辖同乐、龙岗、龙东、南约、南联、爱联、新生、龙西、回盛、五联10乡和龙岗镇。
坪地区辖坪西、中心、坪地、坪东、年丰5乡。
坪山区辖金龟、坪环、六联、马峦、石井、田头、金沙、老坑、江零、沙生、碧岭、汤坑、竹坑、田心、秀新、龙田16乡。
葵涌区辖土洋、葵涌、坝岗、三溪、高源5乡。
大鹏区辖东涌、西涌、东山、新大、鹏城、岭澳、王母、布新、水头、下沙10乡和南澳镇。
光明华侨畜牧场。
1985年4月,西乡撤销区公所,并入新县城合为新安镇,原西乡区10个小乡改为新安镇管理区(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宝安县设置新安镇建制的批复》粤府函 1985 66号 1985-04-12)。
1986年10月
2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宝安县撤销大鹏等十五个区公所及东涌等一百二十六个乡和南澳等五个乡级镇建制。设置大鹏、葵涌、坪山、龙岗、坪地、横岗、平湖、观澜、布吉、龙华、石岩、福永、沙井、松岗、公明、南澳、坑梓十七个镇建制;保留新安镇建制。将原大鹏区属下的东涌、西涌、东山、新大四个乡划归南澳镇管辖;将原坪山区属下的老坑、秀新、龙田、金沙、竹坑、田头、田心七个乡划归坑梓镇管辖,其余原各区所辖区域分别由新设置的镇管辖。(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宝安县撤销撤销区公所设置乡(镇)建制的批复》 粤府函 1986 184号)
至此,宝安县辖18镇和光明华侨畜牧场。
宝安区沿革1993年1月,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区、龙岗区。宝安区辖8镇,是为新安镇、福永镇、沙井镇、松岗镇、公明镇、石岩镇、龙华镇、观澜镇。是年11月2日(12月实施),在光明华侨畜牧场区域设立光明街道,至此宝安区辖8镇1街。
12月28日(1994年1月实施),撤销新安镇,设立新安镇街道、西乡镇。调整后宝安区辖8镇2街。
2003年12月
22日,撤销龙华镇,设立龙华街道(
广东省民政厅 《关于同意深圳市撤销龙华、龙岗两镇,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批复》粤民区 2003 185号文)。2004年1月2日,龙华街道揭牌。
2004年6月
15日,福永镇、沙井镇、松岗镇、公明镇、石岩镇、观澜镇、西乡镇撤镇设街。(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深圳市撤销宝安龙岗两区西乡等十六个镇设立西乡等十六个街道办事处的批复》粤民区 2004 69号文)30日,深圳市民政局批复。7月1日,各街道正式挂牌。调整后宝安区辖10街,是为新安街道、光明街道、西乡街道、福永街道、沙井街道、松岗街道、公明街道、石岩街道、龙华街道、观澜街道。
2006年4月20日,撤销龙华街道,设立民治街道、龙华街道、大浪街道。深民[2006]85号 调整后宝安区辖12街。
2007年5月,析光明街道、公明街道,设立光明新区。调整后宝安区实际管辖10街。
2011年11月,析宝安区观澜街道、大浪街道、龙华街道、民治街道设立龙华新区。调整后宝安区实际管辖6街。
2015年4月,析观澜街道为观湖街道、福城街道、观澜街道。龙华新区实际管辖宝安区6街。
2016年8月,光明新区调整街道区划,分光明街道、公明街道为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
至此,宝安区辖18街道,其中宝安区直接管辖6街道,是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福永街道、沙井街道、松岗街道、石岩街道。委托光明新区管辖6街道,是为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委托龙华新区管辖6街道,是为观湖街道、福城街道、观澜街道、大浪街道、龙华街道、民治街道。
2016年9月,析宝安区观湖街道、福城街道、观澜街道、大浪街道、龙华街道、民治街道等6街道(宝安区委托龙华新区管辖的区域)设立龙华区。至此,宝安区辖12街道,其中宝安区直接管辖6街道,是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福永街道、沙井街道、松岗街道、石岩街道。委托光明新区管辖6街道,是为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
2016年12月,析西乡街道设立航城街道,析福永街道设立福海街道、析沙井街道设立新桥街道、析松岗街道设立燕罗街道,至此宝安区辖16街道,其中宝安区直接管辖10街道,是为新安街道、石岩街道、西乡街道、航城街道、福永街道、福海街道、沙井街道、新桥街道、松岗街道、燕罗街道。委托光明新区管辖6街道,是为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
2018年2月,析宝安区的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等6街道(宝安区委托光明新区管辖的区域)设立光明区。至此,宝安区辖10街道,是为新安街道、石岩街道、西乡街道、航城街道、福永街道、福海街道、沙井街道、新桥街道、松岗街道、燕罗街道。
光明区沿革2007年5月31日,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宣布(宝安区干部大会):宣布成立光明新区,管理宝安区光明、公明两个街道
(《关于成立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共深圳市光明新区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深编2007 31号 2017-05-31)。8月19日,光明新区揭牌。是月2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四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建立光明新区。新区的范围为现宝安区光明、公明街道行政区域”,“市政府设立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新区范围内行使市政府决定由区级政府行使的职责”。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出第171号令:《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暂行规定》经市政府四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29日起施行。光明新区实际管辖宝安区2街,是为光明街道、公明街道。
2016年8月,光明新区调整街道区划,分光明街道、公明街道为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至此,光明新区辖6街。
2018年2月,同意广东省设立深圳市光明区,将深圳市宝安区的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划归光明区管辖,以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凤凰街道、玉塘街道、马田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光明区的行政区域,光明区人民政府驻光明街道广场路1号(国函2018 25号 2018-02-09)。5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设立深圳市光明区的通知》(粤府函 2018 127号)。9月19日,光明区人民政府揭牌。12月1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一百五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是月2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出第314号令:《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已经市政府六届一百五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龙华区沿革 2011年12月
3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五届四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设立龙华新区、大鹏新区(以下统称新区)。龙华新区的范围为现宝安区龙华、大浪、民治和观澜街道行政区域。大鹏新区的范围为现龙岗区葵涌、大鹏和南澳街道行政区域”。“市政府分别设立龙华新区管理委员会、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新区管委会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市政府决定由区级政府行使的职责”。
批复文号:《关于成立深圳市龙华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共深圳市龙华新区工作委员会及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深编〔2011〕84号)、《关于成立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作委员会及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深编〔2011〕85号)。同日,深圳市龙华新区管理委员会、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揭牌。2012年1月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出第237号令:《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五届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3月10日起施行。龙华新区实际管辖宝安区龙华街道、大浪街道、民治街道、观澜街道。
2015年4月,析观澜街道为观湖街道、福城街道、观澜街道。龙华新区实际管辖宝安区6街。
2016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广东省设立深圳市龙华区(国函2016 159号 2016-09-14):将深圳市宝安区的龙华街道、大浪街道、民治街道、观湖街道、福城街道、观澜街道划归龙华区管辖,以龙华街道、大浪街道、民治街道、观湖街道、福城街道、观澜街道的行政区域为龙华区的行政区域,龙华区人民政府驻观湖街道广场沿河路1号。是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设立深圳市龙华区和坪山区批复的通知》(粤府函 2016 322号)。龙华区辖6街道,是为观湖街道、福城街道、观澜街道、大浪街道、龙华街道、民治街道。
2017年1月7日,龙华区人民政府、坪山区人民政府揭牌。
2017年9月18日,《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废止”。
龙岗区沿革1979年1月,龙岗区辖龙岗、坪地、横岗、平湖等4公社。
1981年10月,恢复宝安县建制,撤销龙岗区,所辖4公社划属宝安县。
1993年1月,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区、龙岗区。龙岗区辖10镇,是为平湖镇、布吉镇、横岗镇、龙岗镇、坪山镇、坪地镇、坑梓镇、葵涌镇、大鹏镇、南澳镇。
2003年12月
22日,撤销龙岗镇,设立龙岗街道、龙城街道。(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深圳市撤销龙华、龙岗两镇,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粤民区 2003 185号文)2004年1月2日,龙岗街道、龙城街道揭牌。
2004年6月,平湖镇、布吉镇、横岗镇、坪山镇、坪地镇、坑梓镇、葵涌镇、大鹏镇、南澳镇撤镇设街。调整后的龙岗区辖11街道。(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深圳市撤销宝安龙岗两区西乡等十六个镇设立西乡等十六个街道办事处的批复》粤民区 2004 69号文)
2006年4月18日,撤销布吉街道,设立布吉街道、坂田街道、南湾街道。深民[2006]83号 调整后的龙岗区辖13街道。
2009年6月,析龙岗区坪山街道、坑梓街道设立坪山新区。调整后的龙岗区实际管辖11街道。
2011年11月,析龙岗区大鹏街道、南澳街道、葵涌街道设立大鹏新区。至此,龙岗区辖13街道,其中龙岗区直接管辖8街道,是为龙岗街道、龙城街道、平湖街道、布吉街道、横岗街道、坪地街道、坂田街道、南湾街道。委托坪山新区管辖2街道,是为坪山街道、坑梓街道。委托大鹏新区管辖3街道,是为大鹏街道、南澳街道、葵涌街道。
2016年9月,析龙岗区坪山街道、坑梓街道(龙岗区委托坪山新区管辖的区域)设立坪山区。至此,龙岗区辖11街道,其中龙岗区直接管辖8街道,是为龙岗街道、龙城街道、平湖街道、布吉街道、横岗街道、坪地街道、坂田街道、南湾街道。委托大鹏新区管辖3街道,是为大鹏街道、南澳街道、葵涌街道。
2016年12月,析布吉街道设立吉华街道,析横岗街道设立园山街道,将龙岗街道、龙城街道合并分设为龙岗街道、龙城街道、宝龙街道。至此,龙岗区辖14街道,其中龙岗区直接管辖11街道,是为龙岗街道、龙城街道、平湖街道、布吉街道、横岗街道、坪地街道、坂田街道、南湾街道、吉华街道、园山街道、宝龙街道。委托大鹏新区管辖3街道,是为大鹏街道、南澳街道、葵涌街道。
大鹏新区2011年12月
3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五届四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设立龙华新区、大鹏新区(以下统称新区)。龙华新区的范围为现宝安区龙华、大浪、民治和观澜街道行政区域。大鹏新区的范围为现龙岗区葵涌、大鹏和南澳街道行政区域”。“市政府分别设立龙华新区管理委员会、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新区管委会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市政府决定由区级政府行使的职责”。
批复文号:《关于成立深圳市龙华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共深圳市龙华新区工作委员会及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深编〔2011〕84号)、《关于成立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作委员会及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深编〔2011〕85号)。同日,深圳市龙华新区管理委员会、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揭牌。2012年1月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出第237号令:《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五届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3月10日起施行。大鹏新区实际管辖龙岗区大鹏街道、南澳街道、葵涌街道。
2017年9月1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九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规定》:“市政府设立大鹏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新区的范围为现龙岗区葵涌、大鹏和南澳街道行政区域”。“市政府设立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新区管委会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市政府决定由区级政府行使的职责”。“《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37号)同时废止”(本文编者注:该规定即撤销龙华新区管委会)。11月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出第301号令:《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规定》于2017年9月18日经深圳市政府六届九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11月1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坪山区2009年6月
29日,中共深圳市委常务会议审议决定设立坪山新区:原“深圳市大工业区(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新区管委会’)”,加挂“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牌子,相应成立中共深圳市坪山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新区党工委”)、中共深圳市坪山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新区纪工委”)。新区党工委为市委的派出机构,与管委会合署办公。新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管理坪山、坑梓两个街道办事处。
批复文号:《关于成立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中共深圳市坪山新区工作委员会及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深编〔2009〕45号)。30日,坪山新区揭牌。7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四届一四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建立坪山新区。新区的范围为现龙岗区坪山、坑梓街道行政区域”。“市政府设立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市政府决定由区级政府行使的职责”。8月1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出第205号令:《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暂行规定》已于2009年7月29日经市政府四届一四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9月20日起实施。坪山新区实际管辖龙岗区坪山街道、坑梓街道。
2016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广东省设立深圳市坪山区(国函2016 159号 2016-09-14):将深圳市龙岗区的坪山街道、坑梓街道划归坪山区管辖,以坪山街道、坑梓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坪山区的行政区域,坪山区人民政府驻坪山街道深汕公路333号。9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设立深圳市龙华区和坪山区批复的通知》(粤府函 2016 322号)。
2016年10月,析坪山街道、坑梓街道为坪山、坑梓、碧岭、马峦、石井、龙田六街道(
8月3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四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0月11日,深圳市民政局发出《关于同意坪山区调整街道区划的批复》 深民函 2016 1228号文)。
2017年1月7日,坪山区人民政府揭牌。
2017年9月1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九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12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出第302号令:《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已于2017年9月14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九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至此,坪山区辖6街道。
深汕特别合作区 2008年,汕尾市政府合深圳市政府共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园位于汕尾海丰县鹅埠镇。
2011年2月,广东省批复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合作区管委会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合作区享有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委托深圳、汕尾两市管理,深圳市主导经济管理和建设,汕尾市负责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深汕特别合作区代管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小漠镇、鲘门镇、赤石镇(含园墩林场)。
2017年9月,广东省批复将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调整为深圳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的批复》(粤委[2017] 123号)。
2019年10月,广东省民政厅批复撤销鹅埠镇,设立鹅埠街道,办事处驻鹅埠墟中兴南路(原鹅埠镇人民政府驻地);撤销小漠镇,设立小漠街道,办事处驻旺官墟丁字街(原小漠镇人民政府驻地) ;撤销鲘门镇,设立鲘门街道,办事处驻324国道旁边(原鲘门镇人民政府驻地) ;撇销赤石镇,设立赤石街道,办事处驻赤石墟人民路(原赤石镇人民政府驻地) .。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2008年10月,国务院批复设立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
2010年2月,深圳市设立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简称前海管理局),为深圳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是年8月,国务院批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范围为月亮湾大道、双界河、妈湾大道、海滨岸线所围成的区域(1492公顷)。
2015年4月,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挂牌成立。
【附】深圳市经济特区沿革 1980年5月,中共中央决议:“广东应首先集中力量把深圳特区建设好”(
《中共中央关于<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的批示》 会议时间 1980-03-24至1980-03-30,纪要时间 1980-03-30 批示时间 1980-05-16)。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198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议:“深圳特区应成立特区人民政府,归省直接领导;恢复宝安县建制,辖原深圳市属的农村,归深圳特区领导”(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深圳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 [81]中发27号文,会议时间 1981-05-27 至1981-06-14 纪要时间 1981-07-12 批转时间 1981-07-19)。10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深圳市成立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其政权名称为深圳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撤销深圳市革命委员会),同时决定恢复宝安县(
《关于任命中共深圳市经济特区委员会、深圳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班子成员的通知》 1981年10月15日宣布)。12月,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决定将深圳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改称深圳市人民政府(
粤府函 1981 234号 1981-12-21)。
注:1981年10月24日,深圳市革委会以深革发 1981 248号文向广东省人民政府请示深圳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的名称问题。11月6日,深圳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正式行文(落款深圳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但由深圳市革命委员会代行印章,其文号为深特府字1981 **)。深圳经济特区范围1981年11月
17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批准《深圳经济特区行政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深圳经济特区范围为327.5平方公里,在此范围内按照本暂行规定进行管理”。12月
24日广东省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第六号):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在适当时间公布施行。
注:1981年5月4日深圳市委《关于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和管理问题的请示报告》(深委[1981]22号)文:“拟以行政区域为基础,按山脉、水流的走向、群众的历史习惯、方便管理和能不划进就不划进的原则,确定深圳经济特区的范围是:东从盐田公社背仔角起,往西南延伸至蛇口、南头公社一甲村止的海岸边界线以北;北沿梧桐山、羊台山脉的大岭古、打鼓嶂、嶂顶、九尾顶、雅髻山、大洋头以及沙湾检査站、独树村、白芒大队以南的狭长地带,总面积三百二十七点五平方公里。计有罗湖区、沙头角区和南头区的蛇口公社、南头公社、蛇口工业区、沙河工业区,龙华区的布吉公社草埔大队独树村,共有五个公社、一个镇、两个街道,下辖有六十八个大队,二百二十二个生产队,二万零二百九十户,八万四千多人,其中农业九千一百多户、三万七千八百多人。耕地面积六万四千六百多亩,还有在新界的耕地四千多亩”。1982年8月,国务院批复“目前不宜考虑宝安县划入经济特区的问题”(
国函1992 100号《国务院关于深圳市要求扩大特区范围改变宝安县体制问题的批复》 1992-08-11)。
2010年5月
27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将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特区范围”。(
国函〔2010〕45号 《国务院关于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 2010-05-27)。
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1982年6月
2日,国务院批准《关于广东省深圳市经济特区二线设防和管理方案意见》(82国函字92号):特区二线设防的原则是全线设防,严格控制,综合管理。设防的位置与特区分界线一致。特区管理线东起大鹏湾背仔角,西至南头安乐村海岸线,全长86公里,陆路有南头、白芒、布吉、沙湾、盐田坳、背仔角6个联检站;海上有梅沙、姑婆角两个检查站。
1984年8月
1日,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试行管理。
1985年3月
13日,特区管理线综合工程通过国家验收委员会验收。
1986年2月
22日,广东省颁布《深圳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人员往来管理规定》。3月
22日,深圳市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人员往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1986年4月
1日,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正式实施管理。
2008年1月1日,进入深圳特区的边防证正式停止办理。
2010年5月
27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将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特区范围”,同时规定“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后,暂时保留现有的特区管理线,不再新设”。(
国函〔2010〕45号 《国务院关于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 2010-05-27)。
2018年1月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
国函〔2018〕3号《国务院关于同意撤销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的批复》 201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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