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交流会
物资交流会是建国后一种特殊形式的集市贸易。除沿袭传统会市外,在各地约定时间,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其特点是间隔时间长,一般一年或半年举行1次;交易时间短,一般2天~3天,最长5 天;规模较大,上集人数和商品品种数量,达到平常集期的几十倍乃至上百倍;影响面广,参与交易的人员不仅有本地的,还有来自邻县甚至外省的。交易的货物主要是农业生产用具、农副产品、耕牛、家具、服装鞋袜等用品。
民国21年(1932),以十月初十日佛堂渡磬寺庙会为名,由佛堂商会组织举办物资交流会。由政府筹划举办大规模的物资交流会始于1952年,首次交流会在稠城举行。是年,县政府专门成立物资交流会委员会。是年6月22日,县工商科发出通知,于6月28~30日在稠城镇举行物资交流会,要求各区乡领导应充分发动群众参加;同时,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向杭州、萧山、诸暨和金华地区其他县发出公函,请各县组织人员带商品前来参加。是年全县先后举办10个交流会,参加交流人数10余万人次,成交额总计177亿元(旧人民币),活跃了城乡经济。此后几年,有的物资交流会在传统的庙会时举办,效果较好。1958年,因人民公社化、“大跃进”运动影响,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物资交流会。1959年是国民经济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的第一年, 农村的工副业生产受到严格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稠城镇仍于7月7~10日举办物资交流会,以期货和三类物资为主。参加期货交易的有7个公社工农商代表625人,参加交易的群众3万多人。通过期货交易,初步落实产供销计划,产销直接见面,签订合同466份,成交额462.7万元。1960年, 县政府对庙会予以支持和指导,庙会形式的物资交流会又重新出现。稠城镇十月十五日庙会,进场群众7万多人次,卖出自产商品的有9100人,购买商品的有43000余人,交流物资342种,脱销已久的灯草、头髻网、毛线针也有上市。1961~1962年, 春秋季节利用庙会形式举办物资交流会40多次, 调剂耕牛2681头,仔猪16500头,小农具28万余件,种子2万千克。1963年,全县举办大小物资交流会15次,交流耕牛1011头,农具15万余件。1964年,稠城和佛堂镇分别于3月17~21日、3月29~30日举行耕牛交流大会。上市交流的耕牛324头,成交151头,成交额85737元。稠城十月十五日、佛堂十月初十日和曹村重阳庙会照常举行。这一时期有计划有领导举行的物资交流会,都以耕牛等农业生产资料交易为主,生活用品较少, 并且交易主要在社队集体之间进行,数万人上集, 成交额也只有数万元,除集体大农具成交额外,属于生活用品的成交额很少。从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到1978年,义乌境内一切庙会均被禁止, 只在1966年举行过冠名“破四旧、立四新”的城乡物资交流大会。
1979年10月7日,在间隔12年后,包括庙会在内的物资交流会全面得到恢复。县工商局、商业局和供销联社联合发文,要求利用佛堂和稠城等地的庙会举办物资交流大会。规定交流的范围是农副产品、副食品、百货、针棉织品、文化用品、五金交电化工品、耕牛、农具、家具等。是年,全县举办物资交流会5次:稠城春季以耕牛为主的物资交流会和十月十五日的传统庙会、佛堂的十月初十日传统庙会、曹村和义亭的重阳庙会。此后,这些庙会和物资交流会每年照例举行,从未中断,并且规模越来越大。
1982~1987年,除了传统庙会照常举行物资交流会之外,新增青口、前店、西山下等3处物资交流会。1987年,全县举办物资交流会12次。1989年, 全市15处举办物资交流会共18次。90年代以后, 原有的各集镇物资交流大会举办与否,由当地乡镇(街道)政府与工商部门协商决定,共同管理。1990 年,全市15处举办物资交流会,新增的有湖门交流会,停止举办的有稠城镇交流会。1991年,在稠城、佛堂、义亭、上溪、廿三里、苏溪、楂林、赤岸、塘李、青口等地举办20多次物资交流会(展销会、订货会), 其规模、商品品种和交易方式均比前些年有所发展。1992年10月28~30日,夏演举办首届物资交流会。
2002年,全市举办交流会的集镇增加到18处, 共举办20次;2005年,举办交流会的集镇增加到21 处,共举办23次,其中5个交流会在传统庙会时举行,每次交流会都吸引邻近县市和省外商贩进场交易。2007年起,新增童店物资交流大会。2008年, 全市举办物资交流会的场所增加到3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