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置沿革 河北《禹贡》属冀州,后增置十二州,属冀州、幽州。
商代中期,商王祖乙迁都于邢,西周初封召公之子于燕国,封周公之子于邢国,河北成为燕、邢之地。
战国时期河北省为燕赵之地,北部属燕国,南部属赵国,中西部区域(今石家庄一带)属中山国。
秦统一全国后,这里属于巨鹿郡、邯郸郡、恒山郡、齐郡、济北郡、上谷郡、代郡、渔阳郡、右北平郡等地域。
西汉、东汉及三国时期,河北省绝大部分属幽州、冀州。
西晋时仍属幽州、冀州。东晋十六国时期先后属后赵、前燕、前秦、后秦、西燕、北燕、南燕。
南北朝时期先后属北魏、东魏、北齐、北周。
隋代时属古冀州地域。辖冀州信都郡(冀州)、邢州襄国郡(邢台)、栾州赵郡(赵县)、定州博陵郡(定州)、魏州武阳郡(大名)、贝州清河郡(清河)、洺州武安郡(永年)、恒州恒山郡(正定)、瀛州河间郡(河间)、易州上谷郡(易县)、平州北平郡(卢龙)、幽州涿郡(涿州)、玄州渔阳郡(蓟县)、檀州安乐郡(密云)等。
唐代时属河北道,辖幽州范阳郡(
北京)、沧州景城郡(沧州)、冀州信都郡(冀州)、瀛州河间郡(河间)、定州博陵郡(定州)、邢州钜鹿郡(邢台)、莫州文安郡(任丘)、易州上谷郡(易县)、深州饶阳郡(深州)、妫州妫川郡(怀来)、魏州魏郡(大名)、恒州常山郡(正定)、贝州清河郡(清河)、洺州广平郡(永年)、平州北平郡(卢龙)、赵州赵郡(赵县)等。
五代后晋时,石敬瑭割燕云十六州给契丹。后周世宗收复三关,与契丹以白沟河为界。
北宋时南部属河北东路和河北西路。北部属辽国南京道、西京道东部、中京道西部,
河北东路辖大名府(大名)、开德府(濮阳)、河间府(河间)三府;十一州:沧、冀、博、棣、莫、雄、霸、德、滨、恩,清;
河北西路辖真定府(正定)、中山府(定州)、信德府(邢台)、庆源府(赵县)四府。州九:相,浚,怀,卫,洺,深,磁,祁,保。
金代时属河北东路、河北西路。完颜亮定都于燕(今北京)改置中都等路。
蒙古初置燕京路。至元四年,定都于北京,改大都路,置中书省。
元代河北为中央直属的中书省。河北地区辖有保定路(清苑)、真定路(正定)、顺德路(邢台)、广平路(永年)、大名路(大名)、河间路(河间)、永平路(卢龙)、大都路(北京)等。
明属京师北直隶。辖顺天府(大兴、宛平)、永平府(卢龙)、大名府(大名)、顺德府(邢台)、广平府(永年)、保定府(清苑)、真定府(正定)、河间府(河间)、宣化府(宣化区)等。
清代属直隶省,辖顺天府(大兴、宛平)、顺德府(邢台)、广平府(永年)、保定府(清苑)、正定府(正定)、
天津府(天津)、河间府(河间)、承德府(承德)、大名府(大名)、永平府(卢龙)、宣化府(宣化区)等。
中华民国1928年,因直隶省名不符实,以地在黄河以北改为河北省。
1949年8月1日,恢复成立河北省。
今河北省辖石家庄(省会)、邢台、邯郸、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11个
地级市,定州、辛集2个省
直管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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