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甘肃省民政厅批复,
平凉市今年又有13个乡完成撤乡改镇工作,即撤销泾川县太平乡、汭丰乡,设立太平镇、汭丰镇;撤销灵台县百里乡、蒲窝乡,设立百里镇、蒲窝镇;撤销崇信县黄寨乡,设立黄寨镇;撤销华亭县河西乡,设立河西镇;撤销庄浪县通化、大庄乡,设立通化镇、大庄镇;撤销静宁县城川乡、曹务乡、雷大乡、四河乡、细巷乡,设立城川镇、曹务镇、雷大镇、四河镇、细巷镇。这是平凉市自去年省上批复15个乡撤乡改镇基础上又新增的镇。至此,平凉市共有建制镇60个,占全市乡镇总数的58.8%。 为优化甘肃省乡镇
行政布局结构,促进甘肃省城镇快速发展,2014年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决定,利用5年时间,对符合撤乡建镇的乡通过撤乡改镇,使全省建制镇数量达到全省乡镇总数的70%以上。按照省政府决定要求,平凉市政府把撤乡改镇作为优化乡镇
区划设置,加快全市城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市民政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平凉市撤乡改镇工作指导意见。全市从2014年起,每年完成10个左右的乡进行撤乡改镇工作,利用五年时间,完成全市50个乡改镇工作,至2018年全市建制镇总数达到82个,占乡镇总数的80%,达到或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经济地理条件较好的泾川、灵台、崇信县,至2018年前实现80%乡改镇;崆峒区、华亭县除保留回族乡外,其它乡全部实现乡改镇;庄浪、静宁县至2018年建制镇总数达到全省70%要求。撤乡改镇工作按照“先快后慢”“先易后难”的要求,原则要求3万人以上的乡、
历史悠久的名乡及乡村集市和贸易市场较大的乡要优先实现乡改镇。对个别
人口偏少及人口不足5千人的乡,可以通过适当
调整村组
行政区划,使人口总数达到合理的数量。特别是对非农业人口和政府驻地常住人口暂时达不到撤乡改镇标准的乡,要积极通过产业资源开发、项目建设、改善商贸基础条件等措施,增加人口数量,达到撤乡改镇目标。按照以上意见,各县(区)认真调研论证,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撤乡改镇规划,保证了撤乡改镇工作分年度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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