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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当年县以下的区是怎么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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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6-09-12
浙江省萧山县为例,下面还设区,区以中心城镇命名,下面下辖若干个镇乡。这是怎么回事?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6-09-12
你说的当年是什么时候?建国初期和文革时候?如果是,那就是区公所。。。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6-09-12
区公所与地区行署性质一样,不过级别不同。行署是省政府的派出机构,公所是县政府的派出机构。
只有破除官本位,建立市场经济引导为主,行政调控(规划)为辅,才能形成城镇化的良性发展。
城市管理应执行三权分立,即人大拥有决策权,政府拥有行政权,政协拥有监督权,方能更好发展和管理城市。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6-09-12
解放初,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汉中直到1996年才大面积撤区并乡建镇。
区,是县政府的派出机构,称之为“区公所”。
区公所一般称呼为“XX县XX区公所”,大多数以驻地乡镇名命之;党的机构一般称之为“中共XX县XX区委员会”。区的党政首长称之为:区委书记、区长;
区,不设人大机构,但县政协在区一级设有“XX区政协学习组”。
区,设派出所、财政所、税务所、工商所、农行营业所(代理区金库)、信用联社办事处、供销社、县属各大商业公司分公司。

区下设若干镇乡,由区代县政府管辖;
区一般为科级建制,镇乡为股级建制;
区对本辖区范围乡镇副职以下干部有绝对调配权,对乡镇正职行使建议权。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6-09-12
萧山这边是92年撤区扩镇并乡,不知道全国其他地方也是这个时间点。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6-09-12
当年的区公所作为一个基层单位其实很合适,乡镇太小,县又太大。
现实派:
调省增地分县撤乡镇
省 -- 州 -- 县(市)

理想派:
并省设大区,并地分县撤乡镇
大区 -- 州 -- 县(市)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6-09-12
现在区公所没了,但是乡镇下面有多了一层工作片、管理处等等,多数是乡镇合并后的产物。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6-09-12
在法理上,市和县是并列的(行政级别另论),市的二级区域叫区,三级区域是乡镇和街道,县的二级区域也叫区,三级区域也是乡镇,这样就说得通了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6-09-12
貌似我们家乡这边,没有区公所这个机构,这个机构一般存在那些省份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6-09-12
回 寒之水晶 的帖子
寒之水晶:貌似我们家乡这边,没有区公所这个机构,这个机构一般存在那些省份 (2016-09-12 13:27) 

大体上,比较粗糙的说,人口二三十万以下的县,普遍不设区公所。河北、山西的县一般都在这个下面,所以设区公所的不多。

设区公所的,大部分是全县设(少数是近的乡镇直辖,偏远设区公所)。全县设的,一般是3个起价。而一个区公所除非是偏远山区,平原地区的区公所一般人口都在10万左右或更多,3个就超过30万了。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6-09-12
回 ldsmud 的帖子
ldsmud:当年的区公所作为一个基层单位其实很合适,乡镇太小,县又太大。 (2016-09-12 12:17) 

很多以前的1个区,现在也就1-2个乡镇。

以长沙县为例:
1、㮾梨区:今黄兴镇
2、江背区:今江背镇
7、安沙区:今安沙镇(含拆分的街道)、及前星沙镇西半(现为湘龙街道及星沙、泉塘2街道各一部)
4、黄花区:今黄花镇(含拆分的长龙街道)、春华镇(大部)、及前星沙镇东半(现为星沙、泉塘2街道各一部)
3、跳马区:前跳马乡、暮云镇(现为4个街道)
6、金井区:今金井镇
8、北山区:今北山镇,及前捞刀河镇(现为3个街道)
9、福临区:今青山铺镇、开慧镇
5、路口区:今路口镇、果园镇、高桥镇、春华镇(小部)
移动:小心😆电信🤣诈骗
电信:小心😳移动🙄支付陷阱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6-09-12
我印象中山东的县特别是在我们胶东这边都是没有区公所这一级的。过去就是县市直接管公社,后来就是管乡镇,本世纪初山东乡镇区划调整,主要是合并乡镇,合并后除长岛县外,青烟威在大陆上没有乡的建制了,潍坊大约还保留了个别乡。县辖区的建制好像只在解放初期短时间有过。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6-09-12
回 扬歌海上 的帖子
扬歌海上:我印象中山东的县特别是在我们胶东这边都是没有区公所这一级的。过去就是县市直接管公社,后来就是管乡镇,本世纪初山东乡镇区划调整,主要是合并乡镇,合并后除长岛县外,青烟威在大陆上没有乡的建制了,潍坊大约还保留了个别乡。县辖区的建制好像只在解放初期短时间有过。 (2016-09-12 14:27) 

山东最后的区公所恰恰就在胶东半岛北面的长岛县,取消了没多长时间。
确实山东省很早就取消了区公所,县直辖乡镇/公社。我也是看本镇历史的时候才知道历史上还曾设过区公所。
以人为伴 与人为善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6-09-12
回 某棵樗 的帖子
某棵樗:萧山这边是92年撤区扩镇并乡,不知道全国其他地方也是这个时间点。 (2016-09-12 10:12) 

浙江省应该都是在这个时间点左右进行撤扩并的。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6-09-12
事实上原来的区公所可变为小县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6-09-13
《小二黑结婚》里有名的“区长恩典”
鼓励创新,反对通名、专名复古。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6-09-13
回 keating 的帖子
keating:大体上,比较粗糙的说,人口二三十万以下的县,普遍不设区公所。河北、山西的县一般都在这个下面,所以设区公所的不多。
设区公所的,大部分是全县设(少数是近的乡镇直辖,偏远设区公所)。全县设的,一般是3个起价。而一个区公所除非是偏远山区,平原地区的区公所一般人口都在 .. (2016-09-12 13:52) 

我县现在户籍人口是125万,面积1083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6-09-27
以前
区是营级 科级  乡是连级 股级
干事是排级
撤区并乡镇 后 实际上乡镇都成了原来的区级
Dei Gratia,Richard I of England,Coeur de Lion.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6-09-27
就是把区公所一级撤了之后,以前的乡镇整体上从股级提升到科级……
类比一下,如果把地一级的撤了,是不是县一级官员的全部升为厅级,或者说大家都向直辖市一样了。其实也挺好,乡镇再一次提升到处级,科级就和股级一样,慢慢走入历史……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6-09-27
回 xbdzsmc 的帖子
xbdzsmc:就是把区公所一级撤了之后,以前的乡镇整体上从股级提升到科级……
类比一下,如果把地一级的撤了,是不是县一级官员的全部升为厅级,或者说大家都向直辖市一样了。其实也挺好,乡镇再一次提升到处级,科级就和股级一样,慢慢走入历史……(2016-09-27 21:55)嬀/color]

首先,区公所撤了以后,并不是简单地将乡镇整体上从股级提升到科级,而是普遍地进行了合并,再提为科级。直到本世纪很多省份又一次大规模合并乡镇,才使乡镇规模接近县辖区,但这个时候有大面积出现了乡镇下辖的片区、办事处等组织(有点像区公所改头换面又回来了)。

其次,股级到目前为止都未消亡,相反活得好好的。现在只是在公务员级别管理等部分规范里取消了股级的提法,基本就是掩耳盗铃。实际工作中,各县区局、乡镇街道总要设立下属机构吧,没有股级怎么办?而且很多县区局的分局或中心所(股级)也需要有内设机构(无论是从业务分类管理还是岗位不相容的讲,内设机构都有合理性),这些内设机构连股级都不够。而且,股级虽然不再用于人员定级,但人作为机构级别存在,这个可以参看湖北各财政与编制公示信息,如:http://bb.hbcz.gov.cn/bbinfo/#/innerorg?pid=98D33085-B0FC-42FA-B68C-92B92F65BF14
[ 此帖被sinol在2016-09-27 22:37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6-10-04
这个帖子好,得进来学习学习。
華東共和國國立鳳城大學文政學部史學科東洋史學專攻 卒業
華東共和國國立大學大學院 認知科學修士 在讀
青雲書館主
青雲工作室站長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6-10-04
我的理解是战争中形成的军官层级决定的。班长、排长、连长、营长、团长、旅长、师长、军长、兵团司令、中央军委。与之相应就成立相关层级,由于三湾改编后党支部建立在连上,下面的权力有限,与之相应就有社、村、乡、区、县、市(地区专署)、省、大区、中央。大区级别对应的是大兵团级别的,相当于大诸侯,被中央和小诸侯巢掉了。而地方的层级较多,没有影响中央的权力运作就一直没有去理,只巢了县下乡上级别的区。说白了中国的管理层级过多就是由于当年战争年代形成的可能因为格局没有得到较好的重组。以后随着军队层级的减少,地方如何变还待考察。
默认的情况下,我讨论地行政区划都是指胡焕庸线以东的地区,即使是谈中西部或山区一般也不包括湖焕庸线以西的地区,需要讨论胡焕庸线以西的地区时,必定会明确指出。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6-10-05
撤区并乡其实应该看作是撤区改乡,下面原来的乡改片区。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6-10-07
浙江是1992年实行撤区扩镇并乡的,简称“撤扩并”。
一个县的区数量从三四个到十几个不等,以我们鄞州(时称鄞县)为例,1992年时有8个区,分别为邱隘区(3镇5乡,驻邱隘镇)、钱湖区(1镇3乡,驻莫枝镇)、大嵩区(1镇6乡,驻咸祥镇,非大嵩乡)、横溪区(2镇4乡,驻横溪镇)、姜山区(1镇4乡,驻姜山镇)、鄞江区(2镇5乡,驻鄞江镇)、樟水区( 1镇4乡,驻章水镇)、望春区(3镇7乡,驻集士港镇,非望春乡)。

详细情况如下:
一、邱隘区:
1.邱隘镇合并梅墟镇。后分设梅墟街道(由宁波市高新区实际控制)。
2.五乡镇合并宝幢乡。
3.东吴乡与天童乡合并为东吴镇。
4.下应乡与潘火乡合并为下应镇。后改为下应街道,再后来分设潘火街道。
二、钱湖区:
5.莫枝镇、高钱乡、韩岭乡、下水乡合并为东钱湖镇(后由宁波市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实际控制)
三、大嵩区:
6.咸祥镇合并球山乡。
7.瞻岐乡与大嵩乡合并为瞻岐镇。
8.塘溪乡、管江乡、赤堇乡合并为塘溪乡。后撤乡建镇。
四、横溪区(丽水乡并入姜山镇):
9.横溪镇合并金峨乡、梅岭乡。
10.云龙镇合并甲村乡。
五、姜山区:
11.姜山镇合并朝阳乡、丽水乡(原属横溪区)。
12.钟公庙乡与陈婆渡乡合并为钟公庙镇。后改为钟公庙街道,再后来分设首南街道和中河街道(部分区域自下应街道划入)。
13.茅山乡不变。后撤乡建镇,再后来并入姜山镇。
六、鄞江区(蜃蛟乡并入古林镇):
14.鄞江镇合并梅园乡。
15.石碶镇合并栎社乡。后改为石碶街道。
16.洞桥乡与宁锋乡合并为洞桥乡。后撤乡建镇。
七、樟水区:
17.章水镇合并大皎乡、赤水乡。
18.龙观乡不变。
19.杖锡乡不变。后并入章水镇。
八、望春区:
20.集士港镇合并白岳乡。
21.古林镇合并布政乡、蜃蛟乡(原属鄞江区)。
22.横街镇合并云洲乡、爱中乡。
23.高桥乡、望春乡、岐阳乡合并为高桥镇。

1992年撤扩并后,鄞县有18个镇、5个乡,后来又进行局部调整,现鄞州区有首南、钟公庙、中河、下应、潘火、梅墟、石碶7个街道;邱隘、五乡、东吴、东钱湖、咸祥、瞻岐、塘溪、云龙、横溪、姜山、鄞江、洞桥、章水、集士港、古林、横街、高桥17个镇和龙观1个乡,共25个街道镇乡。

县下的区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高中的设置,除了县中以外,基本上每区一所高中,鄞县当时除地处邱隘的鄞县中学外,另有8所高中:五乡中学(邱隘区高中)、莫枝中学(钱湖区高中,后改制为职高性质的东钱湖旅游学校)、咸祥中学、横溪中学(后改名正始中学)、姜山中学、鄞江中学、樟村中学(樟水区高中,后撤销高中部)、望春中学(位于原望春乡地界,不在集士港镇,后改名同济中学),今余6所。

其实大多数地级市最早的市辖区也是市政府下的派出单位,级别与县辖区相当,只不过后来市由省直辖,级别提升到了地级,市辖区的级别也就相应地提升到县级了。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20-03-15
回 chy22 的帖子
chy22:现在区公所没了,但是乡镇下面有多了一层工作片、管理处等等,多数是乡镇合并后的产物。 (2016-09-12 12:57) 

是的,应该分县把原来区公所范围设小县,直属地级市
建议稳省分地撤县并乡镇,实现省----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地级一分为二、三,称市或县(副厅级);原来的县拆分(大致按原来的县辖区大小),2、3个乡镇街合并,称区(街道)、乡、镇,为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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