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延津县槐花苑街道更名为塔埔街道
新政文【2015】167号
延政〔2015〕126号
延津县人民政府
关于延津县潭龙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
槐花苑街道办事处更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延津县潭龙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槐花苑街道办事处更名的批复》(新政文〔2015〕167号)
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津县潭龙街道办事处驻地从堤中路3号迁移至湘泉大道300号。
二、延津县槐花苑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塔埔街道办事处,原辖
行政区域不变,塔埔街道办事处驻地设在堤中路3号。
三、为进一步发挥产业集聚区的
辐射带动作用,落实县委县政府打造刘震云
文化产业园的工作思路,经研究决定将榆林乡的万全庄、石婆固镇的塔一、塔二、任光屯、大油房、大柳树、太平庄共7个村委托塔埔街道办事处
管理。县政府延政〔2015〕122号文件通知中划定的榆林乡、石婆固镇和塔埔(原槐花苑)街道办事处行政
区划不变。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