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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徽省今年起实行省直管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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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3-15
摘自:《中国财经报》2004年3月11日 0星期四 第4版
安徽:省管县水到渠成
安徽省政府决定,从2004年起,改革现行省管市、市管县的财政体制,对全省57个县(包括县级市)实行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

基本内容

收支划分。对现行符合省财政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要求的市、县财政收支范围暂不作调整,逐步创造条件,按财政体制规定,进一步严格规范市、县财政收支范围。

财政收入目标的下达和考核。省财政及国税、地税的收入目标在征求市的意见后,直接分解并下达到县,考核到县。

体制补助(上解)基数。以2003年省核定的县体制补助或上解基数为基础,将2003年市对县的体制补助调整为省的定额上解基数,相应增加省对县的体制补助基数。

税收返还
1、“两税”(消费税和增值税)和金融企业所得税返还基数,以2003年财政结算中各市核定的所属县“两税”返还额和金融企业所得税返还额作为省对各县的返还基数,相应调整省对各市市本级的返还基数。“两税”增量按规定系数和各县的“两税”增长幅度计算返还。
2、所得税收入基数和返还基数。所得税收入基数、返还基数由省财政直接核定到县。所得税收入完不成基数的,省财政直接扣减该县的基数返还。
转移支付。省对县的转移支付,按照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办法,统一计算分配到县。

财政结算。年终财政结算项目、结算数额,由省财政直接结算到县。市对县的各项补助,转移支付及资金往来扣款,年终由省财政根据市财政有关文件分别与市、县办理结算。

资金调度。省财政直接确定各县的资金留解比例,预算执行中的资金调度,由省财政直接拨付给县。

专项资金补助。各县要求专项资金支持,直接向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申报,但对按规定需市财政配套资金的项目,应经市财政审核同意后上报。省财政的专项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或省财政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直接分配和下达到县,同时抄送市财政及有关部门。

债务偿还。各县举借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债转贷资金和中央财政有偿资金等,由县财政直接向省财政承诺偿还。到期后由省财政直接对县结算扣款。
市对县的补助。市对县的各项补助,继续由市财政直接下达到所属县,补助数额原则上应在2003年的基础上逐步增加。

工作部署及联系。省财政部署工作直接到县,各县财政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可直接向省财政及有关部门反映。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03-15
毕竟只是财政方面,还不是全面的省直管县。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03-22
我是安徽人我知道这事是真的,我也是县城人我们大家对这件事表示非常支持。我们也看到了省直管县的希望,我们希望早日实现省直管县,县市一级。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03-22
先把安徽缩小,省县直管就容易了。
淮北、宿州归徐州(待以后成立淮海省)
滁州、马鞍山归南京(待以后成立南京直辖市)
宣城、黄山(徽州)归浙江。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03-22
欢迎徽州、宣城入浙。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03-22
一步一步来是可以的,只是不要人亡政息,换了领导也换戏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04-02
不会的。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04-02
这样会更混乱。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4-02
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扶困,而不是助强。
稳省扩地缩市县,市县平级,区村自治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4-02
的确如此。
安徽的县除了几个搞的比较好的,财政都是一塌糊涂的。如果再经过地级的盘剥,困难可想而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财政再不省管,到时候估计政府连工资都不能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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