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加里曼丹5省和新首都,组建加里曼丹大区
以苏拉威西6省,组建苏拉威西大区(南苏拉省分成2个省)
以马鲁古2省,组建马鲁古大区(马鲁古省再分出南马省)
以巴布亚6省,组建巴布亚大区
以努沙登加拉3省,组建努沙登加拉大区(东努省分成3个省,西努省分成2个省)
以东爪哇省,组建东爪哇大区(5个片区分成6个省)
以中爪哇省和日惹特区,组建中爪哇大区(中爪哇6个片区分成6个省)
以雅加达、西爪哇和万丹省,组建西爪哇大区(西爪哇6个片区分成6个省)
以苏门答腊南部5省,组建南苏门答腊大区(南苏门省分成2个省)
以苏门答腊北部5省,组建北苏门答腊大区(北苏门省分成2个省)
和10个总教区的区别是。
加里曼丹有2个总教区;苏拉威西和马鲁古合为1个总教区
爪哇只有2个总教区;努沙登加拉也有2个总教区
[ 此帖被夕阳西下在2022-11-20 17:02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