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江苏北部:扬州府、淮安府、徐州直隶州
清朝江苏北部:扬州府、通州直隶州、海门直隶厅、淮安府、海州直隶州、徐州府
民国初期:淮扬道(不含原通州、海门)、徐海道;原通州直隶州属苏常道,原海门直隶厅属沪海道
民国中后期:第四行政督察区(南通)、第五行政督察区(扬州)、第六行政督察区(淮阴)、第七行政督察区(盐城)、第八行政督察区(东海)、第九行政督察区(徐州)
解放初期:泰州专区、扬州专区、淮阴专区、盐城专区、南通专区属苏北行署区,徐州市、台枣专区(南部)、滨海专区(南部)属鲁中南行署区
重设江苏省:扬州专区(原扬州、泰州专区合并设置)、南通专区、淮阴专区、盐城专区、徐州专区;扬州市、徐州市
1979:扬州市、扬州地区(泰州市)、南通地区(南通市)、淮阴地区(清江市)、盐城地区、徐州市、连云港市、徐州地区
1983年:扬州市、南通市、淮阴市、盐城市、徐州市、连云港市
1996年:扬州市、泰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淮阴市(淮安市)、宿迁市、徐州市、连云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