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5611阅读
  • 29回复

[综合]八十年代混乱的江浙区划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7-02-11
楼主孤陋寡闻,让大家见笑了。

那个时代,基本不叫地级市,而是叫省辖市,被地区代管不要太多。例如河北省,当时几乎所有地区与行政公署驻地的省辖市,都是这种关系。

县下设区(公所),几乎大半个中国都是这样,直到九十年代中期行政区划改革才合并乡镇,撤销区公所,据说现在中国大陆还剩下两个半区公所在河北新疆云南。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7-02-14
区公所在原来南方的一些大县普遍存在,在我们湖南新化,直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通过撤区并乡才将区从行政通名中消除。
一级辖二级:省州—都府郡县市    都—县  省—州—县市       
二级辖三级:郡县—市镇乡   都府—镇乡   市—乡
厢组都市、区组府市或厢、街组市或区、社区组街或属乡镇 不与地域型政区比级别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7-02-14
区公所消失确实不错,过小的市辖区是不是也能整合?人口面积产值都小的那种?期待中。。。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7-0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8-02-15
五十年代有大区,也是一级政府,地区本是省的派出机构,但在文革中改为革委会,成为一级政府,后来都改为地级市了,目前少数还存在的地区应属省的派出机构。区公所一直是县的派出机构,现在基本撤销光了。另外还有管理区,属于乡镇的派出机构,现在已基本撤销了,广东乡镇下面普遍存在管理区,现在大都改为社区工作站(下辖几个社区)
汉阳鬼柳先生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