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城市定义是否合理?
中国现有划分,仅将地级以上城市和县级市列为城市,未将县城和乡镇列入城市,这显然是政治级别决定经济定位的落后表现。既然从事工商服务业为主的县城和乡镇,具备城市所有属性,就应该列入城市名单。实际上,谁能注意,绝大多数工业品正是开发区和乡镇生产的,而为何没有算作农村土地的产值?
问题二:城区标准是否合理?
现行标准说是驻地建设实际连片居委会,然而众所周知,很多地方城中村连片、郊区村星罗棋布,怎么界定?村委会改居委会就可以了吗?而且这个标准还涉及建成区问题,与中心城区连片的县或者县级市算不算建成区?撤县设区的县或县级市以及部分市辖区,未连续成片,算不算建成区,或者城区?
问题三:城区常住人口怎么判定?
现在人口流动频繁,区域之间的某些界限越来越模糊,如果不科学划分人口统计区,采用科学高效的技术手段进行高频统计,得出的数据很难服众。
问题四:新推出的城市等级是否过于粗糙?
拿“大城市”来说,二型大城市100-300万这个范围,未免过于笼统,100万和300万显然不能等同而视。
而动辄500万、1000万的标准,有多少是广域政区充数、乡村充数?去掉外来人口又剩下多少?过高的标准,是否涉嫌资源过于集中,变相鼓励各地效仿,导致大城市病不断加重和蔓延,进而引发经济社会环境人口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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