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一级:都(原直辖市),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二级:州(原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
三级:市,县,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撤销林区、特区设县
四级: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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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体系
1,特大城市-都
2,超大城市-设6个市辖区以上且纯市区人口达300万以上的城市
3,大城市-设2市辖区且市区人口达50~299万以上的城市
4,中等城市-不设区且市区人口达20~49万以上的城市
5,小城市-市区人口不足20万的一些县级市
PS:市辖区只由该市管而不由州管,消弱市辖区的县级待遇功能,县由州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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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中国城市才不像现在的地级市那样假大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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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遵义市(地级)撤销别再叫遵义市了叫遵义州下设
1,遵义市(单指3个市辖区)
2,仁怀市
3,赤水市
其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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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州
1,贵阳市(单只6市辖区)
2,清镇市
其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