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481阅读
  • 2回复

[重庆]巫溪县撤销中岗乡设立红池坝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7-12-11
— 本帖被 超微星 执行加亮操作(2017-12-11) —

渝府〔2017〕50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撤销巫溪县中岗乡设立红池坝镇的批复

巫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中岗乡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巫溪府文〔2017〕5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中岗乡,设立红池坝镇。红池坝镇政区域为原中岗乡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小河街67号(原中岗乡政府驻地)。
调整后,巫溪县辖2个街道、19个镇、11个乡。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日



    抄送:市民政局。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7-12-11
红池坝在政区专名上扶正了
欢迎光临我的专题博客——《政区边界探寻》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2768807865_0_1.html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7-12-12
其实乡镇级别的还是支持用所在地比较出名的风景区命名的。县一级及以上的建议不要改
做一个彻底的实用主义者——向小平同志学习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