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汉人:也是,因此需要同时废止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民族乡优惠政策,并在标准中规定“原则上不再新增或扩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或民族乡”。
(2018-01-19 11:44)
苏联那个标准,实际上是很高的。苏联设立标准后实际上还撤销了一个芬兰卡累利阿加盟共和国。1)总人口超过100万,2)民族人口超过一半,3)在边疆。
如果参照这条用在自治区身上。那
宁夏回族自治区不符合2、3两条。中国的回族像俄罗斯的鞑靼人,满世界都有,但是集中度不够。
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不符合第二条,但如果缩小辖区应该是可以符合的。就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形状看起来会更加狭长。
只有西藏自治区肯定符合。新疆,至少南疆是可以符合的。
剩下的,100万总人口的自治区,可能很多人会觉得很简单,但是实际上是找不到的。因为过半和边疆可以卡死所有的潜在目标。
我找了一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这4个也都差得很远。
两个傣族州的傣族比例过低,远远不到一半,而且总人口也不多。
延边州的朝鲜族人口有70万,但汉族更多。即使把比较靠西边,地理上不属于图们江流域,而且朝鲜族比例较低甚至极低的敦化市、安图县老安图部分(就是松江河一带)都剔除,朝鲜族比重还是没有一半。
伊犁州(老伊犁地区)的哈萨克族比例太低(约1/4),而且伊犁河谷是一体,不可能分割。塔城地区只有2成。阿勒泰地区的哈萨克族确实超过一半,但是全地区总人口只有60多万,太少。
所以,只从技术上来说,如果参考苏联当时的标准,5个自治区只会少不会多。